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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毒鼠整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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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毒鼠整治意见

自20*年7月份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农业部等有关部委的工作安排,我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毒鼠强在我区农村流散面广,民间散落相当数量的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如不彻底清查收缴,隐患很大。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是一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也是各级党政领导抓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的大事。各乡、镇、街道要从实践*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坚持依法监管与诚信自律、制度创新的有机结合,以清查收缴散落在农民手中的毒鼠强为重点,下移监管重心,狠抓薄弱环节,构建覆盖生产、流通、使用三大领域,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

二、强化毒鼠强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继续在全社会形成对生产、销售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的高压严打态势,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和清查收缴力度,建立杀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程监管机制,力争两年内彻底清除毒鼠强危害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任务

1、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生产、销售环节的检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继续形成对制售毒鼠强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2、彻底清缴农民手中的毒鼠强。通过广泛宣传,敦促非法生产、销售者主动上缴手中持有的毒鼠强,采取多种强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地把流失在农民手中的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收缴上来。

3、加强对杀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程监管。通过加强对生产管理和经营主体资格的审查,加强对非法生产经营杀鼠剂行为的查处,强化杀鼠剂登记和监督管理,实行定点核准经营,设立专柜,建立经营档案,挂牌经营,实施强制管理。

4、组织开展全区统一灭鼠工作。加强对城乡统一灭鼠工作的指导,引导人们在灭鼠过程中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三、强化毒鼠强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贯彻*的重要思想和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高度,充分认识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各地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人员要加强,职责要明确,措施要落实。

(二)强化部门整治职责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63号)精神和省、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地要强化属地化整治原则,落实部门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及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业务部门要继续做好杀鼠剂定点核准经营和农村统一灭鼠工作;公安部门要继续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工商部门要继续做好市场整顿工作;卫生部门要继续做好事故救治工作;环保部门要继续做好毒鼠强处置、销毁工作;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原职责分工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好毒鼠强清查收缴工作

1、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毒鼠强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舆论氛围,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毒鼠强收缴工作的热情。在清缴过程中,继续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准确全面地宣传有关司法解释和政策,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清缴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四定”、“三员”、“二书”、“一举报”制度。“四定”即定重点整治区域、定清查收缴任务、定专项整治责任、定清查收缴责任人。“三员”即乡镇建立监管员、行政村确定协管员、村民组设立信息员。“二书”即分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一举报”即举报毒鼠强线索有奖制度。

3、定点置换、定点购置。农民手中如存有毒鼠强,可到当地定点销售鼠药单位置换安全杀鼠剂或由定点杀鼠剂经营单位现款购买,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

4、深入清查,彻底收缴。要认真组织大规模的摸底和排查活动,农村要逐户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要把区域结合部、乡村集贸市场、国有农场、粮食仓库、集体旅社和流动暂住人口作为清查对象,确保不漏一家一户、一门一店、一瓶一包,要一户一通知,一户一承诺。对过去经营过毒鼠强的流动商贩、摊点和个人要重点排查,建立档案,决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

(四)完善和规范杀鼠剂定点经营网络

目前,各地基本上建立了合法杀鼠剂营销网络,但仍有部分地方杀鼠剂经营点较少,或经营点分布不合理,群众购买不方便,制约着合法杀鼠剂的普及,对统一灭鼠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各地要按照农业部等四部委相关文件要求,把这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健全和完善杀鼠剂营销网络,疏通流通渠道,保证市场上合法杀鼠剂的供应,满足群众灭鼠用药需求。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合法杀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并组织宣传活动,使其广为人知。要做好市场引导和信息服务工作,对己核准定点的经营单位,要加强监管;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责令整改,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加强毒鼠强中毒事件的督办

要切实防范毒鼠强投(中)毒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毒鼠强投(中)毒事件,要在及时、稳妥处理的同时,迅速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事件督办,

彻底查清毒鼠强来源、中毒原因和有关人员责任。要根据中毒事件暴露出来的线索,寻根溯源,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建立毒鼠强专项整治目标责任制

根据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辖区负责制,划片包干。把整治工作目标、责任、措施等内容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对因整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清查收缴不力,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而造成重大案件和事故的,不管哪个部门、哪个环节,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