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审批环节,提速工作过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增创经济发展新优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
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践行“*”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行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是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建设透明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加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切实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抓紧抓好。
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成员单位
“中心”为县政府派出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履行有关综合性行政审批管理职能,由管理机构和成员单位组成。
(一)“中心”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为县政府工作机构。设“中心”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心”所需人员编制从有关单位调剂解决。“中心”内设综合科、业务科和督查科。
县纪委、监察局在“中心”设立投诉受理中心。
(二)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在“中心”设立服务窗口。
(三)成员单位在办理进入“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时,统一使用由“中心”刻制的行政审批专用章。
(四)第一批成员单位为:发改小组、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商贸局、供销联社、烟草专卖局、国土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局、畜牧局、农机局、安监局、药监局、物价局、民政局、水务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能操作电脑”的要求,推荐窗口工作人员,特别要推荐业务骨干,经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培训,择优上岗。窗口工作人员接受“中心”和原单位的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中心”领导和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在窗口连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保持两年以上。
(六)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由“中心”统一配置。“中心”管理机构的各类公用经费,由县财政按实拨付。
三、工作职责
(一)“中心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决定;
2、管理党务工作;
3、领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4、组织政治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二)“中心”工作职责:
1、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
2、负责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确定和调整;
4、负责对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三)服务窗口工作职责:
l、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各类证照事务,审批、核发各类批准文件;
2、受理有关投资政策、证照申领的咨询;
3、承办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四)投诉受理中心工作职责:
l、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2、受理外来投资者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投诉。
四、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中心”服务宗旨是: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工作要求是:进一家门办好,收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
(一)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既方便办事,又接受监督。
(二)实行“六制”办理制度。1、一般事项实行直接办理制。程序简便、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办结。2、特殊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制。需现场勘查或资料需要评审的申请事项,由窗口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3、联办事项实行联审办理制。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申请事项,责任窗口受理后,采取“一家受理,抄告相关,联合审批”的方式联合办理。4、上报事项实行申报办理制。需报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由责任窗口部门一包到底,在一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尽快办理完毕。5、控制事项实行明确答复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明确答复不予办理。6、规费事项实行扎口收费制。所有进入“中心”审批事项的收费,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费。
(三)实行“四不变”制度。凡进入“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其执法执收主体地位不变,法定办事程序不变,既定利益格局不变,窗口工作人员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
五、管理权限
(一)组织人事管理权限
1、“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中的党员由“中心党支部”管理。要建立团组织。
2、“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包括各成员单位的带队干部,要自觉接受“中心”领导。
3、“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现象的,由“中心”提出换人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并及时更换工作人员。
4、窗口工作人员临时顶岗换人和特殊情况需调动的,须经“中心”同意方可办理。
5、“中心”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金发放等日常管理事项。
(二)日常业务管理权限
1、“中心”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审办重大事项。
2、“中心”各成员单位要以授权书的形式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服务项目的审批权限。
3、对“中心”指定办理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报“中心”备案。
4、服务对象向“中心”投诉,需接受质询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到“中心”负责解释。
(三)联办协调权限
1、在审批重大事项时,“中心”有权召开并主持联审会,讨论决定有关问题。有关单位领导必须按“中心”要求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视为同意,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联办部门在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意见严重分歧时,“中心”有权进行裁决。
3、对“中心”指定联办单位办理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报“中心”备案。
(四)检查监督权限
1、“中心”要加强对各窗口单位日常工作的检查、督促,窗口工作人员违反“中心”规章制度和服务承诺的,“中心”应责令其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出处理。
2、对服务对象的投诉,“中心”应对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提出质询,被质询人必须到“中心”做出解释,对投诉的处理结果,“中心”应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3、有关成员单位对“中心”做出的协调及决定意见无故不履行或不按时履行的,“中心”可责令该成员单位向“中心”作出书面答复,对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核管理
(一)“中心”管理机构人员由县委、县政府直接考核。
(二)对成员窗口单位的考核,由“中心”和县考核办共同制订办法,并由“中心”负责实施。其年度考核结果与县委、县政府对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及单位一把手政绩考核挂钩。
(三)“中心”进驻人员的考核奖由人均年度考核奖和月度岗位补贴组成。
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筹备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罗二虎任组长,县长李旭阳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悦武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军卫任副组长,各常驻成员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清华担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建国任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筹备和事务协调工作。
(二)明确工作要求。“中心”正式运行后,各窗口单位必须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窗口工作,并定期到窗口办公,未经“中心”同意,窗口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服务项目和办事程序,己在“中心”管理的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得再受理。
(三)严格奖惩监察。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监察和督查力度,对支持“中心”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消极应付、落实不力甚至顶着不办的,要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强化规范运作。“中心”要以“方便群众,服务经济”为目的,严格内部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实行阳光操作,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努力实现办件受理程序化、部门承办时限化、服务监督网络化、人员管理规范化、文书资料档案化,使“中心”成为机关办公的楷模、为民服务的基地、城市文明的亮点、政府形象的窗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力打造新赵州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