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气象局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气象局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气象局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府〔20*〕13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加快科技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建设气象现代化体系,全面提高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优质的气象服务。

(二)奋斗目标。落实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到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保障系统,气象现代化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到20*年,气象现代化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高,气象整体实力位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改善气象观测环境,提高气象观测水平。目前,我市各县、区的气象观测场大多建于上世纪60年代,场(站)观测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大大降低了气象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和代表性,严重影响了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的正常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观测场建设规范要求,结合我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将各县、区气象观测场搬迁到符合观测规划要求的地方,改善观测环境,提高气象观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高对各种突发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20*年以前,全市完成45个区域气象观测站、2个GPS/MET大气水汽总量观测站、一个闪电定位系统和一个边界层风廓线仪观测站的建设任务(具体项目和建设时间附后)。各级地方政府应落实配套资金和建设用地,并采取有力措施改善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快城乡防灾减灾气象民心工程建设步伐,建设涵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公共气象信息系统,采取诸如设立街区显示屏、手机短信、固话语音提示等形式,实现气象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加快建设移动综合气象观测应急服务系统以及县(区)、镇(办事处)、村(居委会)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作机制,为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防御和处置提供及时、高效的气象保障服务。气象、电信、新闻媒体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气象信息特别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

(四)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提高气象服务能力。加快建立气候资源的监测评估体系以及遥感和地面生态气象立体监测系统。加强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等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高抗旱减灾能力。加快人工增雨减灾工程建设,抓好人工增雨作业指挥系统和通信网络系统建设,科学开发空中水资源,提高人工增雨减灾能力,实现人工增雨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统筹转变。

(六)加强气象科研,提高气象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开展精细化天气预报技术、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技术、新一代天气雷达资料和闪电定位资料的开发应用技术研究;加强人工增雨指挥决策及作业方法、作业效益评估的研究;加强雷电理论、雷电监测预报技术、雷电防护技术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开展城市气象、环境气象、农业与生态气象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气候资源调查与区划研究。各级政府和科研管理部门要重视气象科研工作,并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对气象工作的指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整合气象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地方气象服务机构,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气象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能,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高综合预报预测水平,充分发挥气象在能源、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气象执法监督。继续做好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气象综合保障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切实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严格执行气象台(站)迁建审批制度。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布局应统一由气象主管机构统筹指导和监督。

(三)加大对气象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各地要根据气象部门“工作在当地、服务在当地、效益也在当地”的特点,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落实规划项目资金。属于基本建设性质的项目,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气象部门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事业经费、维持经费以及职工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和地方性补贴等涉及财政预算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