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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政发[20*]51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确立农村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明确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1、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农村学校,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各级政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教兴区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发展。
2、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到20*年,要在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实现高水平高质量的普九目标和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建立与完善“以区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校舍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政府的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进展,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基本完成;建立健全扶持农村家庭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合理比例;建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的有效工作机制。
3、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
实施“两基”巩固提高工程。加快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消除现有危房;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到20*年,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降低到3%以下;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展教育质量监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和义务教育水平;以扫除妇女文盲为重点,将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4%以下。
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到20*年,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基本配齐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基本实现“校校通”,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
实施援助农村教育工程。全面开展城镇学校对口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工作,重点扶持贫困、边远的农村中小学校。
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开展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构建农村教师终身教育体系。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充分利用现有培训教育资源,建立一批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规划,开展灵活多样、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为发展智力型、技术型、管理型劳动力转移服务。
二、进一步划分和明确教育管理职责,完善“以区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4、区政府对本区农村义务教育负主要责任。其职责为抓好本区农村中小学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区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开支,设立农村教育专项经费,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将农村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教育事业费的法定增长;合理安排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负责制定本区教职工编制方案,根据省市政府核批的教职工编制总额,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决定中小学校长任免,负责教职工人事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和师生安全;安排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加强对乡镇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5、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工作乡镇长负责制,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国家规定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努力提高教师待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承担学校布局调整的相关工作;组织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确保“普九”的巩固和提高;做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承担校舍安全及学校治安的直接责任,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协助区教育局管理本辖区中小学,协助有关部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6、村级组织参与、协助并支持本村及联村学校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动员适龄儿童入学,控制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积极发展幼儿教育。
7、区政府在化解乡村债务时,必须统筹化解农村中小学承担的“两基”达标和改造办学条件的债务。区、乡两级政府将确保任何债权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索债务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8、撤销乡(镇、办事处)教办室,设立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由区教育局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乡(镇、办事处)监督和指导;乡(镇、办事处)中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中心学校校长负责。河东、向阳两个办事处的中心学校设在小学,其他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设在初中,分别管理辖区内其他学校。中心学校设立办公室,负责所辖学校教育业务管理及日常事务。
三、建立农村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9、把农村税费改革与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对因税费改革而减少的教育经费,区政府将在改革后的财政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优先安排,确保当地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逐步增加。地方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并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接受监督和检查。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也要增加对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经费投入,促进农村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0、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根据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国家有关工资标准、省津补贴发放的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按时足额发放。以区为单位,结合实际,逐步统一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区直学校教师工资和津贴发放标准。
11、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区政府将按规定比例安排危房改造配套资金。建立和完善校舍每年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行区级管理,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的管理模式,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切实改造每一间危房。区政府要将维护、改造和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立专项资金,年初纳入政府预算,资金进入危房改造专户。鼓励农民群众捐资助学或通过义务劳动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12、确保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全区农村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05元。从20*年起,区财政在预算内要保证小学每生每年10元、初中每生每年15元差额补贴。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和财政能力,逐年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13、加大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力度,城市教育费附加要对农村义务教育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和倡导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对农村义务教育捐资助学。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组织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14、加强中小学杂费收支管理。中小学杂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奖金、津补贴、招待等。建立中小学校财务审计制度,每年有计划地审计一批中小学校,对问题突出、反映强烈的学校重点审计。农村中小学上收到区管理后,中心学校作为区级基层预算单位,其财务管理纳入区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区财政会计核算中心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在区财政核算中心统一领导下,统一管理人员和经费,统一核算制度,确保教育经费集中核算工作的规范、高效、便捷。中心学校作为财务会计主体,负责所属学校和教学点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对单位财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做到中小学杂费“校收、区管、校用”。
四、加快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15、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区政府把中小学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建立年度编制报告制度和定期调整制度,区教育局应当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根据学校生源变化情况,每年对学校编制进行适当调整。严禁超编进人、超限额增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超比例配备非教学人员。擅自离岗的各类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一律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师补充机制,对因缺编造成教师短缺的,要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采取公开招聘等方式,从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选聘。
16、依法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教师聘任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要积极稳妥做好落聘教职工的转岗、分流工作。
17、区教育局要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称评聘、调动分配、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负责教师需求计划的制定,落实《教师法》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权限。
18、加强师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使农村教师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严重失职、擅自离岗的人员,坚决清除。近三年,创建10所区级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其中中学4所、小学6所)。继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树立一批师德标兵。
19、设立区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承担本区教育系统的人才流动、转岗培训、政策信息咨询、人事档案等工作。制定有关政策,积极采取措施,鼓励教师由超编的学校向缺编的学校流动、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建立正常有序的师资流动制度,逐步形成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优胜劣汰的人事管理新机制。
20、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农村中小学校长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担任中学、城镇小学或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要具有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和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校长初任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坚持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校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5年,可以连任。要明确校长任期内的目标责任,加强任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聘或撤职。
21、加强教师和校长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为主,积极推进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学校在职教职工脱产进修,必须经过区教育局批准,并签订相关协议。坚持农村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定期提高培训制度。
五、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促进农村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
22、进一步提高“两基”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实行“两基”、“双线承包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大控制学生辍学工作力度,以控制农村初中学生辍学为重点,开展争创“无流生乡”和“无青壮年文盲乡”活动。近三年内争创省级教育强镇1个,市级教育强镇1-2个,市级优秀社区1-2个,以提高整体教育水平为目标,开展争创“教育强镇”活动,巩固“两基”成果。
23、统筹规划边远地区学校的布局,防止因布局调整而导致学生辍学。结合危房改造,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近三年内,将现有的218所小学调整到200所左右,将现有的41所中学调整为39所。在布局调整中,充分合理利用教育资源并加强管理。在条件具备、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逐步发展农村、边远地区寄宿制学校,探索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
24、加强农村示范学校建设。适应农村城镇化发展要求,重点建设一批农村示范初中和示范小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农村中小学全面提高办学水平。近三年内再创建2所市级农村示范初中,2-3所市级农村示范小学,1所市级农村示范高中,3-4所市级一类农村示范幼儿园。
25、积极稳步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以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均衡发展为目标,在师资、设备、投入等方面向农村高中倾斜,努力缩小城乡高中办学水平的差距,提高农村高中阶段学生入学率,逐步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
26、重视和积极发展农村幼儿教育。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负责指导教育教学工作;乡镇办事处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20*年每乡镇要办好一所中心幼儿园,集镇和居民集中的地方举办社区幼儿园,使幼儿入园(班)率由现在的60%提高到70%左右。
27、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重点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根据管理权限及业务范围,将民办学校纳入与公办学校统一管理的轨道。进一步改善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稳步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28、重视农村教育质量,加强农村教育质量的监测。按照国家有关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建立和完善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监测标准和制度。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力度,中心学校对所属中小学每学期监测一次,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每学年监测一次。树立正确的质量观,逐步探索面向全体学生的富有实效性的监测方法。要把质量监测和指导学校教学与管理紧密结合,促进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9、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大纲,广泛开展以爱国教育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的重要作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网络化德育模式。强化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心理品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教育学生有生态、伦理意识,能与周围环境和谐相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0、深化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加强对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指导,建立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的农村学校管理制度,切实转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以现有的课改实验基地为基础,近三年内在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机制、以校为本的教科研机制、以校为本的学校管理机制,逐步建立适应新课改需要的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新课程评价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
31、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信息化带动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要加快现代远程网络建设,以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为主,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经费的支持,同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多渠道筹集经费,争取用4年左右的时间,实现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预定目标,将优质教育资源及时传送到农村中小学。
32、加强农村中小学仪器设备、图书装备和教育教学软件的标准化建设。区政府将重视和加大教育装备的基础性投入,设立专项经费,建设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和音体美劳技教育设施。配备与新课程标准相适应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各类电教软件资源,并加强管理和指导,切实提高实验仪器和图书的使用效益。
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增强教育为“三农”服务的能力
33、办好农村职业与成人教育,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职业学校及其专业和基地建设,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开发及推广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大力培养实用型的职业技术人才,开展新增劳动力培训。建立和完善以区示范性职业学校为龙头,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三级农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吸引外来资金举办职业教育机构。
农村职业学校要加强与农业、科技部门的合作,培养一批科技示范户、致富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建设一批“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大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十四中综合高中班和口孜职高、三职高的综合效能,突出职教办学特色,强化质量和服务意识,培养农业生产技术骨干,支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为农民发展“网上农业”和“订单农业”服务。
34、农村普通中学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努力创造条件开设实用技术课程,积极推进“绿色证书”教育。把现有农村初级职业中学,纳入普通中学管理轨道,统一校名、统一管理,实行初中后分流。鼓励在师资、场地、设备等方面具备条件的农村普通初中创办中等职业学校。
农村学校作为遍布乡村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在培养学生的同时,还承担着向广大农民传播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重要任务。农村中小学可一校挂两牌(兼成人学校),日校办夜校,开展扫盲和农民文化技术培训,成为乡村开展文化、科技、农民和党员干部教育活动的基地。
35、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区、乡政府将把农民工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民工培训。
36、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区、乡政府要根据农村学校课程改革的需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农业示范场所、科技推广基地等资源,多渠道解决好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问题。鼓励把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中调出的土地、校舍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用地。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直属农场的现有资源,通过招商引资或自筹资金等办法,努力办好*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根据教学需求,从农村学生的实际出发,通过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技术帮助。各类示范场所、科技推广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应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提供方便。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增加的收益主要用于培养学生劳动技能,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改善学生生活。
37、进一步完善“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的工作机制。区、乡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农科教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农科教职能部门要充分依靠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统筹制定农村人才培训规划,开展农业科技培训。
七、加大城市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和服务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
38、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区直机关对挂钩帮扶乡镇办事处每年应有教育援助项目。完善城区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制度,市、区示范学校、城镇学校要对口支援一所农村贫困地区学校,并使其经常化、制度化,逐步由物资扶贫向物资扶贫与智力扶贫兼顾的方向转变,帮助农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
城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公办中小学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公共教育资源,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其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和高中择校费(计划外费、借读费)等预算外收入可按20%的比例由区财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用于农村薄弱学校建设。
39、实行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区财政将设立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专款不少于30万元,并逐步加大投入,用于减免困难学生杂费和补贴寄宿生生活费,重点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残疾儿童、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特别是女童等就学。广泛开展社会助学活动,动员社会各级各类组织、公民个人对农村贫困学生进行捐资助学。
40、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制度。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方案,建立区域内城乡教师定期双向交流制度,每年的交流比例不低于学校教师数的5%。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要落实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对农村乡镇以下基层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津贴等优惠政策。大学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应首先到农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
41、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同时发挥民办学校的作用,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新建或扩建一批中小学,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专项经费,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的学校给予补助,督促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42、加强城乡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区直职业学校要与农村职业学校建立合作办学关系,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活动。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43、发挥城市远程教育资源的优势,加大对农村教育支持和服务的力度。加快区教育教学资源中心的建设,制定农村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规划,建立资源共享的有效机制,将城市优质教育传播到农村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和卫星教育接收系统,大力开展远程教育,提高现有设备和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益,鼓励各中小学自主开发教育教学资源。
八、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教育事业
44、区政府将把发展农村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区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精心组织实施。教育部门要切实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推动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计划部门要切实把农村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为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确保依法征收到位。出版和发行部门要加强教材辅用书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盗版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价格政策核定中小学教材价格。共青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实施大学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志愿者计划。文化、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人事、编制、农业、科技、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工作,努力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齐抓共管的农村教育工作机制。
45、营造和优化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及时研究与解决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增强服务观念,严格依法行政,严禁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拉赞助。
46、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并落实校舍安全检查与防范措施,明确区长为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校舍安全直接责任人。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和学校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对学校饮食卫生的监督管理和对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卫生、消防等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7、加强对农村教育的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以区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目标的落实。开展“两基”巩固提高复查考核及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活动。我区将自20*年下半年起,进行中小学办学水平第二轮评估,准备至20*年上半年将第二轮评估结束。具体安排是:20*-2005年,对直管6所中学(不含高中部)、3所小学、乡镇10所中学、13所小学、1所民办学校进行评估,同时对二类学校进行指导。2005-2006年,对乡镇14所中学、20所小学、2所民办学校进行评估,同时对上年评估学校进行抽查,对三类学校进行指导。2006-20*年,对剩余的三类学校进行评估。使全区中小学校评估率达70-80%,对达不到三类标准的学校,用两年时间整改,使其达标。建立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监督保障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48、广泛动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关心支持农村教育的先进事迹和农村优秀教师的模范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关心支持农村教育的良好氛围。
49、区教育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准确掌握全区农村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保证规划的实行和措施的落实,推动农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