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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根据县委《关于动员全县人民实施全民创业计划的意见》和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创业带就业,就业促创业,全面加快全民创业进程,不断提高全街道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人居*、商务*、和谐*”的宏伟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全民创业行动推动“35223”为核心的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发展思路和试验区建设的深入实施。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创业为第一追求、以富民强县为第一责任,以创业带就业为主线,通过“组织推动、政策驱动、干部带动、能人拉动”,让一切有利于创业的思想活跃起来,使一切主体的创业激情迸发出来,把一切领域的创业潜能挖掘出来。进一步培育全民创业主体,落实全民创业政策,优化全民创业环境,充分调动各社区、机关各科室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创业积极性,在全街道迅速掀起全民创业热潮,不断加快新增经济因素的培育和发展,实现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百姓创家业大力实施“一社一名创业示范户”工程,新发展县级创业示范户4户,镇级创业户20户。能人创企业实现转型企业达5户,培育发展省(市)级著名商标1件。老板创大业深入实施大企业培育计划,完成老板创大业1家,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户以上。回乡创新业新发展创业典型示范户2户,新增就业岗位1500个,新安置人员就业400人以上,开展创业培训30人(次),完成技能培训520人,引导性培训1300人。干部创事业积极探索构建以岗位、职责、业绩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好岗位练兵活动,举办一场演讲比赛。完成“党员社区活动日”干部创业创新奖申报与实施,完成反映*特色创新工作的调研文章一篇以上(被县级采用),树立干部创事业典型3人。
三、工作措施
各科、所、中心,各社区要把全民创业工作放在全街道经济社会建设的大环境中去通盘考虑和谋划,全面实施以“创办小企业、增加新岗位、促进广就业”为重点的创业带就业行动,积极营造创业氛围,落实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服务,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群众创造社会财富的热情,把全民创业工作推向新阶段。
(一)着力拓宽创业新途径
一是着力创办新企业。各科、所、中心,各社区要集中力量大力支持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创办项目、兴办企业。在全街道大力实施“一社一名创业示范户”工程,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群众、在外经商、打工人员回乡围绕发展市场营销业、小食品加工业、社区服务业、小型商贸业、中介业产业创办经济实体。创业项目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不拘形式、不拘类型,可大可小,突出发展加工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税源型企业。
二是积极引进新项目。各科、所、中心,各社区要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走出去,从外地引进客商到*创办新企业新项目。对在外创大业且有影响的企业家,对其创业事迹进行大力度宣传,实行重点跟踪,用真情感动他们回到家乡创业,并在各项政策上享受招商引资的同等优惠待遇。
三是努力扩张企业规模。各科、所、中心,各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工业大企业的实施意见》(双委发〔*〕7号)精神,在全县主导产业企业中,选择产业发展前景优,经营状态好,贡献份额高的企业,举全街道之力重点跟踪、重点扶持,给予资金、项目、技术、电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支持协调,培育一批企业培育成税收贡献大、经营规模大、竞争实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集团)。鼓励和支持现有私营企业积极扩大企业规模,帮助一批有发展前景、有扩张能力、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企业上一批新项目,实现规模和总量上的扩张。
四是大力孵化小企业。各科、所、中心,各社区要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把具有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尽快发展扩张成为小型企业,加速小企业生成。积极引导和鼓励全街道有规模、有实力的个体工商大户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转型。
五是激励干部创事业。在各科、所、中心,各社区继续开展创优投资环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优全民创业环境为主题的“三创”活动,努力形成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深化“创业创新奖”项目的申报实施及评选表彰;大规模开展岗位练兵、能力比拼活动;分层次举行干部创事业演讲比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好中选优”、“以事选人”和“评用结合”等原则,激励干部在切实增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实效中创事业。大力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坚持在干事创业中磨练提高干部,注重在创业一线和艰苦环境中发展干部。
(二)全力优化创业环境
一是搞好协调服务和牵头工作。经济发展科要牵头搞好全民创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综合科、社区服务中心、工商所,各社区等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通过召开创业发动会、创业观摩会、典型事迹报告会、创业论坛、创业项目推荐、创业成果展示、创业典型座谈、“创业杯”文艺调演等活动普及创业知识,宣传创业政策,交流成功经验,营造浓烈的创业氛围,使广大群众无阻碍地实现自主创业,使创业者无障碍地实现自主发展。
二是抓好创业培训。对全民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辅导,帮助他们掌握创业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创业项目,并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结合企业发展实际,重点开展项目谋划与运作、企业融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品牌塑造等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同时,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工人短缺等问题,开展专业技术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培训。劳动保障所要组织抓好创业人员培训、职业介绍、项目筛选、推介、、对接工作和配合财政部门抓好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及时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在全街道选派10名创业者参加县上集中的创业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就业形势和创业环境,逐步实现自主创业。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要围绕创业带就业工作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建立健全具有群团组织特色的工作机制,增强为创业带就业的服务功能。
三是落实和完善创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推动全民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全民创业计划有关实施意见》(双委办〔*〕37号),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在用足、用好现有推动全民创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逐步完善全民创业优惠政策。
四是强化创业资金支持。要充分发挥各金融部门、国有投资公司、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扶持和激励作用,重点用于扶持服务体系建设、技术改造、创业人员贷款贴息。不断加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和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对创业带就业和全民创业的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解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着重提高对市场营销业、小食品加工业、社区服务业、小型商贸业、中介业产业等产业的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额度。同时,加快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度,为获得金融部门的贷款扶持创造条件。
五是加强职能部门的协调,为创业者创造条件。工商、公安、国土、规划、建设、劳动、交通、物价、卫生、环保、城管等部门对于创业带就业的创业者,在办理证照时要简化手续,迅速帮助办理;并协调好收费的事项:弹性收费能免则免,能让则让,能缓则缓,刚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特别是在小企业生成方面,工商、税务、财政、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要为工商个体户向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按照有关规定降低或减免税费,加快小企业的发展步伐。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业氛围。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大创业带就业宣传力度,积极开辟专栏、专题节目广泛宣传全民创业的典型人物和事件及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社区要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方式,宣传创业政策,大力弘扬自主创业的典型人物。通过营造浓厚的全民创业舆论氛围,激发和调动全街道各界人士创业兴业和发展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并自觉投身到全民创业大潮中来。
七是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街道纪工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创业环境的整治力度。对破坏创业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三)强化创业组织领导
全民创业工作是一项长期和紧迫的任务,各社区、各科室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把全民创业工作纳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
1、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社区、各科室要将全民创业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领导落实、责任科室落实、任务落实。要将此项工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切实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按“非禁即可”的原则,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扶持政策,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创业兴业。在全街道营造“思进争发展,创新聚辉煌”的良好全民创业氛围。
2、求实创新,高效服务。各社区、各科室要从推动工作的大局出发,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将全民创业与当前在开展的作风建设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凡是创业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只要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相关部门都要千方百计设法解决。
3、强化督查,严格考评。将全民创业工作纳入各社区、各科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评价单位和干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在优化全民创业环境的同时,对出现破坏环境的人和事,相关部门要认真查处。街道目标办要加强对全民创业工作的检查和考评,采取平时跟踪督查、年中进行检查、年末考核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考评结果。对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做得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