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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创新生态公益林机制改革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省、市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指导,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在明晰林地林木所有权的基础上,落实补偿资金,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新机制。
二、遵循原则
1、坚持“六个原则”
(1)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维护,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的质量提高。
(2)坚持集体所有是集体内部共同所有的原则。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要求,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平等的收益权。只有均山、均权、均利,才能真正明确每位村民享有的收益和应负的责任,才能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3)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生态公益林的面积大小、森林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村情民意、对山林的依赖性程度等,从实际出发,尊重民意,形式多样,不搞一刀切。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4)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的原则。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在改革中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决策权要交给群众。要按照《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有关规定执行,决议讨论通过要做到参会人数、决议条款和通过签名人数“三个合法”。按照群众的意愿办事,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防止暗箱操作和以权谋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
(5)坚持补偿资金由管护主体得大头的原则。
(6)坚持严格保护,科学利用的原则。
2、做到“三个不变”
(1)行政主体不变。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生态公益林管护的行政主体,要尽职尽责,积极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宣传、引导和监管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权属主体不变。权属是指林权所有者,是管护收益的主体,不能随意改变,要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3)监管责任主体不变。乡镇林业工作站是生态公益林监管责任主体,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护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管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改革模式
我区林业面积650975亩,其中集体林地610909亩、生态公益林面积327138亩,分布全区93个村。村拥有的生态公益林面积有以下特点,一是面积悬殊很大。面积小的村所得的补偿资金,用于雇用护林员的管护费都不够。二是面积相对集中。2000亩以上的有45个村,占总村数的48.4%,约占一半,5000亩以上的有19个村;三是面积零星分散,难以形成管护规模。如新店镇生态公益林分布分散,要以村为单位,给集中管理带来很多不便。因而要根据区情、乡情、林情和村情民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按省、市推荐的模式,推行适合我区生态公益林的改革模式:
(一)联户管护,分户补偿。生态公益林2000亩以上的村,先实行均山到户,后联户管护(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联户),生态公益林补偿性支出经费中联户管护费占大头,护林员监管费占25-30%左右,余下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费。
(二)连片联合,专兼职管护,补偿到村。生态公益林补偿性支出中由村民得大头,占50%,护林员监管费约占30%左右,村集体占15%。为便于集中管护,在乡镇政府统一协调下,对于生态公益林面积较小的村,实行村与村连片联合,除村聘兼职护林员外,乡(镇)林业站选聘护林监督员进行专职管护,实行双层严管,确保生态安全。各村按面积所得的补偿资金,扣除支出护林员监管费外,其余全部返还村。村所得的补偿资金收入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三)委托管护、补偿到户。对于生态林在500亩以下的村,根据自然地形,将几个村划块分片,规模达到2000-2500亩的划为一片。各乡镇在划片时尽量就近连片,相对集中,以便管理。由村委托给乡镇林业站选聘护林员管护,补偿费在确保护林员管护费和监管费外,余下部分归村作为管护费。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
1、人员培训:组织区、乡镇、村三级参与生态公益林改革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提高改革创新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业务技术知识,提高政策水平。
2、成立工作组:区农林水局配合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驻村林改工作组,每村2-3人,应由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组长,指导和帮助村开展工作。
(二)宣传发动
1、召开村两委会议和村民小组长会议,传达上级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创新的工作部署,领会改革精神和主要做法。
2、编印宣传小册子分发给村民。
3、组织乡村干部和林业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开展宣传,讲清讲透改革创新的精神,使村民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增强改革自觉性。
(三)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五个心中有数”。
1、对村情要心中有数。对村的基本情况要了如指掌,群众对山林的依赖程度,林情、民情要清楚,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靠什么?分析该村会属于哪种类型,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做到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实施改革。
2、对林情要心中有数。该村人均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面积,现有管护情况,补助资金是如何分配,存在主要问题是什么。
3、对生态公益林面积,各种权属,区位和类型,做到心中有数。生态公益林中林权属个人所有的(自留山、谁造谁有、承包山、责任山)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生态公益林都必须调查清楚,为确定管护责任主体提供翔实资料。
4、对干部、群众对改革想法和愿望要心中有数。
5、对适合于该村的应采取的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应采取的改革形式,做到心中有数。
(四)讨论确定改革方案
1、召开村两委会议和村民小组长会议,讨论提出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形式、补偿性支出经费安排和限制性利用等初步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委会提交的初步方案进行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形成决议,在村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实施。
(五)签订责任文书
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行政责任书》。村委会与承包管护责任人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管护合同》和《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协议书》,村与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护林监管责任书》。
五、补偿经费管理
(一)乡镇政府每月将月核定的补偿性支出经费60%下拨到村和护林监管员,预留4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年终检查合格后拨付。不合格的按行政责任书规定处理,村要同样追究管护责任人和护林监管责任,扣减的经费用于生态林的营造和补植。
(二)村委会每月底组织人员进入各管护责任区检查管护和监管情况,按规定发给管护费。
六、几点要求
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事关重大,影响深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已经成为全国改革的亮点,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区是*市的后花园,保护好生态林就是保护好*市良好的生态环境,所以我区的生态林管护对*市人民生存环境有着极其重要性。因此,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政府牵头组织、林业搞好服务、部门分工合作、上下协同推进”的要求,全力搞好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
(一)要成立领导工作机构。乡(镇)、村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技术指导。各乡镇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要掌握政策,确保改革质量。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政策性强,各乡镇、村差异很大,加上历史遗留的矛盾多,因此关键是要看我们基层干部掌握政策水平和驾驭工作全局的能力,这将直接影响到林改进程,影响到农村的安定稳定。我们要在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在具体实施中既要大胆创新,制定出符合林情民意的改革方案,又要十分谨慎,尽量把改革方案考虑周全一些,把困难估计充分一些,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一些,确保稳定,务求实效,保证改革质量。
(三)要按时完成任务。全区共有生态公益林327138亩,分布在7个乡镇街的93个村,分成三个阶段全面完成生态公益林的改革工作。
1、*年7月底前完成梓山、优山两个试点村改革工作。
2、*年12月底前完成*的改革任务。
3、*年底前完成*村的改革任务。
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不仅关系到全区生态环境建设,也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权益,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政府牵头组织,林业搞好服务,部门分工合作,上下协同推进”的要求,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争取在明年底前完成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推动我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