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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会议、全国、省市纠风工作会议、民政部、省厅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民政厅《全省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意见》(浙民纪[2009]87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意见》(甬民发[2009]51号)文件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民政实际,现就开展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届三次全会及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要求,加强对医疗救助工作的落实,强化督查,公开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改进工作,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二、评议对象
望春街道民政机构、段塘街道民政机构。
三、评议内容
医疗救助工作。
1、规范程序方面。领导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是否开展;对申请医疗救助对象是否公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对于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有关材料是否退回其本人并说明理由;是否建立医疗救助档案。
2、资金管理方面。是否出台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医疗救助资金是否列入年度预算;是否设立医疗救助专项科目,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是否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医疗救助资金;是否存在在医疗救助资金中提取管理费用或列支其他费用现象;是否定期开展对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服务水平方面。是否擅自改变医疗救助范围和标准;是否有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困难群众投诉或反映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是否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人员培训;医疗救助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故意刁难的现象;困难群众是否满意。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行风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风评议活动安排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局本级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吴汉元,副组长李叶发,成员董一斌、丁宇、陈绿洲、徐仁兴,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联络员丁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动员和部署,使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活动中去,主动接受评议。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开评议内容、重点和投诉渠道,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检查整改阶段(6月中旬至7月底)
要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根据评议的目标要求,自觉开展自查自纠。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要通过召开不同层面对象的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评议总结阶段(8月初至8月12日前)
根据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写出自评报告,报区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和市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建立专门机构,认真拟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深入动员,提高认识。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教育广大民政干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和政风、行风教育,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三)突出重点,以评促建。要根据评议内容,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进行梳理,加强整改,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要务求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五)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宣传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以推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深入开展。针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和惩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