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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农村教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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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农村教育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农村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一)深刻认识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重要作用,把农村教育工作摆在整个教育工作重中之重。当前,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加快推进,急需培养大批中初级专门技术人才,我州教育普及程度不高,农村教育发展不够,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先进的实用技术难以推广,开发和提高人力资源刻不容缓;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等,都迫切需要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没有农村教育的振兴,没有农村教育所提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就难以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加强农村教育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大力推进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发展农村教育的首要目标,切实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教育工作的第一要务。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力度,完善义务教育政府入学通知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初中毛入学率要保持在95%以上。建立完善流失生报告及劝返制度,州、县市建立救助贫困生工作机制,多渠道筹措助学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减少学生辍学,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农村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条件,逐步化解初中“超级大班”,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的办学质量和效益。到20*年,力争全州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使全州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以上,农村新增劳动力都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农村从业人口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50%左右。

(三)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学习型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由之路。要充分挖掘现有普通高中潜力,加强农村薄弱高中的建设,在投入和师资上向农村高中倾斜,争取用5年时间,使农村高中办学条件基本达到规范化和标准化;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的发展,逐步提高民办高中在整个高中阶段教育中所占份额。进一步优化中等教育结构,增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活力和竞争力,促进普教、职教的相互结合和沟通,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人数与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基本达到1:1的比例。高中阶段招生要达到年递增*%的增长速度,力争到20*年,全州适龄人口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达到70%左右。

(四)积极发展农村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今后5年,农村每乡镇要建成1所示范幼儿园,同时进一步规范学前班、托幼班的管理,使农村幼儿入园(班)率达到90%以上。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切实落实特教工作者的各项待遇,特殊学校在校学生全部纳入“二免一补”(免杂费、免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范围,普通中小学要接受低视力、重听、轻度智力残疾等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

(五)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农村职业学校要把为“三农”服务作为根本办学指导思想,要根据我州农业产业特点、县域经济特色、劳动力资源状况等,确定专业设置和学生培养目标。要采取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把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把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紧密结合起来,为农民脱贫致富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广开门路。农村成人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以实用技术推广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培训。农村普通中小学也可采取日校办夜校、一校挂两牌的形式,利用节日和寒暑假,开展农村成人文化科技短期培训,把学校办成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以*职院和州电大为依托,积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工程”,采取脱产、函授、远程教育等形式,为农村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

二、完善管理体制,稳定农村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六)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体制。县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强化农村义务教育的县级统筹,加强教育宏观规划和管理,保障县域内基础教育稳定、协调、持续发展。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乡镇教育的管理,乡(镇)、村应继续承担维护学校治安和安全、化解“普九”债务、组织学生入学及相应的办学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探索建立适应新体制的农村教育管理模式和方法,保证农村中小学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运行。

(七)切实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县市政府要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教育经费预决算安排执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省政府规定,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60%,主要用于弥补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不足、改造中小学校危房和偿还“普九”债务等。

(八)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州政发〔20*〕21号文件,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固定工资、活工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补贴、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财政补助部分、提高*%的工资部分及工改时冲销64元后的保留津贴、班主任津贴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全部进入教师工资专户,按月拨付,不留缺口,做到按国家统一的工资标准和项目、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

(九)州、县市财税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率征收三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并足额拨付给教育部门使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县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工作的通知》(州政发〔20*〕3号)的要求,按小学每生每年12元,中学每生每年15元的标准,预算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州财政每年应安排义务教育发展专款。

(十)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挪用、克扣教育专款,确保各项教育工程建设速度和质量,确保各项补助专款落实到困难学生头上,提高教育专款使用效益。县市财政部门应将杂费、住宿费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严禁截留、挪用、平调、挤占学校学杂费和住宿费收入。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属代收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教材和作业本,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任何部门未经县市政府许可不准擅自对中小学进行检查、处罚,到学校收费必须持县以上物价部门收费许可证和通知书。建立教育经费和教育专款拨付月报告制度,定期对各县市教育经费及专款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十一)加大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力度,力争到20*年全部消除现有的中小学D级危房。县市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拟定分年度计划任务,明确项目责任人,坚决落实省政府作出的“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给农村中小学的资金,用于危房改造的比例不低于*%”的规定,多渠道筹措经费,确保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的投入。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6号)规定,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减免危房鉴定等项收费和其他有关税费,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收取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调控费和管理费。

(十二)在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前提下,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教学质量,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考虑学校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用房,重点抓好一批农村初中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改造。力争通过4年左右时间,使全州农村乡镇初中,基本达到班额合理、规模适度、校舍基本配套、符合安全与卫生要求,办成规范化的寄宿制学校,使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有较大提升。撤消教育站和学校布局调整后,所形成的闲置校舍等资产属教育部门所有,可以改为幼儿园、成人文化学校等其他教育机构,也可采取变卖、置换等方式予以处置,用于学校建设和偿还“普九”债务。

三、深化改革,增强农村教育的办学活力

(十三)积极开展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农村教育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要克服当前农村教育存在的脱离农村实际、脱离学生生活、脱离农民需要的偏向,改革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方法,使农村中小学教学真正贴近农村生活,满足农村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大力开展农村初中“绿色证书”教育培训,开展农村创业和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内容的教学,在全州农村初中普遍开设地方性教材《实用技术》课程。各县市选择试点乡镇,开展初中3+1学制改革的实验,使农村初中毕业生在学习基础文化知识的同时,掌握一定直接服务于家乡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技能。在中央和省的扶持下,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弥补农村教育资源不足和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完全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收视点和教学光盘播放设备。要加强对农村教育教学的研究,扎实开展校本培训和校本研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十四)加大布局调整力度,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立足长远、统筹规划、讲求效益的方针,按照“小学就近办学、初中相对集中、以义务教育的顺利推进和健康发展为前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中小学布局,布局调整应与危房改造、薄弱学校建设、小城镇发展、移民搬迁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发挥综合效益;农村学校要依据学龄人口变化的情况和环境条件因素,采取联村办学、寄宿制半寄宿制等形式,逐步扩大中小学办学规模,提高规模效益;城镇发展应同步规划中小学建设布局,把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城市功能,同时要采取联合、合并等形式整合现有的各方面教育资源,盘活存量,使城镇教育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在坚持义务教育政府办学为主的前提下,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大力提倡引进外资,吸纳社会资金及利用其他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对民办学校在招生、教师评聘、教研活动、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各级政府对办学规范、成绩显著的民办学校及举办者都要予以支持和表彰奖励。

(十五)规范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理顺农村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全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管理的通知》(*州政发〔20*〕5号)精神,合理确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经占用的要坚决清理并归还,对在编不在岗的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并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建立两年核定一次中小学编制的调整制度。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调配调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职能。

(十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合理、高效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教师聘任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积极试行民主推荐、公开选拔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的办法,从竞争中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对教师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考核,逐步推行结构工资制,拉开分配差距,提高优秀、骨干教师待遇,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和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城乡结对、互派教师、学习交流,帮助乡村学校提高师资和教学水平;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十七)规范中小学后勤服务管理,支持勤工俭学事业发展。凡进入教育系统从事生产、营销活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监察、质监、物价、卫生、工商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教育市场准入制度。学校后勤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严禁强行摊派和误导学生消费;学校的食堂、小卖部以及其他为学生服务的经营活动归口学校统一管理,取缔私人承包和个人租赁;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疾病预防、保险、学习生活用品等项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基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为农村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学生劳动实践勤工俭学场所和寄宿制学校的蔬菜基地。

四、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八)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思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学校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渠道、主阵地,要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优秀民族传统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诚信教育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研究德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创新德育方法和手段,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学校的团队建设和班主任工作,建立起与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学校德育工作网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纠正单纯追求升学率的偏向,改革考试与评价制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真正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十九)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教育督导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教育督导是一项重要的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选拔年富力强、掌握教育政策、熟悉教学和教育行政管理的同志,充实和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州、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分别配备1—2名专职副主任督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应充分发挥督政、督学促进农村教育发展的作用,认真开展“普九”复查、对县市政府领导教育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学校分级分等评估等项工作。同时,围绕当前农村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教师工资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为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各级政府的教育决策在基层和学校贯彻落实,发挥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二十)进一步强化对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应当深入农村、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农村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新措施、新对策,为农村中小学排忧解难。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办学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努力创造具有地方特色、农村特色的教育新经验。建立健全农村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县市长、乡镇长一年一度的述职要把教育工作列入重要内容,认真实施县市政府领导教育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制,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确保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密防范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发生。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以及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为农村教育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真心实意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我州农村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州农村经济振兴和社会繁荣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