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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快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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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快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为保证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打造“活力马鞍”、实现富民兴镇的进程,现就我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镇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打造“活力马鞍”、实现富民兴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2、工作目标: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和基层涉农部门党员、干部能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日益密切;党员和干部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公道正派,勤政为民,廉洁自律;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二、对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的基本要求

3、农村基层各级党员和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五个不许”等有关规定,同时严格遵守本县制定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成为勤政廉政楷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4、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镇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法,注重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的方法开展工作。基层站所的党员和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依法办事,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开展服务承诺。村级组织的党员和干部,要加强学习,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理解政策和执行政策的水平;坚持为民办实事,开展结对帮扶,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5、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站务公开。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及时公开,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把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假公开、不公开。

6、进一步加强镇、村财务管理。积极推行村财民理镇监管,抓好“收支两条线”和民主理财制度的贯彻执行,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风气,花好每一分钱,办好每一件事,坚决防止和反对暗箱操作、铺张浪费。

7、积极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在换届选举、公益事业、项目承包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择权、监督权。

8、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普及农村义务教育,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

9、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落实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在扶贫救灾、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治理企业违法排污、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问题。

10、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信访网络。推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和干部下访制度,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把解决信访问题与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章立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依法行政,依法信访,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11、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换届选举中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腐化堕落案件。

四、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各项制度

12、加强制度建设要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要求,镇、村两级基层党组织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重点贯彻落实、不断完善以下五项制度:一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年初就个人廉洁自律问题作出公开承诺,年终进行考核。二是农村基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站务公开制度。要从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公开地点以及对公开的监督等方面,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站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三是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制度。以强化民主理财为重点,从镇、村财务的收支范围、账目管理、审批制度、监督方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四是村级组织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对公益事业、固定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转包)、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要从决策、实施、验收等环节建立一整套监督机制。五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层站所、村委会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并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

五、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3、针对农村实际,突出教育重点。要以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农村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依法行政教育,勤政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14、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要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纳入镇、村两级年度学习教育计划,以镇党校为阵地,加大对本镇、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要不断创新教育形式,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开设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栏,送廉政戏下镇等多种方式,在农村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促进镇风文明。

六、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5、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有关站所、村选择3—4个村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向全镇推广。要落实试点工作责任,实行镇党政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制,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抓好试点工作。

16、认真开展创建“廉政示范村”和“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以推进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点,以“五好支部”和“双强支书”为标准,以完善村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监管为载体,创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廉政示范村;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加强基层站所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基层站所成为廉洁、勤政、务实、规范、高效的服务窗口。

七、加强领导,开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17、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成立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民政所、计生办、信访办、马鞍中学、中心小学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村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和纪检委员任副组长、村组长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18、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各基层站所和行政村党组织,要设立纪检委员,各自然村要设立1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建立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网络。

19、基层站所和村级纪检委员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行使教育、监督、保护、惩处职能,按照镇镇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0、基层站所党组织和村党支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责任人,并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重要责任。

21、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责任。镇纪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民主监督管理、农村政策落实、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违纪案件查处等工作,镇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委员负责抓好镇村组织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镇党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委员负责抓好宣传教育,财政所负责镇村财务制度建设、实施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民政所负责抓好村务公开工作,马鞍中学、中心小学负责解决农村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等方面的问题,信访办负责抓好农村基层信访工作。

22、各基层站所和村级党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