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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加强农业技术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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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加强农业技术发展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为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农村能源、农村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公益性农业服务组织,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进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我市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3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皖政〔*〕69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为目标,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力度,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构建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和实践;坚持统筹兼顾,与农村综合改革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二、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公益性职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技术的集成推广,农作物和林木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作物苗情监测,农村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防汛与抗旱技术推广,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和服务等。

(二)合理设置机构。各县市区要以合并后的乡镇为单位,成立农业综合服务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人、财、物、事“四权”收归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管理,农机、畜牧、林业、水务等有关部门配合管理。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未完成乡镇机构合并的县市区,其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财、物、事收归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整合力量、专业互补、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和实际需要,重新核定所需编制,其编制不得高于原乡镇事业编制总额,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占用编制,并注意保持各种专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

(三)完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农机、畜牧、林业、水务等有关部门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对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管理要实行四项制度:一是合同用人、岗位管理的用人制度,做到以岗定人、定责,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技推广队伍。二是以实绩为指标的考评制度,把农民评价和基层干部的评价纳入到考核体系,建立优胜劣汰的评聘机制,一年一考评,对考评不合格人员予以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三是实行与绩效挂钩的分配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各地要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绩效工资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向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倾斜的政策,鼓励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四是财务县管制度,所有财务由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定期审计。

(四)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形成农业技术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农户的科技入户机制。利用科技示范场(基地)等搞好农业科技示范样板,规范各类技术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信用自律制度。

(五)放活经营性服务、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积极稳妥地将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承担的农资供应以及产后加工、营销等服务分离出来,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鼓励其他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采取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围绕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和重点,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及时纳入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抓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

(二)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各地要利用电视、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意义,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认识提高到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协调好各方面利益,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审批,涉及到机构编制调整的须报省编委审批。各地要加强对改革重点环节的组织指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好动员部署、竞聘上岗、分流人员、巩固提高等工作,确保到*年10月底基本完成改革的各项工作。

(四)切实保证所需经费。各地要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产设施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逐步加大基础设施、工作场所建设和设备设施配备等方面的投入,改善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条件,提高服务现代农业的技术装备水平。

(五)加强检查督导,及时组织验收。市农委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指导,对改革重点环节加强检查和督促,并于*年11月底前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