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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年党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的精神,现就我县*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赶超发展大局,按照深化改革、锐意创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基本要求,加大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执纪力度,不断开创全县党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坚决把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违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的极端危害性,增强自觉抵制意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2、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集资建房,将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对照检查的内容。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住房情况报告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
3、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及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对照检查的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各种违规问题。
4、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
5、严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纪律。认真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的有关规定,严禁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加大对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力度。
6、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境)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逐步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肃查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典型案件。坚决纠正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问题,探索建立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核意见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方面的政策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试行公务卡制度。结合实际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
(三)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查处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拒不纠正等行为,严肃查处和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继续会同财政、人事等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协调财政、国资委等部门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的试点工作。
(四)深入推进党内监督工作
1、积极推进党务公开。逐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和评估体系等,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制度,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联系点的典型示范作用。在农村基层全面推行网上党务公开。
2、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抓好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上半年,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召开一次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任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督促县直单位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向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告知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巩固、规范、提高、创新、升级”的思路,认真抓好省、市、县纪委《*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部署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村基层纪检监察“三级组织网络”、“三级服务网络”建设的效果,积极推行网上“三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三务公开”质量,深入开展“双创”工程示范乡镇、村和“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活动,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是《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实施十周年,要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职责,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主要领导干部要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各乡镇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本地、本单位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会,做到亲自作部署、亲自听汇报、亲自抓落实、亲自去检查。
2、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结合实际,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责任明确、目标具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备案制度。
3、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年底,将对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没有履行好职责导致本乡镇、本单位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等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问题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