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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农业和农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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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农业和农村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全面完成“*规划目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继续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全面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到“*末,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3亿元(现价),年均增长5.5%(可比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左右。

一、进一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

(一)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将全市每年粮食总产稳定在65万吨以上,努力实现粮食供需基本平衡。从市场和资源的双重比较优势出发,不断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药、茶、烟、桑、菜等经济作物。中药材产业以发展五大商药为主,到“*末,全市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发展到70万亩,茶叶发展到28万亩,烟叶发展到8.3万亩,蚕桑发展到10万亩,蔬菜发展到4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1.5万亩。坚持“强牧、优果”思路,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畜牧业以发展生猪、蛋鸡为主,果业以发展核桃、板栗为主。到“*末,全市生猪、蛋鸡分别发展到300万头和1600万只,核桃、板栗分别达到153万亩和254万亩,扩大主导产业基地规模,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

(二)优化特色产业区域布局。按照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地缘和软环境基础,科学合理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把主要农产品生产向资源条件好、生产规模大、市场区位优、产业基础好、环境质量佳的优势产区集中。继续坚持“山林草、塬粮果、川经药、城郊菜”和“南羊、北牛、川道猪鸡”的思路,加快形成以洛南、*四县区为主的百万头生猪,*三县优质核桃,*五县区千万只蛋鸡,*、*三县板栗,*三县茶叶,*南麓地膜洋芋六大产业带,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三)大力发展非农产业。跳出农业抓农业,加快发展非农产业,不断拓宽农民增收的空间。坚持城镇带动战略,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乡村旅游、农家乐、农产品贸易等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工、贸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劳务产业发展,加大培训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工作力度,完善输出网络,强化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指导,搞好综合服务,打造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务工收入。到“*末,全市劳务输出人员达到48万人,年收入25亿元以上,力争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来自非农产业。

二、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按照“根本在特色,做大在规模,做强在品牌,关键在提升”的要求,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抓好全市104个“一村一品”示范村、700个“一村一品”推进村建设,科学布局、逐村定品、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推动特色产业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

(五)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坚持用工业化的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增值。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各项扶持优惠政策,通过兼并重组、招商引资和鼓励全民创业等形式,改造提升或兴办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抓好5个省级、31个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摆脱家族式小作坊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管理经营水平。每年新发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3家,到“*末,全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00家,其中省级10家。

(六)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带动战略,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7县区无公害农产品整县环境评价工作。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规模,每县区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5个,到“*末全市累计认证“三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100个以上,标识加贴率达到70%以上。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大力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每年力争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7个。积极推荐争创省级著名商标和全国、全省名牌产品,加快推动商洛核桃、五大商药、镇安板栗、商南茶叶、丹凤山茱萸等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力争每年完成1-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任务。加强农业特色品牌的宣传推介,扩大商洛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

三、健全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加大对公益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民营科技推广企业,支持民营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农业科技推广单位改革。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机耕、机播、机收作业能力,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

(八)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力争到“*末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0个。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用水管理和仓储运输等服务。鼓励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可建立便民利民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公益服务站。

(九)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积极推进标准化农产品市场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鼓励商贸、医药、文化等企业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供销合作社要加快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程,合理调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市场流通,保障有效供给。

(十)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深入实施“金农”、“三电合一”、农村信息化示范、农村商务信息、“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等工程,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搞好信息员培训,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扩大农村信息覆盖面。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制度,整合涉农信息资源,为农民和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十一)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发展,切实抓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力争每户有一个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的“明白人”。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就业,实现创业富民。

四、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政策,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切实抓好田间配套,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采取奖励、补助等形式,调动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到“*末,全市新建小型水利工程1013处,发展节水灌溉6万亩。继续增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投入,加快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到“*末,全市新修基本农田2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9万亩。

(十三)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政策机遇,切实巩固扩大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和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认真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工程等项目。到“*末,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0平方公里,综合治理小流域124条。切实做好农村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发展循环农业,大力发展小水电、太阳能、秸杆气化等清洁能源。

(十四)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水、路、气、电、讯为重点,继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成一批农村饮水工程,解决48万人的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新修通村水泥路4500公里。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改善农村公共交通服务,促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加快实施沼气入户工程,到“*末全市农村户用沼气发展到7.5万户。推进农村电网完善工程,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加强农村移动、联通网络基站建设,提高农村通讯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末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

(十五)抓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高度重视科学治水,完善全市防汛指挥决策支持及信息共享系统,建立健全预警预报预防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洪涝灾害损失。加大畜牧基础建设投入,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加强森林火灾监控和群众农事用火管理,搞好农作物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确保农业和森林资源安全。加强气象、水文服务基础建设,2008年完成全市110个加密气象观测站和所有乡镇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建设任务,2009年完成多普勒天气雷达立项并启动建设,抓好商州、丹凤、镇安和柞水的山洪应急水文监测基地建设,为有效防灾减灾提供天气气候和水情信息支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全面提升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十六)实施区域板块扶贫战略。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扶贫资源整合力度实施区域板块开发提高整村推进实效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瞄准重点贫困区域,坚持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区域扶贫规划和政策措施,下气力解决集中连片贫困问题。到“*末,使42.5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和实现脱贫。以扶贫工作重点村为平台,积极引导支农项目资金向扶贫工作重点村集中,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配置、社会参与的扶贫开发工作格局。

(十七)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以基础设施、产业基地、脱贫能力三大建设为重点,扎实做好整村推进、培训转移和产业化扶贫工作,促进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加快整村推进步伐,在抓好在建重点村建设项目的同时,再启动建设209个重点村,到“*末,全面完成整村推进工作任务。大力实施扶贫移民工程,搬迁贫困人口1.47万人,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加大扶贫培训力度,培训转移农村贫困青年1.5万人,完成贫困人口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能力。着力抓好产业扶贫,每年发放扶贫到户贴息贷款1亿元,扶持贫困户1.2万户,扶持农副产品加工项目5个,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努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进一步深化社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每年治理土地面积3-4万亩,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3-5个,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

六、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十八)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不断扩大农村贫困寄宿生资助面。积极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完善设施工程,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施条件,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实施农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力度,鼓励和组织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到“*末,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入学率均达到99%以上。

(十九)增强农村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补助标准,完善补偿机制,扩大农民受益面,新农合覆盖面达到100%。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末,全面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配置,基本实现村村有卫生室。加大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力度,有效控制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十)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少生快富工程和特别扶助制度,解决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养老问题,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机构和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综合治理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到“*末,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5‰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

(二十一)繁荣发展农村文体事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农村社会风尚。深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民书屋工程,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广泛开展适应农村特色的健身活动,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十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全市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农村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逐步增加农村低保补助资金,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积极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率,保障“五保”对象权益。

(二十三)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每年增加4%左右的试点示范村,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编制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搞好村内公共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有序推进村庄环境治理,加快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村容卫生管理制度,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状况。继续推进“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试点示范村建设。积极实施农民安居工程,到“*末基本消除农村无房户、茅草房和地质灾害区危房,努力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

七、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二十四)稳定和完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认真开展延包后续完善工作。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的法律规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坚决防止和纠正强迫农民流转、通过流转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等问题,依法制止乡、村组织通过“反租倒包”等形式侵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行为。

(二十五)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征地纠纷调处裁决机制。严格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提供建设用地。依法规范农民宅基地整理工作。

(二十六)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着力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完善“村财乡代管”制度,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妥善处置乡村债务,重点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化解,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搞好“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和扩权强县试点。

(二十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公益林补偿、林权抵押、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二十八)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改革,充分发挥其支持服务“三农”职能。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发挥其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引导邮政储蓄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增加涉农贷款。推进涉农贷款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

(二十九)全面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扩大工伤、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城市廉租房建设力度,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深入开展“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寄宿和监护条件。

八、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

(三十)坚持把农业农村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把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充实和加强“三农”工作综合机构,重视农业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好农业干部队伍老化、力量薄弱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适应农业农村深刻变化的客观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

(三十一)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抓好农村社区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推行乡镇政务、村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依法搞好基层民主选举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推选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建设平安和谐乡村。打破身份限制,引入竞争机制,做好公开竞聘村干部工作。注重从农村致富能人、复转军人、返乡青年、民营企业家、转任和离退休干部中选拔村级组织骨干力量。制定鼓励政策,从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村干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精心组织实施村“两委会”换届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会班子。

(三十二)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投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的力度,切实做到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逐年增长。新增耕地占用税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向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倾斜,并要逐年提高比例。继续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补助、投资参股、财政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农村建设。

(三十三)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继续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地膜玉米补贴等补贴政策,增加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继续健全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办法,完善农民补贴网,确保补贴足额发放。

(三十四)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三农”工作的合力。巩固农业基础、加快农村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行各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采取政策扶持、舆论宣传、荣誉激励等形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农业和农村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农业和农村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分解,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卡片化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既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