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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加强森林防火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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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加强森林防火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县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狠抓各项预防扑救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1.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抓落实、保安全、促发展”的要求,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完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纵向考核乡镇,横向考核指挥部成员单位,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人头、林区、地块,做到山有人管、责有人担,实现森林防火责任无盲区覆盖。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人”制度,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林业站站长为直接责任人,并把责任延伸落实到村、社、户、国营林场,做到严管火、紧管火。

2.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监督检查要以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投入、车辆物资准备、护林员巡护及管理等为重点内容。检查要着眼实战,要通过明查暗访和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县对乡镇(部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对乡镇每月防火检查应不少于二次。监督检查要有内容、有记录、有成效,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各乡镇及县级成员单位每月25日将检查情况(书面或电子文档)报县防火办(在县林业局内)。县防火办要把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表彰和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并定期森林防火工作督查通报。

3.实行风险金制度。按照县政府与乡镇、县级部门签订的责任书的内容,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具体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乡镇责任人年初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交纳人平1000元的风险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平时、半年、年终考核情况,对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领导重视、防范严密、措施得力、扑救及时、成效显著的乡镇返还风险金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包乡责任制,年终视其包乡工作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一定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扣除风险金,并予通报批评。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以及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或其他重大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在春季森林防火期及其他高火险时段,要在县电视台进行森林防火流动式宣传;县级成员单位、乡镇政府要制作宣传单、光碟等资料发放到户,到户率达100%;县教育局要在春季森林防火期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五个一”工程宣传教育活动(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板报,写一篇保护森林为主题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各乡镇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车等媒体或工具,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提高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氛围。

2.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和扑火安全教育训练,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党政网、互联网、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反映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动态,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大力弘扬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者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主旋律。

(三)狠抓野外火源管理和火情监测,加强森林火灾预防。

从近年来看,我县发生的森林火灾基本上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因此,加强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坚持依法治火,把住火灾源头,杜绝火种进入山林,强化入山检查及巡护制度,做好儿童及痴、呆、憨、傻人员的监护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野外用火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各乡镇、林场等要精心组织,认真查找野外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春耕季节、清明、“五一”、夏季高火险天气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及村、林场要组织人员进行巡山护林,严禁野外用火;国有林区、重点乡村集体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区,严防死守。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违章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四)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扑火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是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的治本之举。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一定要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县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要加强力量,实行集中训练、集中管理,完善扑火装备、提高扑火技能,要始终走在全市甚至全省的前列,成为我县扑救森林火灾的中坚力量。各乡镇要加强民兵应急扑火分队等扑火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要确保有风力灭火机4台、油锯3台、2号扑火工具50把、防火服30套以及照明通讯工具。林区各村也要成立一支50人左右的义务扑火队,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各级扑火队伍要认真开展扑火技能及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实战演练,配备足够的扑火服装和机具。由于我县林区山高路陡、地形复杂,扑火工作更要精心组织,讲究战术。严禁动用老人、妇女、儿童上山扑火,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防火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火情信息畅通,指挥调度有力。发生森林火情后,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有关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火场,亲临一线组织扑救。为便于及时掌握火情,统一指挥组织扑救,各乡镇要在4月10前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林业站站长、村支书、村主任名单及联系电话通过党政网或书面报县防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