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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所、大队,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O08年全市*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榕公综[*]417号)精神,切实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推进我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年我区*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以落实执法为民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紧密结合当前*机关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主题教育、“两整顿两规范”专项治理和争创“无违纪基层单位”等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使全区*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机构
分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叶宝华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林晓东、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邱必成任副组长,监察室、督察队、办公室、政治部、法制科、交巡警大队、治安大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局监察室,具体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形成“部门和警种各负其责、行评办组织协调、全体民警广泛参与、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确实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三、评议内容
*年全区*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受理群众意见和落实整改等情况,把工作重点放在机关自身的政风建设和基层单位包括窗口的行风建设上,以好的政风带出好的行风。
具体评议内容:
1、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作用等方面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增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坚持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抓,与*机关服务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相结合。
2、开展“两整顿两规范”专项治理情况。是否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整顿违反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整顿监管场所安全隐患,规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规范公务枪支弹药的保管、领取和使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活动,是否对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促进*机关警风建设。
3、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有无存在有法不依,执法随意,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是否讲究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无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4、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是否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加以解决。具体包括:乱收费、乱发证、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刁难群众、强制服务收费、要求服务对象购买指定商品等现象。
5、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是否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有完善的公示、公开承诺等制度;服务窗口单位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办事依据、办事规则、办事纪律,有公开透明的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人民群众监督。是否全面落实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6、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十项新举措》,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进一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回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
7、受理群众意见和落实整改情况。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和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反馈结果。对“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上的举报投诉是否能认真受理,积极整改,群众是否满意。
四、步骤方法
全区*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中旬一8月中旬)。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分局《*年全区*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的选聘工作,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意见。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8月中旬一9月底)。各单位要按照评议的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经常性地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定期组织行评代表进行暗访,并采取召开不同层面的各种类型座谈会、设立评议意见箱、设点咨询、公布举报电话、走访服务对象以及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10月一11月份)。各单位要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政风行风热线’’以及新闻媒体所披露的问题,认真梳理,能够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并主动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同时,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政风行风建设目标,承诺内容要突出解决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切合实际,有具体指标和完成时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践诺。对落实公开不到位或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实行责任追究。真正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落实整改的标准。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12月份)。各单位要通过评议,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由外力推动向自觉推动转变,积极建立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靠制度约束、靠工作衡量、靠群众评议的评议氛围,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服务行为。同时,注意收集总结行风评议活动好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及时上报分局纪委。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作风建设的重要途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广大民警进一步提高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总体部署之中,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头抓,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具体抓,形成各警种、各部门齐抓共管,全警动员,全警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信息沟通。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宣传,大力营造宣传声势和氛围,加大对*机关和队伍建设的正面宣传,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专题栏目向社会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及时报道*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同时,要主动通过报送简报、发放宣传册、定期走访等形式,加强与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区行评代表、特邀监察员以及区委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通过他们来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各项成果,增强人民群众对*机关的了解和理解,进而支持*工作。
(三)注重搞好结合,实现三个突破。各单位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单位、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前*机关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主题教育、“两整顿两规范”专项治理和争创“无违纪基层单位”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民警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业务部门、尤其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督导检查,经常深入基层单位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把握好评议工作的进展,解决好基层评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本单位开展好评议工作;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查纠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严肃查处评议工作中顶风违纪的案件,对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对群众意见突出的单位、警种,要实行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人民群众。
(五)全力抓好工作,以局部促整体。分局政风行风工作的综合考评由组织工作考评、政风行风问卷调查、下级单位综合评议、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评议四个方面组成,按百分制计分,每个方面分别占综合考评得分的4O%、3O%、2O%、1O%。因此,分局的综合考评成绩中有6O分与各单位行评工作的最后综合成绩直接捆绑,各参评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绩,将直接影响分局在市局、区直各单位中的综合排名。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工作的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下大力做好本单位的行评工作,通过出色的局部工作推动分局行评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