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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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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

本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中央政法委的重大决策,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根据省、市政法委和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区政法委的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从5月份开始,在全局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法治*、平安*、平安*建设的要求,紧密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竞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我局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学习教育,做到:干部队伍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教育的具体内容及其目的

(一)教育内容。主要是围绕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1、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2、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

本利益;

3、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能力;

4、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5、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保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教育目的。通过教育,深刻理解和把握五个方面教育内容的内在关系: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教育时间从5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整个教育分学习动员、提高认识,对照检查、清理思想,组织培训、健全制度,总结考评、巩固提高等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均安排两个月时间。

(一)学习动员、提高认识阶段(5—6月份)。

目标:通过学习动员,使我局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人员明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掌握学习内容,准确把握学习重点,深刻理解基本概念、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

主要做法:一是成立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不另行文)。局长*组成。领导小组设在政工科,日常工作由政工科负责。二是制定实施意见。根据市、区政法委和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制定我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意见。三是学习动员、部署工作。按照我局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全局人员会议,作好教育活动的部署,四是组织学习。学重要批示、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重要决策精神、夏宝龙同志在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关于建设法治*的决定、全国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文件材料。五是组织好讨论。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1、用什么样的思想指导我们工作实践?2、用什么样的原则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社会主义方向?3、用什么样的标准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对照检查,清理思想阶段(7—8月份)。

目标:通过对照检查,清理思想,认真查找各科室和个人在为民服务的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与执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把提高思想觉悟与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认真剖析原因,挖根源,并且认真落实整改。

主要做法:一是征求意见。自觉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局干部队伍在执法、依法行政、为区平安建设、为民服务方面的意见及其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三)组织培训,健全制度(9—10月份)。

目标:针对问题,开展教育和培训,方法上采取学习法律、法规、听辅导报告、组织讨论等形式。通过学习教育,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思想。各科室要结合“八荣八耻”、“治理商业贿赂”,公证处要结合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通过多种载体,提高干部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素质和执业能力。

主要做法:1、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组织进行上辅导课。5月份组织学习党章,6月份组织学习公务员法,7月份上一堂党课,公证处结合参加市局组织的岗位练兵政治和业务的学习,8—9月份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每人不少于10个小时的学习时间;2、认真进行整改。各科室针对查找出来的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群众意见多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个进行纠正;3、健全完善制度。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司法部、省、市委政法委、省厅的要求,重点抓好教育培训、执法考评、执法责任、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按照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不断健全规章制度。

(四)总结考评,巩固提高(11—12月份)。

目标:通过教育活动的考试和考核,检查教育效果,科室和个人考试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主要做法:1、组织参加考试。按照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参加统一考试和考核,把考试和考核的结果作为年度评比的依据,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2、搞好自查总结。教育活动结束后,各科室和个人要认真写好书面自查和总结,于11月底交政工科。

四、要求

1、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省、市、区委政法委十分重视。这项教育活动也是我局今年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我局干部队伍政治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全体干部必须端正态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这项教育活动中去。

2、认真组织,抓好各个环节。领导小组、科室负责人和党小组长切实负起领导的责任,要紧扣各个环节,精心组织,做到组织到位、提高认识到位、学习到位、自查自纠到位、整改与措施到位,做到教育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3、安排好工作,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工作的关系。各科室既要完成好全年的工作任务,又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两者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工作与教育的两者关系,做到教育工作两不误,扎扎实实地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