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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年*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方案》,市环保专项行动小组对*市*山庄等九家企业违法排污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特明确如下处理意见。
一、*市*山庄。经查,该山庄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并在山庄开展露天练声及管乐活动,噪声污染十分严重,引起群众的多次投诉。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文体广电局、工商局、供电局等部门配合在20*年8月20日前,对该山庄依法予以取缔。
二、狮子山废旧塑料加工厂。经查,该加工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环评要求,增加热加工工艺,废气和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由市环保局牵头,市供电局、工商局、监察局、经贸局、城管局等部门配合,在20*年8月31日前,依法取缔该厂热加工工艺设备。
三、*市昌茂废旧塑料加工厂。经查,该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进行废旧塑料热加工,其废气对周边居民造成不利影响。由市环保局牵头,市供电局、工商局、监察局、经贸局等部门配合,在20*年8月31日前,依法取缔该厂热加工工艺设备。
四、*市茅坝镇鸿义塑料编制袋厂。经查,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进行塑料编制袋生产,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给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由市环保局牵头,供电局、工商局、监察局及茅坝镇人民政府配合,于20*年8月31日前,对该厂依法予以取缔。
五、*市有能废旧塑料加工厂。经查,该厂未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直接排入东门河,给周围的环境带来不良影响。由市环保局牵头,供电局、工商局、监察局等部门配合,于20*年8月25日前,对该厂实施停业整改,并强制取缔其热加工工艺设备。
六、*市石子坝砂石厂、*市南丫庄宏成砂石厂、*市南丫庄砂石厂。经查,以上三家砂石厂未按规定年检排污许可证,粉尘噪音严重,引起居民多次投诉。由市环保局牵头,供电局、工商局、监察局等部门配合,于20*年8月25日前,责令以上三间砂石厂停业整改,限期补办有关手续。
七、*市鱼鳅河石材加工厂。经查,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在中枢通往坛厂旅游景区的公路边进行石材加工,其噪音、粉尘污染严重,由市环保局牵头,供电局、工商局、监察局等部门配合,于20*年9月15日前,依法对该厂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