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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社会治安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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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社会治安管理意见

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严格按照上级综治工作布署,以安全防范为重点,以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水上交通为载体,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近年来,我局工作和生活秩序良好,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全系统的稳定安全及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总体平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2008年10月14日交通部海事局发文表彰我局为全国海事系统奥运安保先进单位,5名海事人员被评为奥运安保先进个人。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我局综合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局始终把抓综治、保稳定放在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年都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目标具体,责任明确,强化了各级领导的责任。一是我局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党委、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一切工作以维护稳定为出发点,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稳定工作。2008年初,我局下属单位部分离、退休人员为社保问题欲上访,省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要求基层单位领导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要求对原本打算在春节、“两会”前执行的一些措施延缓执行,让离退人员过好春节,确保了“两会”期间单位内部稳定。二是将单位维稳、奥运安保工作一起抓。2008年8月奥运会在北京召开,根据交通部海事局文件要求,我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奥运反恐安保工作,将奥运反恐安保工作摆在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召开了局属各单位领导、综治办主任参加的奥运安保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布署,向局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系统反恐和安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举全局之力全力做好奥运反恐安保工作,确保奥运期间系统内部的安全稳定。为加强奥运反恐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奥运反恐安保工作,经省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由省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部门(科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局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局属各单位按照省局的要求均成立了相应的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安保小组的成立为全系统做好奥运反恐安保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组织机构成立后,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系统内部安全及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奥运期间系统内部安全稳定,按照部海事局反恐安保工作的部署,我局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了《反恐安保应急预案》。《预案》内容涵盖了奥运期间单位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针对奥运或影响奥运的人为破坏、捣乱、恶性上访及其他突发性事件,以及枢纽、电站、船闸的防恐安保、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堵航、沉船、打捞救助的应急处置程序及办法。《预案》的制定,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应急反应和救助指挥能力。

二、认清形势,夯实基础,开拓创新,进一步巩固提升维稳综治长效管理机制

我局正确分析形势,提高领导干部对维稳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领导干部要把困难估计更足一些,把应对措施想得更周全一些,把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工作做得更细更实一些,牢牢把握维稳综治工作主动权;同时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把好维稳综治隐患源头关。特别要求各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尤其是离退休人员等不在岗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职工队伍思想稳定。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的公路工程处在综治维稳工作中,注重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的作用,聘请了两名退休党员干部担任单位综治信息员,使单位领导能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的思想状况和需求,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单位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创出了一个新方法,一条新路子。

三、完善制度,抓住关键,规范综合治理工作

制度是管理的根本。为了使综治工作规范化,我们制定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实行综治工作问责制,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并将责任内容进行量化、细化,具体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同时工作中我局注重完善制度,抓住关键,逐步规范综合治理工作。规费是我局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2008年,省政府决定对部分水域实行全面禁采或限采,该决定出台后,我局规费征收形势严峻,职工的收入和生活或多或少会带来一些影响,这样一来影响稳定的因素也随之增多,面对这种形势,省局党政领导班子一方面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另一方面抓住关键,完善内部管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对全局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和评估,作出了进一步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尽量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加强机关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压缩招待费和其他经费,开源节流,在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尽力做到职工收入不减,生活水平不降的决定,维护了系统内部的稳定,保持了单位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真抓实干,文明执法,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营造和谐的海事执法环境

我局是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行使行政权力,维护公共利益,服务社会的行政主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平安交通、和谐平安水上交通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局在抓好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单位内部稳定的同时,注重抓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水上交通工作。

为进一步打击“三无”运输船舶违法运输行为,我局于2008年1月29日印发了开展打击“三无”运输船舶统一执法行动方案,在全省水域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三无”运输船舶统一执法行动。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省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的要求对各自辖区内从事运输的“三无”船舶开展统一整治行动。省局先后召开4次整治“三无”船舶调度会进行督导。相关分局通过设立“三无”船舶整治点,充分发挥检查站及减载货场的作用,对“三无”船舶进行查处,有的分局加强与公安等单位的协作,打击“三无”运输船舶成效显著,出江船舶严重超载运输的势头得到一定的遏制,“治超”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继续强化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反水上运输超载、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等一系列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做好了重要时期和重点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有效保证了元旦、春运、“两会”、“五一”、“奥运”等重点时段全省水上交通无事故,继续保持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2008年全省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失踪指数按省安监部门的统计比2007年分别下降33.3%、42.86%。死亡人数比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考核控制指标少死亡5人,全年未发生渡运安全事故。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为构建和谐平安水上交通和水上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作出积极的贡献。

五、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公安、渔业、水利等部门做好严打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推动所辖水域和谐平安水上交通工作

维稳综治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我局自始至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路,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多部门联动、整体协同作战的新格局。特别是在奥运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奥运期间水上安全,我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加大了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对所有从事运输的船舶和渡运量较大的渡口渡船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对重点渡口、渡船实行了现场监管,严禁超载,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我局还与公安、渔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利用水上交通事故进行恶意敲诈勒索,渔船占据航道非法捕鱼,农用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通过联合整治,维护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为水上交通运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全省海事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部党组对奥运安保工作的各项部署,将奥运安保与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作为政治任务,积极发挥优势,集全系统之力,忠诚履责、恪尽职守,在水上交通管理、水上搜救、船舶与港口保安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广大海事干部职工坚守岗位、连续作战,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海事部门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的风采,得到了部党组的高度肯定。

六、认真部署,举行应急演练,为辖区持续安全稳定提供保障

水上应急演练对于提高我省水上突发事件和重大险情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应急工作体系和模式,切实增强我省水上交通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造“平安,和谐水运”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对开展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高度重视,动用了大量的经费、人力、船舶、后勤保障,保证了演练的成功举办。这次演练是我省内河水域规模最大、参与力量最强、科目最多、险情种类最全的综合性应急演练,也是对交通部门和有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面检验。它的成功举办,集中展示了我省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装备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新成果;充分体现了交通部门和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和重大险情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应急反应能力,对于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应急救援体系和模式,切实增强全省水上交通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成功,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