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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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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保增长”十条措施和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条措施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政办发〔20*〕124号),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加大金融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增强共识,把推动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传导效应对我市的影响十分严重,矿产品价格下跌,企业效益锐减,就业压力增大,劳务输出渠道受阻,财政减收因素增多,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增加。综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尽管面临不少困难和压力,但是我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不会改变,加快推进突破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条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形势的正确分析判断上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和意见,努力实现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各级政府要从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政策支持、工作部署等方面,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增强新形势下服务金融工作的能力,把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金融机构要强化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的理念,准确理解和掌握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找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大胆进行金融改革的探索和创新,切实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做好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银行信贷投放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抓住金融监管政策松动的有利时机,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平稳增长。2009年全市新增贷款计划突破30亿元,力争达到40亿元,贷款增幅在3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增幅。为实现这一目标,务必在科学、审慎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统筹资金安排,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快审贷进度和贷款周转,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人民银行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确保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产业转移、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科技创新、安居工程等重点建设扩大有效信贷投放。优先支持现代材料工业基地及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先加大对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支持,拓展消费信贷业务;加大对经济发展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限制高耗能和高排放行业、产业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要围绕信贷投放重点,积极落实放贷条件,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三、拓宽融资渠道,满足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市委、市政府安排的2009年度投资117亿元100个重点项目为载体,加大对现代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生态旅游、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炼锌厂、*铁矿800万吨采选、*公司太阳能和钒电池等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同时,要按照“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探索通过信托融资、委托贷款、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方式满足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充分利用好国开行、农发行的政策性贷款,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异地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入,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商设立分支机构,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充分发挥现有地方城投公司的作用。政府通过财政注资、划拨资产等增信方式,做实做强地方城投公司,提高城投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融资能力和管理能力。五是加强与省内信托公司的合作,大力开发适合我市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和优势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信托产品,争取在信托融资上实现突破。六是市内各家保险公司要加强与上级总公司的联系,积极引进保险资金并与我市重大项目进行投资对接,力促保险资金支

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有实质性进展。

四、创新融资方式,大力推进“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的全面实施

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又可加快我市的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因此,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我市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通过创新融资方式,帮助我市企业发挥资源优势,开发新产品,拓展市场,争取发展机会,支持产品走出家门,向外发展。同时,要依托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建设,支持引进境外大企业、大集团与我市企业开展合作,支持把高科技产品“引进来”,支持大企业、大集团落户*,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工业经济局、中小企业局等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和银企合作机制,通过搭建平台,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加强银企合作。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优化服务和风险可控原则,进一步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确定专门机构或人员,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要逐步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提高办事效率。工商银行*分行要抓好迎宾支行“中小企业银行贷款中心”试点工作,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加强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金融知识培训,帮助企业建立现代财务制度,提高融资能力。三是各级政府和金融单位要注重抓好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用培植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第三方信用评级活动,指导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信用等级,消除银行与借款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信用优良企业的贷款需求得到较好地满足。四是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担保体系。目前市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已挂牌成立,但仍需增加担保基金,增强担保能力,理顺关系,规范运作,全力服务中小企业。各县区政府也要通过政府注资、风险补偿等形式设立包括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在内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通过各方努力,逐步形成功能互补、运行高效、分担有序的市县两级担保体系,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另外,要充分发挥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机制的作用,积极推动再就业和创业工作。五是积极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要针对不同类型企业设计开发信贷新产品,努力扩大信用贷款范围。积极探索金融机构之间联动合作贷款新路子,积极开办动产、仓单、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存单等质押贷款方式,扩大抵押担保的范围。要区别对待,采取优惠利率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三农”的大局意识,加大力度支持“三农”。一是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逐步建立政府财政投入、涉农项目投入、部门包扶投入、群众自筹投入、金融信贷投入、企业和社会捐助“六位一体”投入新机制。二是抓紧制定实施办法,确保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从而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三是加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规范发展民间融资。逐步建立以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为主体,民间资金为补充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和多层次信贷供给市场。四是积极开展金融支农产品、授信模式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设备、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五是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拓展支农领域,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支持力度;农业银行要坚持支农方向,持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提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开展试点,扩大涉农贷款业务范围;其他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要主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切实发挥其对“三农”的辐射带动作用。六是创新融资模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非经营

上一

性的基础设施项目,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级投融资公司的作用;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要以项目未来现金流和收益为担保,通过政府增信,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信贷资金参与建设。

七、进一步拓展消费信贷业务,大力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消费信贷政策,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拓展消费信贷业务空间,继续增加对居民购买住房、汽车、家电,以及农村市场等消费信贷投入,发展住房、汽车等主导消费信贷市场以及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于首次购房和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房按揭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政策,降低首付款比例,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八、积极推动市场直接融资,力争使企业多元化融资实现新突破

切实转变融资观念,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和关注新型融资工具,转变企业单纯依靠银行信贷融资的理念和做法。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培育、引导、扶持一批有基础,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优秀企业做好债券融资和证券市场融资的各项前期工作。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做好在中小企业板和即将推出的创业板上市,进行多元化融资。

九、着力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为扩大信贷投放创造良好条件

要按照“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建设模式,全面推进信用企业、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四大信用工程和以征信系统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建设“信用*”。一是人民银行要充分利用目前建成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提供好相关信息服务,对诚信企业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扶持,并坚决打击和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二是继续加强信用区域建设,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力争2009年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长10%以上。三是由政府主导,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审结案件的执行力度,降低银行维权成本,着力营造维护金融债权的社会法制环境,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四是各级国土资源、环保、卫生、房管、工商、公证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各中介机构要尽可能降低各种收费标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个人及各种经济组织,共同破解贷款担保难题。五是加强信用评级工作。年内全市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要完成信用评级,鼓励其他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信用评级,争取使更多企业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准入条件。六是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深入企业,宣传信贷政策和征信知识,开展调查研究,为企业排忧解难。

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增强金融业促进经济发展能力

一是整合政府财政资金,改善生产性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对信贷及其它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富民领域发展。三是以财政出资、入股或风险补偿的方式发展和壮大担保业,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担保,为设施农业、养殖业、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保险补贴,增强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由财政出资设立风险准备金,对担保机构担保企业贷款发生的损失进行一定补偿。五是由财政出资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以贴息的方式,引导信贷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十一、建立健全沟通合作机制,促进银企互动良性发展

一是建立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由发改委、工经局、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重点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互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项目进展和资金供需矛盾,研究货币信贷政策与金融监管等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政策合力效应的最大化。二是建立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奖励制度。人民银行要研究制定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地方性银行在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奖励办法,对年度信贷投放总量、增长幅度等主要指标完成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的信

贷投入力度。三是建立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积极探索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业金融机构合作的新路子,研究开发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信贷+保险”产品,为经济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和风险保障。四是建立健全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正确处理好落实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功能监管、审慎监管,强化资本金约束和流动性管理,努力防范各种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