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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生工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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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生工程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2009〕1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推进原有的17项民生工程

按照“巩固、规范、完善、提高”的要求,深入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2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建设的意见》(*政〔20*〕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政〔20*〕3号)有关规定,完善政策,提升水平,确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17项民生工程继续稳步推进。全县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已于20*年圆满完成,自2009年起,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纳入正常工作安排,不再列入民生工程项目。

二、大力实施新增的11项民生工程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急事先办、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09年全县新增实施11项民生工程:

(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力度,提高集中供养率,2009年集中供养率不低于30%,到2012年集中供养率达50%。2009年投资802.38万元,增加730个床位。

(二)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2009年安排资金191.5万元,对4750名已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予以生活救助,其中城镇重度残疾人850名,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3900名,每人每年补助360元。有效缓解重度残疾人医疗康复支出负担较重、生活水平偏低等困难。

(三)新型农民培训工程。2009年安排资金189.6万元,培训新型农民400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360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400人。

(四)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09年安排资金180万元,对6000名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

(五)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计划用4年时间,使我县妇女儿童相关健康指标达到中部地区领先水平和东部地区平均水平。2009年安排资金83.5万元,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儿童免疫规划一类疫苗接种给予补助。

(六)“农家书屋”工程。加快建设“农家书屋”,满足基层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2009年投入76万元,在全县建设38家“农家书屋”,每个农家书屋配置标准为2万元,到2015年基本覆盖全县所有的行政村。

(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大力繁荣农村文化,到2010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建设目标。2009年投入120万元,建设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投资40万元,其中建设资金30万元,配套设施资金10万元。

(八)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09年省、市暂没下达我县任务

(九)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创新支农方式,构建市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政〔20*〕42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2009年投入资金2352万元,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由各级财政和投保户共同承担。

(十)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推广使用沼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2009年安排390万元,建设1000口沼气池,开展改厨、改厕、改圈,建设30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

(十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我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2009年投资4354万元,对7座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其中小型病险水库6座、国家规划内中型水库1座。

三、工作要求

实施民生工程具有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双重效应,是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今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是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2009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之一,涉及领域更宽,受益面更广,工作强度更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总书记“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不断抓出成效”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实施每一项民生工程,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协调调度。民生工程的受益群体主要在基层、在农村,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下移工作重心,搞好协调服务,加强督促检查。要对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做细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精心组织,精细操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工程类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及早下达计划,争取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民生工程资金筹集力度,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县财政通过提前拨付资金等方式,保障民生工程投入。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防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惠民直达工程试点范围,加大规范补助或发放到人的项目管理力度;推行工程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六制”管理。完善已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民生工程项目的效益。

(四)强化督查考核。采取随机抽样、暗访、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组织综合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改进专项督查方法,推动各项工程平衡、有序实施。县政府将继续对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五)提升实施效果。注重用民主的方法推进民生工程,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深入人心。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措施、民生工程实施成效等,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提高社会影响力,为民生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