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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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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2009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一届县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一主线三战略五加强”工作思路和全县交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以作风建设和效能监察为重点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灾后重建交通建设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县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示范县、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示范县”和我局创新交通服务体制机制、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明确职责,加强责任制落实

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环节,确保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工作要求三个明确,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要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率先垂范,敢抓敢管,搞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二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考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三是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履职不到位、出现违反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教育,强化队伍廉政意识

廉政教育要结合我局交通工作实际,围绕“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思想意识。

(一)要通过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对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探索科学发展观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认真解决好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问题。

(二)要开展以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为主题的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章、严守党的纪律,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和价值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三)要加强对干部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要通过大力开展学习王瑛同志等先进事迹活动、组织廉政教育专题报告会、收看反腐教育片等形式,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为党员干部讲1次廉政党课,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认识的提高。

(四)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重点抓好“两执行四严禁”的学习教育。(两执行即: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登记制度,特别是婚姻变动及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四严禁即: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违反规定打麻将、参与赌博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交通建设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出国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把关口,强化对交通重点领域的监督

围绕交通重点建设工作和关键工作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做到关口前移,规范在先,管理到位,对违反操作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尽快查实、严肃处理,以保证交通重大建设项目规范建设、廉洁建设。

(一)加强对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的纪律监督。要完善各项管理和监督措施,坚决打击扰乱建设市场的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违规行为,保证公开、公平竞争。

(二)加强对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拓展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健全企业信用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对所有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灾后重建的项目信息及时向社会宣传和上网公示。

(三)完善对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机制,建立纪检和行政部门配合协同的联审、巡查及联合勘踏等制度。

(四)加强审计监督。一是要对灾后重建项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建设项目资金及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二是要继续深化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以真实性、效益性为基础,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促进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

四、完善办案协调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一)完善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建立会审制度,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纪、执法和案件查处,注重案件分析,总结教训,赌赛漏洞,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确保对腐败施行应有的惩治,同时,以案件教育警示广大干部,促使其廉洁从政、廉洁从业。

(二)加强对案件的查办工作,重点查办:在灾后重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交通建设中以权谋私、违法操作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在交通建设征地拆迁、民工工资支付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在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案件。

(三)重视信访举报件的回复处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深入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及时办结;对实名举报的查办要做到件件有着落,查办有结果,事事有回复。

五、健全机制,抓好预防腐败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的实施意见》,着力抓好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完善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以制度防腐反腐,扎实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工作效率。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管理。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设立行政许可;继续规范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规范交通系统行业协会管理;继续抓好涉及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查的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人事管理。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积极探索委任制干部提名任用新机制,推行任前廉政考试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针对行政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制定重点岗位廉洁从业规定和轮岗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的措施,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部门的监管,扼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3、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资金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深入推进规范津补贴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防治“小金库”的有效机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代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过程监督;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强化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重点抓好对抗震救灾物资资金使用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审计。

六、加强交通系统行政监察工作

(一)认真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紧紧围绕交通系统中心工作,为提高行政效能和优化交通发展环境发挥积极的保障作用,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积极适应新的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与配合,主动接受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认真做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做好特邀监察员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

(二)抓好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对各项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交通重大项目执行法规政纪的监督检查;加强规范津补贴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清理“小金库”情况、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治政府采购、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中的商业贿赂、私分、截留、挪用资金行为;加强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认真落实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工作。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党支部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监察干部依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