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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及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手段,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提高,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统筹的和谐社会。
二、总体目标
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努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合理开发、利用、整合农业资源,对农村土地进行依法、自愿、有偿、合理、有序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农产品优质率和商品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到2012年,全县基本消除耕地撂荒现象,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20%以上,农业产业经营水平位于全市“两翼”前列,农业比较效益有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稳制、分权、放活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分离,创新流转机制,探索有效形式,放活、用活土地使用权。
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要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和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流转应坚持等价有偿,确保农民利益和生产生活的稳定性。
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和产业发展应立足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实行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并注重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各项制度,强化土地流转信息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及时调解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利益,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
四、基本方式
农民在流转承包土地时,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采用何种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本地农业资源状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意愿,因地制宜,勇于探索,创造适合本地实际的土地流转方式。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五、政策措施
(一)建立农村产业发展用地新机制
一是加强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户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转让方式除外),原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不变,村级收益分配到户政策不变,享受公益福利待遇不变,法定的政治权利不变。二是尊重业主的合法经营自主权。对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的业主,其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活动进行干涉(当事人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三是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进行合作生产。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和连片开发经营农民流转的土地。允许原有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改建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符合登记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登记。四是鼓励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收回的承包地和农民自愿放弃的承包地,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流转,也可以发包给其他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业主进行规模经营。三年内所在集体土地平均收益的60%归自愿放弃承包地人员所有,其余40%作为集体积累。
(二)建立农村闲置房屋及宅基地合理利用机制
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为城镇居民(简称“农民变居民”)。退出的宅基地立项整理复垦为耕地,用于农业产业发展。
(三)建立农业规模经营扶持机制
把农村土地流转与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创新经营模式,鼓励农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和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对农产品进行深度开发。一是支农惠农等直补资金,按照“谁种植谁收益”的原则予以落实。二是加强信贷扶持。对土地规模经营30亩以上、经营合同期限10年以上并实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的经营主,在资金投入方面确有困难,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贴息贷款。三是加强财政扶持。县财政每年在农用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份额的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奖励在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和业主。并逐年增强专项资金的储备,加大对典型、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四是拓展经营范围。各类规模经营主体在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产业时,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破坏土地耕作条件的前提下,其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农业科学实验设施等视为农业用途,对因生产需要建造的简易仓库等非永久性设施,可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因生产、经营必须修建的加工、管理、工作人员住宿等配套设施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按适当比例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四)建立促进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扶持机制
一是充分利用“阳光工程”、“百劳工程”、扶贫培训、移民培训、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等资源,加大对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向城镇居民转移,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良性循环。二是对自愿“农民变居民”的人员,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其子女入学。三是有劳动力和劳动愿望的适龄劳动者,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再就业援助等政策。四是在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未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分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五是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符合城乡特困医疗救助条件的,纳入特困医疗救助;符合城镇低保规定的,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五)建立土地撂荒惩罚机制
对于自己不愿耕种,又不委托他人代耕或拒绝流转,造成土地撂荒超过2年的,发包方及时依法收回并终止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六)建立流转土地复耕保障机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可预见因素较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担保机构和农业保险制度,经营业主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项目,向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申请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和保险金,用于兑现土地复耕经费和获得农业保险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工作任重道远,直接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查研究,灵活把握政策,因地制宜,制定详实、可具操作的工作方案。要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好土地流转总量、结构和动态平衡,引导农地流向优质高效农业项目。要注意总结经验,拓展工作思路,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各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的职能。计委、建设、交通、国土、财税、司法、金融、劳动保障、科教文卫、农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制订相应的管理和扶持办法,积极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共同搞好规划、管理、服务工作。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围绕全县骨干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科学决策,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把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工作抓紧抓落实。
(二)搭建服务平台
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组建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负责统筹处理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在各乡镇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机构;同时引导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托村支部、村委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所(站),负责托管举家外出和无劳动力耕种农户的土地,开展多形式“代耕代种”防止土地撂荒;负责辖区内有土地流转意向农户的信息收集;负责与土地流转受让方签订协议或合同,督促双方履行合同。
健全土地流转信息体系:一是建立丰都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利用丰都政务信息网、农业信息网,建立流转信息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土地流转的动态情况。二是建立土地流转数据库。建立健全我县土地流转的机构设置、服务内容、供需信息。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集中规模经营30亩以上业主的姓名、联系方式、经营项目、经营地点、经营效益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三是加强信息搜集。各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要担负起土地流转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和工作,并总结好经验和做法。四是及时更新信息。为了保证流转信息的实效和质量,由县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审核后统一和更新。
完善土地流转的档案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经营权流转档案,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做好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备案、归档等工作。对目前已流转的土地,流转手续不全的,要尽快补全;对合同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流转合同,要通过说服引导、利益平衡的办法引导双方签订新合同,并及时做好备案、登记和归档工作。集中流转30-100亩的,资料由各乡镇存档,报县流转中心备案;集中流转100亩以上的,乡镇存档后,全套资料备份报县级流转中心存档。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政策的宣传,消除基层干部、群众的疑虑,促进土地依法快速流转。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对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注重培育业主
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走业主自主经营、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培育业主和龙头企业,进行土地集约化经营和综合开发。要大力鼓励本地有经营能力的农户扩大经营规模,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要创造条件,广泛发动,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干部积极带头承包、领办、参股农业项目,大力开发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经营得好、示范带动性强的业主参加相关培训、外出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涉农方面的扶持项目和政策,要优先向经营规模大、现代化程度高、经营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业主倾斜。
(五)严格考核督促
此项工作实行部门联系乡镇双向考核制度,纳入对乡镇与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单独制定(部门联系乡镇按丰委办〔20*〕45号文件)。对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和业主,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乏力、工作滞后的单位、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乡镇的衔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县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