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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县委纠风发展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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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县委纠风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对今年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我县2009年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巩固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坑农害农等违规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

(二)突出抓好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管理规范有效

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2.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公平合理,努力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提取使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

3.强化对涉农、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68号)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制度,实行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实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涉农、救灾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以扶贫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监管为重点,对各类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涉农补贴资金、种(养)殖业项目资金、生态建设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农村科教文卫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坚持纠正和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涉农和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确保涉农、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教育、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免收借读费。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对学校收费标准的监督,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类学校不得自行制定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符的文件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进一步明确由政府建立监管平台和非营利性的采购平台,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逐步改革“以药补医”。强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监管,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继续深入探索“医院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用药供应、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探索农村、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推进院务公开,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对公立乡镇医院的巡查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四)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巩固*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配合相关部门对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1.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差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

2.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政府部门利用行业协会进行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

此外,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六)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督指导。继续开展效能、政风、行风“三位一体”评议活动,切实解决办事效率不够高、服务质量不够好、工作节奏不够快的问题,提高我县机关和行业效能政风和行风建设水平,提升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实力,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配合全市的民主评议安排,今年重点对我县发改局、林业系统和玉溪镇巴渔村、上坝乡八一村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同时将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畜牧局作为附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

(七)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实行市、县“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对口部门联合上线制度和媒体联动制度,以关注民生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扩大“政风行风热线”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重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要把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位,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电话投诉等多种渠道,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达到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的目的。

(三)夯实基层纠风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领导,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基层纠风工作。

(四)加强源头治理。要以国家各项重大改革为契机,不断深化源头治理,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如何确保中央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和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努力解决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对查处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体现改革精神,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