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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监察网格化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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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监察网格化管理意见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按地域划分为若干网格,配以相应的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管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传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一种工作方式。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有利于改善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人员不足的状况;有利于改变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一些措施难以奏效的被动局面;有利于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有限监察为全面监察、静态监察为动态监察;有利于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有效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闽劳社[*]105号)的要求,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年*、*两市做为试点城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已取得进展,2009年,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2010年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劳动者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面部署,整休推进,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年完成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年已完成试点工作,今、明两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分析当地用人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网格划分,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要参照“南劳社[*]综94号”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制度,并参照“南劳社[*]综251号”文精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设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组织网络,为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奠定组织基础。2009年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着手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2010年全市基本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

(二)抓好人员培训,建立健全队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要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地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明确其职责。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由省厅纽织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任;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由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请。为了节省差旅开支方便参训人员,初步定四个点集中培训:延平、顺昌集中延平区;建瓯、政和、松溪集中建瓯市;建阳、浦城集中建阳市;*、光泽集中*市。培训时间:*年4月份组织报名,5月份开始组织培训。

(三)深入用人单位,做好信息采集。各地要在建立网格的基础上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并廷伸至网格,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将全省各个地域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用工信息、监察情况等形成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过程、问题分析、监督检查的网络化,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和管理时限全覆盖,实现劳动保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效率。在我省金保工程运行前,可先用Excel电子表格或纸质表格按《福建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调查表(试行)》(见南劳社[*]综251号文)采集信息。

(四)发挥网格作用,构建维权网络。设区市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对辖区内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按照管辖规定行使执法权。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充实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体制。

三、工作职责

(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落实。包括:负责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具体方案;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培训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并指导县(市、区)建立两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发证。

(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划分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专兼职篮察人员;负责指导街道(乡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聘请;负责建立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负责落实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进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劳动违法案件,配合上级监察机构开展执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网格化监察是适应监察执法对象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创新劳动保障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整个劳动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针对我们闽北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用工信息不够明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制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意认识,将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白程,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划分网格、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需要协调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各方面的关系。*、*两试点城市以及省内外兄弟城市的实践经验都说明,领导重视、做好协调是顺利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关键。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要重点解决好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否正常发放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用工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标本兼治,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劳动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精神,既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少走弯路,又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确保网格化监察工作运行顺畅,富有成效。

(四)加强沟通,交流经验。各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应加强沟通交流。发现问题、取得经验,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反馈。我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法制科、市劳动监察支队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有关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反馈材料以及需要培训的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名单,请寄市劳动监察支队。

为了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劳动保障局将组织督查组,到各县(市、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