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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强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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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强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近年来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重要决定,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两基”进程,巩固“两基”成果,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巩固“两基”成果强化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凉委发[*]3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县教育工作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期间,*教育取得的主要的成绩

*期间,我县抓住发展农村教育和民族教育这一契机,大力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和《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基础教育、民族教育、成人职业教育、得到较快发展,幼儿教育、民办教育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寄宿制学校蓬勃发展。*年“两基”(“普初”)通过了省级验收,我县教育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截至*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达25079人,其中:小学在校学生23136余人,入学率达到94.54%;初中在校生1943人,入学率17.49%;高中在校生259人。全县已有2个乡镇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全县民族寄宿制学校达40所,寄宿制学生6400人。

(二)进一步认清全县教育的发展形势

全县教育事业在快速发展进程中,还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实现“普九”的牛牛坝乡和巴普镇巩固任务十分艰巨,办学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学生辍学现象还时有发生;全县初中毕业生将逐年增加,现有初级中学规模已不适应快速发展的教育事业的需求,成人职业教育规模小、效益不高、发展十分缓慢;学校管理尚需进一步加强;全县大部分村级学校的办学条件急需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数量和质量尚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总体质量与周边兄弟县相比不存在较大的差距,城乡间、校际间教育发展很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地方财政对教育投入不足,“普九”资金缺口较大,需设法解决;素质教育发展很不平衡,教育教学质量亟待提高等,这些问题将严重影响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期间,全县教育工作要继续以推进“两基”攻坚、巩固“两基”成果为中心;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学校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以积极加快发展初中阶段教育、扩大并提高高中和职业教育为突破口;以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全面提高教师和校长队伍整体素质为着力点。力争到“*”末,全县顺利实现“普九”目标,使“两基”人口覆盖率达95%,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3%以内;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普、职比例力争达到6:3左右,高中升学率达50%以上。全县学校管理水平要有明显提高,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充分显现,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新型*、服务地方经济、推进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

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党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科教兴美”、“人才强县”战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州第六次党代会和*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普及、巩固、深化、发展、提高”的方针,认真谋划全县“普九”及教育的发展大计,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将分级办学、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狠抓农村教育各项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担负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使命。

二、加强小学高段及初中学生果巩固工作,扎实推进“两基”攻坚进程,全面提高普及义务教育水平

(一)积极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

各片区、乡(镇)党委、政府要本着“坚持标准、扎实推进、增添措施、加强巩固”的原则,坚持“两基”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要层层建立“一把手”任组长的“两基”攻坚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有序地推进“两基”攻坚进程,确保按规划完成“两基”工作目标任务。在“*”期间要积极创建县级和州级“义务教育示范校”。

(二)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各乡(镇),要建立“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狠抓中小学生的入学和巩固,重点抓好小学高段和初中阶段的巩固;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制度;建立流失学生报告和控制动员流失学生入学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辍学打工现象,确保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农村成人教育要加强扫盲巩固提高工作,继续扫除剩余文盲,防止新生文盲,继续加强农民文化技术培训,巩固扫盲成果,增强农民脱贫致富的本领。

(三)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

全县从*年开始,实施“七大工程”:农村村级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教育强乡(镇)建设工程、农村初中建设工程、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工程、农村职业技术及成人教育建设工程、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工程、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构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协调发展的机制,努力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差距,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县域内农村教育均衡发展,为全县“普九”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

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按照“就近入学、兼顾规模”的原则,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建立和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

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积极提倡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采取“一帮一”、“结对子”、“手拉手”、“献爱心”等形式大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加强协调,认真搞好百乡教育扶贫工作和对口支教工作。管好用好各种扶贫助学资金和物资,让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

百乡教育扶贫单位要继续加大对口乡镇的资金、物资投入的同时,已把帮扶的方向和重心由扶助贫困学生转向农村村级学校建设,转向帮助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转向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努力帮助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采取措施帮助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就学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主要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与当地适龄儿童一视同仁,当地学校不得拒绝或歧视农民工子女入学,确保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流入地政府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所在学校实行减免。县财政要对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较多的学校予以专项支持。

三、扩大并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加速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一)扩大并提高高中阶段教育

教育部门要认真分析、科学预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积极稳妥地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促使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协调发展。高中要以三种办学模式为发展方向,一类为普通高中学校,二类为职业中学,三类为兼有升学和职业教育功能的综合学校。积极引导普通高中学生向职业技术学校中分流。

普通高中应逐步从扩展规模效益转向以提高教学质量或两者并重方向发展,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加大对薄弱学校特别是边远山区学校教育的扶持力度。

(二)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县财政每年设立3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和资助贫困家庭职业教育在校学生。教育部门要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保证职业教育的正常运转。

(三)科学规划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全县要进一步整合现有中学资源。若有条件,须办好1所职业中学,条件尚不具备,则先建立职教中心或职业教育班,待条件成熟后新办或改办1所职业初(高)中。

(四)实施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调整战略

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以就业为导向,扩大工业、服务业、旅游业的专业设置和畜牧、财经、现代农业等专业特色,满足*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要因地制宜培养培训当地群众的劳动技能,积极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以“短、平、快"的方式为社会提供合格的劳动力。加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沟通与联系,构建以职业技术培训为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系。

四、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

(一)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的风尚,关心教师成长

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给予教师足够的人文关怀,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给教师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学校资源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建立教师激励机制,充分挖掘教师潜能,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全面提高全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二)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凡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已在学校工作的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逐年调整出教师队伍。违背《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一律撤销教师资格。

(三)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

凡县城城区中小学2000年以后新聘任的教师,一般应到农村中小学任教2年。城区中小学教师必须要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建立“校对校”、“师对师"的城镇支援农村教育的制度,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在同一学校任教(任职)满9年以上的中小学教师(校长),一般应在本乡镇内同层次学校间进行交流轮换。安排交流轮换而不服从者,当年年度考核等次最高只能评定为“基本合格”,之后三年也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并不得参与各种评优及特级教师的评选活动。要采取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设置农村教师津贴、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措施,鼓励和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

(四)加强教师培训

积极构建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的、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着力教师全员培训、骨干教师集中提高培训、现代信息技术知识和能力培训,实施寄宿制双语教学的教师和校长的培训。加强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所有较高水平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并发挥其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五)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

“*”期间,在职业中学中力争培训30名合格具有专业技能的教师。其中20名骨干教师、5名知名教师和2名专家型教师,努力造就一支教学水平高、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强的职教师资队伍。

(六)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体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完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公开招聘、民主推荐、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机制。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校长负责制,加强对校长履行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完善对校长进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机制。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改革试点,初步形成校长合理流动的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调配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统一调配。

(七)认真开展对口支教工作

积极开展支教工作,明确支援目标和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内地学校支援的资金和物资,受资助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监督。要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尽量为支教教师提供良好的条件。选派骨干校长到内地对口学校挂职锻炼,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

五、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加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

未成年人树立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执行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保证学生做到“勤奋学习、愉快生活、全面发展”,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工程

民族寄宿制学校是民族地区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全县要认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从*年秋季开始,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全部启动标准(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教育教学、师生行为、设施设备、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校园环境、小农牧场等实行规范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实施学校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创建独具特色的校园环境,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各县市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认真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疾病防控措施建设,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建立“警校共育"机制,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大力推行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学校的重大活动或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均要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充分发挥教代会和职代会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民主化管

理进程。

(四)实施新课程改革

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紧密联系农村实际,积极开展校本教研,突出农村特色,开发多样化的、有特色的地方和校本课程。对普通初中学生进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实行开放的办学模式和培养方式,切实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积极推进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加强“绿色证书”教育师资和生产实习基地建设。

(五)推进素质教育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实施素质教育。农村中小学校要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和生存能力为重点,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规定和各学科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素养,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毕业生的质量。

(六)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管理和质量评价体系

各中小学校要贯彻落实《*州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使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管理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建立学校管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初级中学以上学校的考核评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小学的考核评估,对达到要求的中小学,授予“常规管理合格学校”的称号,作为申报“州级校风示范校”和“州级示范性高中”的依据。要进一步完善普通初级中学和普通高完中年度综合考核制度,把考核的重点放在学校管理和教学质量上。全面提高中小学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七)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大力普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建设,使不同类型学校的教学设备、图书等分别达到“普九"标准要求。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和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实现优质教育的远程共享,为现代教育提供技术支持,促进教育教学现代化。要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设备对教师进行远程教育的学历、学科教学和师德师风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设备的效益。

(八)加强教育科研工作

坚持科研立校观念,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积极研讨符合素质教育需要的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大力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学校的教育科研要紧紧围绕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展开,课题研究与课堂教学问题紧密结合,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找到科学依据,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认真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和《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组织保障

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两基”攻坚责任书,确定在普九期间、师资配备、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的目标责任,明确县长、乡(镇)长、村民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控制学生辍学工作,县长、乡镇长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对辖区内“控辍保学”负总责,教育局长、校长是教育系统内部“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要把“两基”攻坚和“控辍”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校长政绩的重要指标,与年终考核挂钩。

(三)经费保障

教育部门要强化资金管理和审计制度,按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设立专户,管好、用好教育专项资金,坚决杜绝挪用、平调、挤占等情况发生。各级政府要优先保证巩固“两基”成果提高经费的投入,逐步增加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完善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县地方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教育投入体制;县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教师和校长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明确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经费生均公用费5%的比例用于教师培训,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护、改造和建设,确保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要继续落实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扫盲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保证扫盲教育经费。

(四)监督保障

严格实行“两基”攻坚工程项目招标投制、项目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都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所有的工程计划和建设情况都要张榜公布,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各级“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对于群众举报要及时查实,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督导评估和监控、奖惩制度。

(五)督导评估

县委、县人民政府要健全和完善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制度建设,要加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建设,配齐督学队伍,建立督导制度,改善督导工作条件,保障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坚持督政和督学相结合,建立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全面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县人民政府每年应对照《督导评估细则》进行自我评估。州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每年对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复查。按《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川教督[*]2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任期内原则上都要接受一次省级评估。加强对实施巩固提高工作的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情况,“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机制的落实情况,“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两基”指标严重下滑、工作不力的要亮黄牌或摘牌。

建立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每年度的督查结果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