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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安全生产安排意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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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安全生产安排意见市

市委办公室: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调研工作的通知》(市委办电〔*〕96号)精神,现将我局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任务情况

(一)截止10月底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工作目标,建立责任体系。一分解制定了《*市*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和《*年*市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办法》,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在全市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网络体系;市、县安监局、各重点矿区安监站都层层逐级签订了《*年安全生产监管及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使责任书签订覆盖率达到100%。

2、抓住工作重点,突出工作难点,强化工作措施。

煤矿:一是强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年煤炭资源通过整合、重组,将现有的40户煤矿,关闭19处,保留21处,整合煤矿协议的签订、资源的重新合理划分及相关工作已按程序履行完成报批手续。二是建立强制提取煤矿安全费用制度。三是今年6户6万吨以上的煤矿全部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四是煤矿企业已完成矿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避灾路线图,并在县局备案。五是加强了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六是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七是紧密结合隐患排查治理进行专项检查。八是完成了全市32户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和236户煤炭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九是完成了《*市煤矿重大隐患台帐》和《重大危险源台帐》的重新核查登记工作,并建立了煤矿企业专家库。

非煤矿山:一是今年对全市82户非煤矿山企业和13户尾矿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标准,已全部取得了省安监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严格项目“三同时”工作。开展了31户冶金和烧结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评估工作以及6个在建项目依法进行了“三同时”审查验收和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在全市推广了21户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五是对全市各类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抽查检查4次。

危险化学品:一是经过调整台帐、重建档案,确定了154个重大危险源;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对30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户危险化学品经营变更单位颁发、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三是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四是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五是组织召开了全市棉加、纺织企业和电力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会议。六是落实分级管理责任,组织召开了中央、省属驻酒单位和市属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3、密切工作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安监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全年牵头组织了由安监、公安、质检、建设、中小企业等部门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活动4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据统计: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检查人数达800余人(次),被检查到的企业1400余户,查出事故隐患1600余件,即时整改1400余件,限期整改200余件。

4、提高检查质量,加强跟踪落实,建立反馈机制。

统一了全市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要求和检查程序,建立反馈机制,提高了检查效果。全年召开全市安监工作会议4次,开展专项检查12次,行程约10万公里,对全市40户煤矿、76户非煤矿山、400余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事故隐患395条,当场责令整改363条,下达整改指令书32份,反馈意见书33份,召开了“7.14”非煤矿山事故现场会1次。

5、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从6月21日至10月,对全市1875个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740条,已整改1563条,整改率达89.83%。共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288份,复查意见书通知168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5份,立案查处36起,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1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份,落实整改资金266.1万元。在打击“三非”工作中,共排查非法建设、非法经营29户,取缔29户,分别是金塔县梧桐沟殷平山煤矿1户,玉门市非法经营烟花爆竹25户,肃北县非煤矿山3户;关停了存在重大隐患的非煤矿山5户,分别是肃北县非煤矿山4户,瓜州县非煤矿山1户。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6、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大力推进源头治本、政策治本。一是在煤矿方面:今年开工前各矿风险抵押金不少于30万元,年底达到国家规定最低标准(60-90万元);井下从业人员保险费每人1500元,保险金额为15万元。二是在非煤矿山方面:非煤矿山风险抵押金由去年的每户1万元提高到了今年的5万元,井上从业人员入保500元,保额达到5万元,井下从业人员入保1000元,保额达到10万元。

7、规范行政执法,严格依法监管,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今年多次组织公安、监察、工会、建设、卫生、质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二是加大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查处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7次,参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案件14起,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严肃查处,结案率达100%。

8、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做到了“五到位”。一是组织到位。二是落实到位。三是培训到位。四是宣传到位。五是监督到位。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县(市、区)有58个社区、213个企业和31所中小学校近10万余人接受了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在此期间,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万余份,悬挂横幅标语100多条,各县(市、区)安监局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图板巡回展10余场次,展出黑板报300余块,参与安全生产检查200人次,检查企业146家,发现隐患200余条。

9、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一是分别编制和完善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加大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立了*市矿山救护大队,下辖肃北县金庙沟救护中队、牛圈子救护中队、金塔县紫山子救护中队、玉门市红沟救护中队,共有42人组成。同时,还培训专业救护队员130多人。救护队主要配备有:氧气呼吸气62台,瓦斯检测仪143台,一氧化碳检测仪8台,校验机4台,充气泵4台,自救器50台。三是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市矿山救护大队从6月初开展了三个多月应急救援大练兵活动,在9月上旬参加了由甘肃煤矿监察局和甘肃省煤炭管理局组织的全省煤矿救援技术竞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0月上旬,在中石油*销售分公司油库,组织指导了一次危险化学品防火应急救援演练,演练贴近实战,

(二)今年工作中呈现的亮点

1、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制定了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方案,统一了全市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要求、方法和检查程序,加强了对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具体指导。

2、加强跟踪落实,建立反馈机制。每次专项检查都及时把情况反馈到县(市、区)安监局,需要整改的隐患都做到了责任、人员、时限、方案、资金“五落实”。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大力推进源头治本、政策治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政府已出台的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等政策措施,有一定效果。

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有差距。政府层面上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但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安全投入严重不足。部分招商引资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

三是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与相关审批环节脱节。近年来新建项目在建设时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进行安全“三同时”审查即批准立项,造成新、改、扩建项目隐患在先、整改在后的被动工作局面。

四是非煤矿山开采不规范。主要表现:安全设施经费投入不足,层层转包,安全管理在承包中脱节等老问题没有彻底扭转。

二、*年安全生产安排意见

(一)总体思路:以*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进源头治本、政策治本,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安消防、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工作与基层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实现和谐*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上年的基础上下降1.3%,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下降1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下降8.1%,坚决遏制道路交通重大事故多发势头,确保确保安全生产四项指标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主要措施

1、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用“安全发展”引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系统工程,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重在治本。以防范事故为主,突出综合治理,联合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加强监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目标管理,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以省、市政府签订的*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严格目标管理,进一步将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绩效实施量化考核,经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企业法人代表,作为评价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加强进度监控和考核奖惩,加大对重大危险源、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监控与治理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3、以防范事故发生为重点,继续扎实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煤矿:一是强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经过整合和技术改造,单井规模达到9万吨,到*年年底全市煤矿总数控制在21个,产量在原基础上提高30%,使煤矿的安全生产系数进一步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提足用好煤矿安全费用,管好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好安全生产事故赔偿金。提取费用主要用于瓦斯防治、安全投入、重大隐患治理以及矿山救护等。三是强制煤矿企业落实矿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避灾路线图,并在市县两级煤管局备案。四是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年度灾害预防规划。五是认真排查整改煤矿事故隐患。所有煤矿都必须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发挥群众监督员的作用,各地要对辖区内煤矿重大隐患建档,指定专人跟踪督查,督促企业认真整改。

非煤矿山:一是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继续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二是认真落实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三是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大力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继续整顿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四是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强制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五是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监管监控,重点做好采空区、尾矿库及采石场、露天边坡等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及工商企业:一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的发证审查管理,力争使各类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发证率达到100%。二是抓好水电、棉加、棉纺企业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与建档备案工作。三是抓好安全标准化推广工作。四是加强安全许可证的管理,抓好已发安全许可证的年审工作。五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六是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加快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4、深入开展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行高危行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制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适时启动职业危害申报和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监管和年审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安全核准、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同时,运用各种行政措施,推动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政策法令传达贯彻责任制,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传达贯彻到乡镇和厂矿,尤其要使负责人和业主清楚明白。积极组织企业投入到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继续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严格考核。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切实保障农民工人身及生命安全。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的非法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国家法律尊严和政府监管权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快救援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机构联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