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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民主评议行风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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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民主评议行风实施意见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共*市教育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决定在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校风工作,不断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对我市教育系统*—*学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校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行风校风评议,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把教育行风建设作为“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和开展教育资助行动的有效载体,动员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人人重视行风建设、人人参与行风建设,把行风建设变成教育系统内部的自觉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校风工作,进一步加强广大家长和社会对教育行风校风的监督,督促教育系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也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对教育更加了解、关心和支持,更好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我市的教育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评议范围

根据行风建设属地管理原则,省、市分别确定参加省、市级联评的学校,各县(区)也要确定参加县(区)联评的学校,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均要开展行风校风评议活动,学校的自评率达100%。

四、评议重点内容

(一)依法办学情况。对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各项规定的情况,包括依法依规建校、办学、办班、开展教学管理活动,改制学校未达到“四独立”标准,但仍以民办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违反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收费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等内容。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的情况。包括有无中介机构参加招生、虚假招生广告和违规招生的问题;有无违反收费规定自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费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保险、教辅材料、报刊杂志,通过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

(三)师德师风建设和廉政治校的情况。包括办学指导思想是否端正,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是否有力,有无治学不严谨、教学不认真导致教学质量不高,对学生缺乏关怀甚至体罚、歧视、侮辱学生,向学生家长、管理对象或提供商品和劳务的对象索要、收受礼品钱物等问题。

(四)学校民主管理的状况。主要看学校校务是否公开、透明,尤其是学校的财务管理、用人管理、招生管理、物资采购、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标等是否公开。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评议工作采取省、市、县(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参与的形式,通过开展评议,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等方式,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改,促进系统行风和校风进一步好转。民主评议行风和校风自*年10月到*年9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10月至11月)

1.以“实施教育惠民、关注民生,加强教育管理,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题,结合林强同志和本市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报道整个评议活动的工作布置、动态和经验。各学校要通过校内的报刊、广播、墙版报、网络、各种会议、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等进行宣传。

2.召开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部署工作。

3.制定评议实施意见和评议标准,聘请行风评议员明查暗访、收集情况和意见。行风评议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无党派人士、特约教育督导员、离退休干部和新闻工作者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员中聘请。

4.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市里的监督电话*

各区县和各学校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认真部署评议工作,做好聘请和培训行风评议员的工作,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12月至*年4月)

1.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大”报告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行风建设的有关材料,提高认识。

2.各区县教育局和全市各学校按照评议重点进行自评自查自纠。

3.通过多种形式收集社会对教育的评议意见。

4.评议员对调查了解的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汇总分析,形成评议材料。

5.对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要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对继续搞不正之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三)评议整改阶段(*年5月至*年9月)

1.召开行风评议会议,被评单位汇报自评自查自纠情况,评议员根据测评调查情况,提出评议意见。

2.落实整改。按照评议组提出的评议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写出整改报告,并把整改情况向评议员和社会及时反馈。

3.跟踪检查。市里组织力量不定期的对被评议学校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具体落实,使全市各学校在新学年有新气象,校风、教风、师风、行风有明显改善和好转。

4.召开总结会,宣布评议整改结果。

六、开展行风校风评议的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教育系统联评行风校风工作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里成立教育系统行风校风联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联评实施意见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联评工作的协调督导。评议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县要成立相应联评工作机构,制定评议方案和组织实施,并负责本辖区学校的评议工作。各区县的评议方案于11月底报市教育局。

2.各区县纠风办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按照实施意见组织、协调好对本区县教育系统和学校的行风校风评议工作。并结合实际,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团组织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将收集到的情况和意见向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确保评议质量。

3.开展行风校风评议要紧密结合教育工作的实际,与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加强学校管理、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等工作相结合。

4.要建立公平、公正、科学的评议程序,公开评议内容和标准,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5.各县区和学校要及时向市教育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简报信息,加强在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市教育局将及时通报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6.注重评议成果运用,及时组织开展行风校风“回头看”,这是防止评议工作走过场的重要措施。对已评议的单位要在适当时候开展“回头看”,对被评学校在行风评议中发现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要针对教育行风校风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建立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行风建设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