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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打造和谐、优美、健康、环保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市加快城市化发展纲要》,依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创建*园林城市实施办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创建园林城市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园林城市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统揽全局,以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增加城市绿地总量、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园林绿化品质为重点,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整体推进全市公共绿地、单位绿地、居住小区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的发展,建立特色鲜明、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根据我市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省上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全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市区、玉门市、敦煌市绿地率分别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以上,其中,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建成省级园林城市;阿克塞县绿化覆盖率进一步提高,为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打好基础;瓜州县、金塔县、肃北县绿地率分别达到27%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建成省级园林县城。到2015年,*市区、玉门市、敦煌市绿地率分别达到34%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以上,其中,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5平方米以上,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阿克塞县实现城市发展形态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力争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瓜州县、金塔县、肃北县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建成用地面积不少于3公顷的公园两个,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单位共建、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浩大的社会性工程,涉及到城市多个行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坚持不懈地推进。
2、坚持规划先行、系统建设、景观优美的原则。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涉及许多方面,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用科学的规划引导城市绿化建设。要把城市园林绿化同建筑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建设、园林景观设计等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制定绿化规划控制指标,划定绿线控制范围,并坚持做到因地制宜,合理搭配,合理布局。要坚持“求精、求美、求特、求雅”,大力发展城市园林艺术,注重绿化景观塑造,追求“让城市走进森林,让森林拥抱城市”的境界和层次。
3、坚持建管并重、责权明确、方式灵活的原则。必须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重建设、轻管理的做法,落实绿化管护责任制,保护城市绿化成果。积极推行市场化的绿地建设方式,建立政府、企业、单位、社会多元投入的绿化投融资机制。
二、创建园林城市的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实际和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要坚持长期绿化与年度绿化结合,规模绿化与特色绿化结合,增加绿量和提升品位结合,以大环境绿化为中心,公共绿地建设为重点,道路绿化为框架,庭院绿化为依托,街头、室内绿化为补充,努力形成点、线、面、环有机联系,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的城市绿化体系。主要任务是:
(一)编制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快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制化进程
完善的绿地系统规划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基础,是城市绿地建设的保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城市绿地建设的规划工作,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自然景观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和地域风貌特色,高标准编制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确定城市风景林地、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规划布局,确保城市绿化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均衡性。同时,尽快组织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分析植物的多样性,积极引进适宜当地生长的景观树种,确保物种数量不低于80种。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修订《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在2008年以前完成古树名木的统计调查、造册登记和挂牌保护工作,划定界线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并与相关单位、个人签订保护责任书。
(二)加快城市各类绿化工程建设,努力扩大绿化规模
1、抓好大环境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地总量。坚持“先绿起来”的原则,千方百计加大绿化投入,加快大环境绿化建设,提升城市整体绿化水平,改善城市区域生态环境。*市区要继续加大北大河防风固沙生态旅游景观带和“八湖、八园、两带”的建设力度;玉门市要着力提高玉泽湖公园、清黛坡森林公园景观品质;敦煌市要加快党河风情线建设步伐;瓜州县要确保城东防护林带、疏勒河河床生态治理、瓜州小西湖等建设工程顺利实施;金塔县要着力抓好金鼎湖、清泽溪生态建设工程;阿克塞县要尽快完成金山湖、植物园建设工程,积极向生态型城市迈进;肃北县要以县城公园、党城湾地区环城固沙林带建设为重点,在城市周围建设绿化屏障。
2、搞好公共绿地建设,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城市的公共绿地是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各县(市、区)城市中心区绿地较少,是影响创建工作的主要因素之一。要坚持以开辟公园景点、广场绿地、街头绿地等为重点,加强人口密集区和城市中心区小游园和街头绿地的建设力度。在绿化设计上,要以满足市民活动和休闲的需求为重点,突出环境的舒适性和景观性,增强参与性,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同时,要注重与城市历史、文化与地域概念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凸现地方特色。
3、加大庭院绿化建设力度,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达标标准,确定和公布建筑日照间距系数、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标准、退红线距离等指标,实行绿化设计方案评审制度和绿化验收达标制度,切实做到绿化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竣工、同步验收”。要以创建“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庭院绿化建设水平,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原则上,各城市新区的建设项目绿地率不低于40%,旧城改造的项目不低于30%;2015年前,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有70%以上的单位达标,有20%以上的单位进入庭院绿化先进单位行列。
4、实施“绿荫”建设工程,努力提高城市道路绿化品质。城市道路绿化要坚持以树为主、花草补充、和谐搭配的思路,结合道路改造和新建,选用适宜的树种和花草,及时栽植、补植,增加常绿植物,做到修(改)一路、绿一线,确保城市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要注重道路绿化造型、色彩和层次的协调搭配,努力形成“人(车)在树荫下、花从身边过”的林荫景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绿化理念,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
5、加大生产绿地建设,提高苗木自给率。要实行科学育苗,大力培育、繁殖和驯化优良树种和花草,为城市绿化提供足够的优质苗木。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在2010年前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花圃、苗圃、草圃,培育和驯化适宜当地生长的苗木、花卉。同时,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和鼓励私营企业、农(林)场和农户等建立育苗基地,调剂余缺,保证城市绿化工程用苗。有条件的城市要成立专门的城市绿化科研机构,从事城市绿化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研究工作,搞好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促进城市绿化水平的提高。力争到2015年,市区生产绿地占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城市绿化苗木自给率达到80%以上。
(三)建立健全城市绿地档案系统,切实加强城市绿化管理
城市绿地档案是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完善的绿地档案系统,明确每块绿地的面积、位置、规划建设情况和管护责任单位,建立档案编号、物种资料、现状图片、损坏记录等资料档案,实行纸质和电子档案两套管理系统,为城市绿化提供翔实资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园林绿化法规体系,尽快修订《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等行政规定,研究制定异地绿化补偿费收取标准,确保城市绿化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继续推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养护承包、“门前三包”、检查督查等制度,定期检查评比,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使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要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力求使市政建设与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水平。积极探索和推广节水型绿化模式,加强滴灌等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利用雨水和中水进行绿化灌溉,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步伐。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设施建设步伐。到2015年,各城市形成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适应的污水集纳体系,污水进网处理率达到6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以上。继续加强城市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天然气入市工程,到2015年,全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继续抓好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及停车场建设,到2015年,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达到100%,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98%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0标台以上,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
三、*市区园林绿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市区是*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绿化要树立超前意识和精品意识,重视绿化景观设计,提高绿化档次,实现城市绿地的均衡分布,营造景观优美、蓬勃发展、充满生机活力的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和生态环境。
(一)统筹兼顾,抓好五个片区的城市绿化建设
1、老城区绿化建设。结合旧城改造和企业外迁,采取“规划建绿、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异地补绿”等措施,多形式、多视角、多层面为城市增绿、补绿、添绿,增加城市绿地总量。按照“谁开发、谁绿化,谁缺失、谁补偿”的原则,确保绿化用地和绿化指标落实。加大单位庭院和小区绿化建设力度,实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绿化限期达标,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学校,改善老城区城市景观。
2、新城区绿化建设。坚持绿化配套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重点抓好世纪公园、汇丰园、世纪大道绿带、广场绿地、街头绿地和住宅区绿化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点上绿色成景、线上绿色成荫、面上绿色成片、城周绿色成林的较为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玉门油田生活基地要在抓好庭院绿化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内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建设力度,确保各项指标按期达标。
3、*工业园区南园绿化建设。围绕建设绿色工业园的目标,加快道路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在完成中心景观大道绿化的同时,加大工业区干道两侧30米的绿化带建设。绿化建设坚持以高大乔木为主,辅以常绿花灌木,做到多树种、多层次,乔灌结合、花草并举、错落有致、景观优美,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严格执行绿化标准,确保入驻企业庭院绿化绿地率达到40%以上,园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4%以上,使之成为展示*良好形象和优美景观的窗口。
4、*工业园区西园绿化建设。以新旧312线道路绿化和北大河景观带绿化建设为纽带,以博物馆区域绿化和西郊森林公园(中央景观带)绿化建设为支撑点,带动整个园区的绿化建设。2010年前,完成新旧312国道线交汇处三角地带绿化改造;完成园区道路绿化,道路绿地率达到30%以上;狠抓入驻单位的庭院及外围绿化,实行限期达标制度,使70%的入驻单位进入庭院绿化达标单位行列。同时,对陆续入驻单位,实行“同步建设、同步绿化、同步达标”,力争到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4%以上。
5、火车站区绿化建设。以提升改造站前广场绿化品质为重点,加大解放南路景观轴线建设和火车站区庭院绿化建设力度,确保城市绿地均衡发展,加快塑造绿树丛荫、环境优美的城市“南大门”形象。力争到2015年,建成西洞公园,火车站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4%以上。
(二)加大投入,构筑“两环、两带、五廊、八园”的城市绿化框架
1、环城防护林“两环”建设。“两环”即内环绿化带和外环绿化带。内环绿化带是东沿酒航路,西沿新城区二期规划的外环路西侧,南沿连霍高速公路,北沿北大河北岸,宽约300米、长约45公里的内环绿化带。工程在现有基础上原则上每年向内推进50米,到2015年完成。外环绿化带是由内环带向东、向西、向北各延伸5公里,建设宽约300米的第二条环城防护林带,力争在2015年至2025年完成。
2、结构性绿地“两带”建设。“两带”指北大河防风固沙文化旅游景观带和中心城区南侧高新农业园及高速公路防护林构成的高新农业观光带。其中,北大河防风固沙文化旅游景观带在今后三年里,要继续加大投入,按照景观带规划的要求,力争在2010年建成使用,为构筑*市区北侧生态防护屏障,实现南山北河的自然景观格局发挥重要作用。高新农业观光带要在201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以期在城市绿地总量上实现新的突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3、景观性绿地“五廊”建设。“五廊”指世纪大道中央绿带、*工业园区南园中心景观带、西园中央景观带、老城区规划金泉路及新城区二期中心景观路道路两侧各30米的绿化带。力争在2015年前全部建成。
4、休闲性绿地“八湖、八园”建设。“八湖、八园”指世纪公园及世纪湖、航天公园及迎宾湖、北郊公园及碧波湖、植物园及烟雨湖、*西汉胜迹及泉湖、西郊森林公园及雁荡湖、祁连湖、会丰湖、法幢寺风景园、高新技术农业种植园。已经建成的北郊公园及碧波湖、*西汉胜迹及泉湖、法幢寺风景园要在现有建设基础上,继续改造完善,其它工程项目争取在2015年前全部完成。通过“八湖、八园”的建设,展现河西走廊、丝绸之路上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和*汉唐文化的神韵,提升城市绿化品位,创造优美环境,满足市民休闲、娱乐的需求,带动旅游业发展。
(三)突出重点,抓好城市节点和主干道沿路景观绿化
做好城市入口、城市广场等城市节点的绿化,是改善城市整体面貌的有效途径。要下大力气对城市的入口处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拆除沿路两侧违章建筑,抓好整治和绿化建设,形成以飞天路、解放路、酒嘉路、酒金路为主的城市入口道路景观节点和层次分明的绿色长廊,塑造优美的城市形象。城市各广场建设要以“绿色广场、人文广场”为目标,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选择城市繁华地段和人口聚居区,结合地形地貌进行特色建设,塑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城市小环境。
四、强化措施,确保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周期长,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为加强对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领导,市政府确定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市规划局具体负责创建园林城市目标的制定和*市区创建园林城市年度任务的分解;市建设局牵头负责绿化任务的督查落实;新城区管委会负责*市区新城区范围内各项绿化任务指标的落实,并协调玉门油田生活基地完成相关创建指标;肃州区政府负责老城区、工业园区、火车站区各项创建指标的具体落实,市林业、水利、国土、财政、房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分阶段、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加强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及规划、建设等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督查检查,对各县(市、区)的城市园林绿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广辟渠道,加大投入。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各方筹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一要确保财政投入。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每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财政投资应占到当年财政收入的2%以上,各县(市、区)要在每年11月前,制定出次年绿化建设计划,将绿化投资纳入次年财政预算,以保证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及《*省适龄公民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上规定的凡年满11周岁至60周岁的城市居民每年必须在规定地点植树5株的要求,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并做好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取工作,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得低于85%。三要严格落实庭院绿化指标。对政策规定收取的异地绿化费、绿化补偿费和毁坏绿化的罚没收入等要按规定收足,全额用于园林绿化建设。四要鼓励和动员各部门、各单位、驻酒部队、单位、个体工商企业和个人投资、认建、领养绿地。五要鼓励市民在完成义务植树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屋顶绿化、阳台和室内摆花养草、庭院美化、门前净化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园林绿化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按照“管养分离、管干分离、作业放开”的要求,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的市场化改革,把园林绿化企业推向市场,改变当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建设、施工、监督、养护混为一体的状况。实行城市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养护改革,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将养护作业推向市场,并同步跟进养护质量监督,切实提高城市绿化水平。要尽快制定相关规定,加强居住小区的绿化管护,明确居住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居住小区庭院绿化的正常管护。
(四)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城市园林绿化不仅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和窗口,是治理污染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之一,是吸引外资、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条件,也是维护自身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必要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与激发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通过对一些绿化先进单位、绿化先进事迹的宣传,提高市民的爱绿、护绿意识,维护绿化成果。要进一步健全园林绿化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对擅自改变绿化用地、任意侵占绿地、随意缺失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等行为要依法查处,努力把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的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