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反腐败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县政府系统20*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年,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以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政风建设,不断把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政令畅通
1、全力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县监察局要积极履行监督监察职责,围绕中央、省、市有关战略决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围绕改进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开展监督检查,围绕执行力建设开展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背科学发展观、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2、强力推行工作质量管理基本标准。政府职能部门及事业单位要按照《*县党政机关工作质量管理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贴近群众利益,贴近经济建设,贴近反腐倡廉,健全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考核评议机制,实行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促进政府部门规范行为、提高效率。
3、扩大政务公开,增进权力透明。政府职能部门及事业单位对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权力,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开权力涉及的范围、运作方式、监督程序、处理结果等,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二)加强政风建设,保障群众利益
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作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群众评议和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督检查贯穿各项纠风工作的全过程。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教育纠风进万家、医疗纠风进百院、“三乱”治理进千所活动,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上学难”、“看病贵”、“办事繁”等问题;坚决纠正在企业违法排污、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
(三)开展专项检查,深化“效能革命”
1、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提供公共服务、关系公共利益的部门和行业开展重点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重点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设定、实施和实施后的监管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具备资格实施许可、实施已被废止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健全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使其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县监察局要重点查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不依法许可、不履行告知义务、违规许可、违规收费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要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查处相关问题,并公开曝光。
2、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带有公益性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自律,自觉抵制贿赂。对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和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要依法惩处,绝不手软。
3、开展对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安全问题,继续组织开展环保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滥用职权或疏于监管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行为;严肃查处对污染防治工作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甚至为违法排污企业包庇说情的行为;严肃查处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或干扰整治行动、干预办案的行为,以及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的问题。
4、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一是以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为重点,深入开展干线公路和农村道路建设专项效能监察。二是开展城乡建设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全面启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廉洁效能监督预防机制。三是对供水部门服务质量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对计量不公开、供水不正常、态度蛮横、乱收费等问题进行检查,凡违背有关规定,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的,一律追缴,退还群众;凡承诺不兑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责任。
5、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精神,严肃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探索和规范加强行政监督的有效制度和方法,强化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工到验收的全过程监督。督促行政监督部门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群众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按照国家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总体部署,在广泛开展对各个预算单位、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我县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我县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中的漏洞。
三、组织保障
为抓好以上各项工作的落实,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到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凡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无进展,或者制度形同虚设、监督管理缺位、存在问题突出的,一经核实,将在县电视台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上述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缜密实施,切实抓好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努力打造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