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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是我市的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是我市目前规模最大、效益最好、发育最完善的一项订单农业。为了发挥资源优势,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保障茅台酒用高粱供给,做大做强我市高粱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抓好2009年高粱生产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全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市委四届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依托茅台、服务茅台、厂市同心、共谋发展”的工作思路,以订单种植为载体,以科技为支撑,以理顺体制、健全机制为保障,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全面实施有机高粱标准化生产,切实保证国酒茅台生产原料供应。
二、目标任务
(一)计划种植25万亩,亩产250公斤左右,生产优质高粱6万吨,确保收贮5万吨以上。
(二)巩固坛厂、喜头、茅坝、鲁班4个示范园,新建大坝镇簸箕坝1500亩、火石岗团山1500亩两个示范园。
(三)办好大坝红阳1500亩、三合八一1500亩、合马联合3000亩等市级示范点3个。
(四)在坛厂镇、火石岗乡建1000亩种子繁育基地,生产、收贮优质种子20万公斤。
(五)全面实施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完成25万亩有机原料基地申报、认证检查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调整充实市有机高粱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分管和联系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对高粱生产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管理机构,负责高粱生产计划的落实、监督合同的签订、指导高粱生产、示范办点、开展技术培训、资料收集建档等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发动、技术培训、合同签订、示范办点、组织销售等工作,同时要明确一名专抓高粱生产的记录人员,负责技术指导、生产记录、资料的收集建档等。形成市、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切实将高粱生产、管理、销售等情况监督到农户和地块。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高粱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和政治任务列入乡镇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做到政令畅通、措施到位,确保2009年高粱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政策保障
1、价格保障
2009年高粱收购最低保护价为5.10元/公斤。
2、生产扶持
对全市25万亩有机高粱生产用种无偿提供;对坛厂6500亩、喜头3000亩、茅坝2000亩、鲁班500亩、火石岗团山1500亩、大坝镇簸箕坝1500亩六个示范园和大坝红阳1500亩、合马镇联合3000亩、三合八一1500亩等3个市级示范点用肥、用农膜进行补助;对各乡镇(街道)和村级示范办点及重点连片区域用肥进行补助。做好示范园区有机生物农药贮备。进一步加强示范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3、风险保障
2009年*市政府和茅台酒厂各安排200万元建立风险保障基金,专项用于农户受灾损失的补助。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
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标语、专栏、宣传车、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培训会、群众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作好宣传,把高粱生产的扶持政策和有机种植技术送到千家万户。
(二)订单计划落实
为确保2009年种植任务全面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种植任务分解到各村(社区),并与各村(社区)签订责任状;合同签订分两次进行,首先由市粮油收储总公司与村(社区)或村高粱种植协会签订种植交售合同,然后由村(社区)或村高粱种植协会与农户签订种植合同。合同由粮油收储总公司统一编码印制。乡镇(街道)为合同的监督机关,负责监督合同的签订。合同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完后,各乡镇(街道)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农户合同造册登记,汇总报送市有机原料生产发展中心、粮油收储总公司、茅台酒厂存查。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留存一份。
(三)技术培训
农技人员要亲临种植现场,通过办示范点、开现场会等形式对农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培训;粮油收储公司也要进村入户进行技术指导。今年由于种植面积增大,对一些新种植区域的农户更要加大各个生产环节的有机种植技术培训,培训的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
(四)规范化种植
1、良种推广率必须达100%,每亩用种0.5公斤。
2、春播高粱比例达80%以上。
3、育苗移栽率达80%以上。
4、严格按照有机标准化组织生产和管理。
(五)示范办点
各乡镇(街道)至少要办一个500亩的示范点,各村(社区)至少要办一个100亩的示范点。连片1000亩以上的乡镇示范点,将作为来年市级示范园建设选择点,示范点要插牌立标。
五、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的收购秩序
一是坚持按合同收购,对符合质量标准的高粱,各收购点要做到早到早收,迟到迟收。同时,各粮食购销公司要提前做好安排,延伸收购服务网点,与负责签订合同的干部衔接,实行分村分组收购,以便农民方便快捷的交售高粱,确保种植的高粱颗粒归仓。二是粮食收购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不准故意刁难群众,不准和二贩子内外勾结坑害农民。三是由粮食部门牵头,联合工商、公安、农机、乡镇等部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严格监管,对扰乱粮食收购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粮食企业违反收购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四是千方百计保证收购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禁“白条”收购。五是杜绝收购外县(市)高粱。
六、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在高粱订单合同签订、种植、收购过程中,由市有机原料生产发展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成督导检查组,对订单签订、面积落实、宣传发动、技术培训、示范办点、高粱收购等情况分阶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奖励。按粮食部门的收贮数量,茅台集团按0.12元/公斤标准兑现生产奖励费,其中:0.08元/公斤奖励给乡镇;0.04元/公斤奖励给村级负责抓高粱生产的村干部。粮油收储总公司按0.02元/公斤标准兑现给市有机高粱生产领导小组和市直相关部门抓高粱生产的有关人员。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街道)评选先进单位,设一等奖二名,奖金各2万元;二等奖三名,奖金各1.5万元;三等奖四名,奖金各1万元。全市选择60户种植积极性高、规范化程度高、示范带动强、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销售高粱在6000公斤以上的高粱种植大户进行奖励,奖金各1000元。对不重视高粱生产工作,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除取消年终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评奖资格外,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将给予经济惩罚和组织处理。特别是对未按种植规程实施和监管,严重影响原料质量和国酒声誉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高粱生产事关农民增收、国酒茅台生产和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抓好2009年高粱生产工作,确保高粱生产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