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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农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争取金融资源,服务经济发展,实现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建设实力、活力、竞争力的新汉南,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现就加强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信用环境、制度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建设,增强地方经济吸引金融资源的竞争力,合理配置金融资源,提高金融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信贷结构调整,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1、社会信用体系较为完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加快信用担保业发展,力争担保能力与中小企业发展基本适应。
2、金融环境进一步改善。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改制合规合法,有效遏制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发生。规范中介服务,提高外部监督效率。金融法治环境进一步趋好,金融胜诉案件执行、结案、债权回收率进一步提高。
3、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金融对经济发展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政、银、企关系进一步融洽,信用效应逐步显现,吸引金融资源回流。金融机构存贷比逐步提高,信贷投入与全区经济增长相适应,区内重点企业正常经营资金得到保障,中小企业及“三农”贷款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政府监管协调能力增强。正确引导资金投向,扶持壮大主导产业,培育搞活特色产业。积极解决金融改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支持和帮助金融部门处置消化不良资产。
5、金融体系稳健运行。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健全,金融运行效率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初步建立,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二、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诚信汉南
1、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建立覆盖社会经济各方面的信用数据库。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功能,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区工商、税务、质监、*、法院等部门要主动提供非银行信息,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全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扩大贷款提供信息支撑和制度保障。
2、广泛开展信用社会建设。深入开展企业资信评级工作,全区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到产权清晰、规范发展,不断提高资信等级,在改制、重组、破产过程中,不发生逃废、悬空金融债务行为。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街道评选活动,严格标准,规范运作,加快诚信社会建设。
3、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定期组织征信宣传活动,培育公众失信惩戒意识,促进珍惜个人信用。要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诚信汉南”,切实提高社会公信。
(二)建立政银企交流长效机制,努力构建规范的制度环境
1、搭建政银对话平台。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由区金融办牵头,区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学习研究国家金融政策,分析判断金融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有关问题,通报全区经济发展形势和重大经济决策,为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确定信贷投向、促进银企合作提供依据。
2、搭建银企沟通平台。由区金融办牵头,会同各金融机构和区经贸委、工商分局、财政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时筛选市场效益好、信用度高的企业,举办专题洽谈会、推介会,有效解决企业资金需求。
3、建立经济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区发改委、经贸委、统计局等经济综合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分析经济金融运行中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发挥金融核心作用,服务经济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增加信贷资金投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全力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1、强化指导作用。要加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及时分析信贷政策,进一步加强信贷资金结构分析和贷款投向引导,建立健全信贷风险预警分析体系,为信贷投放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
2、继续加大对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要围绕我区支柱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银行资金支持,保证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的资金需求。
3、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扶持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必要的授信额度。积极探索开办权利质押贷款、联户联保贷款、创业贷款,适度发放信用贷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由单一的贷款支持向综合性服务转变。
4、组织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稳步发展个人住房、家庭装修、汽车消费等贷款业务,促进消费市场繁荣。要认真贯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政策措施,积极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
5、增加涉农信贷投入。进一步增加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信贷投入,支持高效农业、定单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大对农村三产的扶持,支持农资、农产品加工、销售市场建设等涉农服务组织发展。
6、拓宽融资渠道。要积极推广商业汇票、支票使用,扩大流通范围,推行票据融资。要做大做强区国资公司、城投公司等投融资主体,运用好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积极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作用,探索加强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的有效模式。
7、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区财政局、区经贸委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担保制度,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作”模式,尽快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发挥财政资金放大器和金融机构稳定器作用。
(四)构建优良金融法制环境,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1、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形象。政府各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切实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
2、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区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金融案件审判工作,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维护正常的社会信用秩序。
3、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各金融部门要与*、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建立长期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诈骗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五)建立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长效机制
1、全区各部门要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为金融机构提供有效信贷投入奠定良好基础;要以各种方式适时向金融机构和推介有关经济、社会信息及优良项目,以便金融机构及时掌握真实情况,扩大授信范围和额度。
2、金融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与金融、发展与风险的关系,找准协调发展的结合点,千方百计争取适度的信贷权限,加强信贷营销,增强竞争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激励机制建设,加大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
3、区金融办要研究制定创建优良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体系,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发改委、监察、经贸委、统计、国土、房产、财政、国税、地税、工商、*、检察院、法院、金融、保险和各街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完善工作内容,制定建设规划,细化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各街、农场和有关部门目标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考核。
(三)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参与意识,按照各自的职责定位,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政、银、企全面协作,构筑和谐稳定诚信的新型关系,实现经济金融互惠双赢的过程中,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