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教育局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教育局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教育局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

各中心校、区直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对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落实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入学划片原则

1.今年我区继续实行小学、初中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为了确保本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相对应的服务学校,今年除城区初中学校(*学校初中部、*学校)外,其他小学、初中划片方案保持稳定,划片方案不变。同时一小东校区四年级学生不再并入一小西校区,在原校升入五年级(*学校初中部、*学校划片范围附后)。

2.认定学生服务区片学校,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

3.全区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按照“农民工子女入学无障碍”的工作要求以及区教育局关于农民工子女就近就读的要求,主动协调当地公安、企业等部门,做好调查摸底,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招生入学

1.片内生的认定及入学

片内生的认定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适龄儿童(学生)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合法固定住址一致,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如不一致,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合法固定住址作为确定片内生的依据。

②适龄儿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固定住所,以户口或相对常住住所所在地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③我区户口新购住房迁入新居的,虽然人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以新居住地为准(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等材料)。

④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及投亲靠友的,凭拆迁部门证明,可在实际居住地划片入学(需提供动迁证明、户口簿及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

⑤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查核实,核实后确定片内学校,认定为片内生。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相应的片内学校。

2.农民工子女的入学

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固定住所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办理的暂住证明。持上述证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3.小学招生

小学招生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报名时间6月底至8月底。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必须按划片方案入学。小学不应接收片外和不足龄学生入学。

4.初中招生

农村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中心校统一组织招生,原则上中心校所辖小学毕业生升入所辖初中,一个中心校辖区下两所初中的各初中招生范围由中心校协调;乡镇有两所以上初中的,各初中招生范围由乡镇和中心校协调,但必须保证按学生住址划分,全员招生,并将招生范围报教育科。

今年继续进行小学毕业质量检测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全区统一为7月2日,考试由小学教研室命题中心校组织施考。各中心校要认真组织考试,规范监场、阅卷、登统等各项工作程序。考生成绩以等级制形式记入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教育局下发表样,学校印制并组织专人填写。表格上要粘贴考生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在录取后统一由小学毕业学校转交初中学校,作为学籍管理资料存档。

城区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经教育局审核后按划片方案分配给城区各初中学校(*学校、*学校)。城区各初中校按区统一安排于7月6日组织学生报到,进行户口审查。凡户口不符合要求者,一律退回调整。招生名单确定后,各初中校将录取花名册(一式两份)、电子学籍软盘报教育科审核。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5.特教学校招生

特教学校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普通学校要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各中心校要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和协助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对确实不适合随班就读的要指导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适应中考招生改革,加强学籍管理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要求,要逐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要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逐步将评价结果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为适应中考招生改革,必须加强学籍管理。

1.贯彻落实划片招生原则,遏制初中择校。今年七年级新生,符合下列条件届时可享受分配到初中学校的一中公助生的招生指标:

①七年级按规定划片入学,初中阶段始终在该校就读的,享受该校指标。

②七年级按规定划片入学并就读,初中阶段确因户口、住址迁移,经县区教育局批准转入新的管境学校就读的,享受新转入学校指标。

③军转干部子女及其他随父母工作调动,户口、居住地由区以外迁入,经区教育局批准转入管境学校就读的,享受转入学校指标。

④七年级入学到市区内民办学校就读,中途经区教育局批准转回管境学校就读的并且就读时间满一年以上可享受转入学校指标。

⑤本区户籍学生,七年级入学起因特殊情况不能在管境学校就读而在本区其他学校就读,管境学校与就读学校达成共识,并且自入学至中考不再转学者可在就读学校享受相应指标。

城区内两所中学学生入学后,相互不再办理转学手续。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在指标分配上待遇相同。

2.随着招生制度的改革,学籍档案将作为各类招生的重要依据,必须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发的小学、初中学籍管理办法(冀教基[*]5号),实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标准编制14位数字的学籍号,使用全省统一表式的学籍卡(学校存档)和全市统一的唐山市小学、初中学生学籍档案(升学用)。各单位要在今年新生入学以前,继续组织各中小学有关领导和学籍管理人员进行新的学籍管理办法的培训。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要齐全、规范、准确。

3.为适应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初中学籍管理实行区级管理。即各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初学籍实行电子注册后,在9月底前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区内初中学生正常流动的审批,在学校审核的基础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批准。今后中考报名以区教育局掌握的学籍为准.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借读等都要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五、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各学校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努力促进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1.按规定初中、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学生要办理正式的借读手续,在经过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入学,并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班容量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容量不得超过50人。各学校要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划片后不超班额。目前因特殊原因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各学校要在8月21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3.依法严禁各类学校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4.严禁各学校举办实验班、择师班等特殊班级,严禁分快慢班。初中学校分班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抽取的办法进行。分班后加盖公章,张贴公示,学校不得擅自调整且分班结果要保持到学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