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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发展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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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发展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意见

近年来,我市的旅游业获得了巨大发展,成功打造了*、*、*、*、*农业生态园等旅游拳头产品,推出了全省唯一、全市一体化的区域旅游品牌——肇庆千里旅游走廊,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旅游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年全市景区接待人数达837万人次,接待住宿旅游者人数512万人次,旅游收入41亿元。但是,离建设最适宜人居的花园式风景城市和国内重要的观光、休闲、度假、会议旅游目的地城市的战略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旅游配套设施相对滞后的问题尤为突出。

一是旅游配套规划衔接还有待完善。旅游产业涉及“行、吃、住、游、购、娱”等要素,延伸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目前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对这些元素的协调与衔接还不够完善;二是旅游配套整合力度还不够大。“住、食、购、娱”等旅游要素基本处于零星、分散的发展状态,缺乏有效的整合,综合效益还不明显;三是旅游配套品牌形象还不突出。营销中较多强调“游”的宣传,对旅游延伸产品包装宣传还不够,未能真正打造出配套拳头产品;四是旅游配套链条还有待健全。目前全市旅游休闲度假娱乐配套设施的功能要素还不够健全,游客停留时间较短,人均消费水平偏低。

为此,必须在科学规划的指引下,进一步加大对旅游配套的开发建设力度,丰富旅游配套内容,增强旅游吸引力,促进我市由观光旅游目的地向观光与休闲度假复合型旅游目的地的转型。

一、要加强领导

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推进最适宜旅游的风景旅游城市和国内重要的观光、休闲、度假、会议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市旅游业本身优化产品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成立以市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市府办、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以及各县(市、区)主管旅游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市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亦要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要理清思路

观光与休闲度假复合型旅游目的地建设,要求整合全社会的资源,突破旅游业单一性、观光型的发展模式,向复合性、动力型大产业跃升。具体而言,就是全面推进城市配套建设,突出城市配套发展综合目标,发挥城市配套综合优势,完善城市旅游要素功能,实现旅游城市“行、吃、住、游、购、娱”的全面发展。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依据,以《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先导,以完善城市旅游功能为主线,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资源整合,扩大招商引资,推动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潮,拓宽旅游产业发展空间。

三、要明确目标

一是培育配套亮点。重点推进优势突出、特色明显、效益集中的配套设施建设,打造肇庆“配套设施精品”,使之成为千里旅游走廊的重要旅游吸引物;二是完善配套链条。推进千里旅游走廊沿线“行、吃、住、游、购、娱”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旅游环境,尤其要加强肇庆中心城区和德庆与怀集两个次中心区的功能要素配套;三是提升配套品牌。全面整合旅游配套资源,提升千里旅游走廊的旅游配套品牌形象,促进旅游业增长模式的转变,进一步带动第三产业发展。

四、要抓住重点

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空间跨度大,涵盖了旅游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主要方面,要按照统筹规划、立足实际、量力而行、适度超前、分级实施的原则,选准突破点,全面推进配套设施建设。

近期要“立足一个中心”、“强化两条主线”、“取得三个突破”,促进千里旅游走廊“行、吃、住、游、购、娱”旅游六要素的逐步完善。“立足一个中心”,就是要大力发展我市中心城区的旅游商品业与旅游文化娱乐业,增加高档饭店或主题饭店,满足高端市场的需求,提高旅游软性消费,把我市中心城区建设成观光、休闲、度假、会议等旅游功能突出的城市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两条主线”,就是要着力打造“广肇梧”、“广四怀”两条黄金旅游热线,加强交通配套建设,开发度假、健身、生态特色旅游产品,完善人性化旅游服务系统,扩大旅游产品向上下游延伸,进一步强化旅游的引导、疏通和留驻消费功能;“取得三个突破”,就是要在风情特色街区、家庭休闲旅舍和文化娱乐建设方面取得阶段性突破。以上规模、高档次、有特色为原则,建设若干旅游购物街区、特色美食街区、休闲酒吧街区、文化娱乐热点及家庭休闲旅舍、农家乐项目等,丰富旅游内容。

五、要明确职责

各级政府以及旅游、交通、公路、建设、规划、市政、文化、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的按时按质完成。

六、要落实资金

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进行筹措,财政安排、各方争取、招商引资与受益单位出一点相结合,力争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加快开发建设步伐。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为所负责的相关项目筹资和投入,市亦将视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扶持。所筹资金要全部用于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