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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全区“两型”社会建设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市名牌产品评选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提出进一步加强全区产品质量工作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产品质量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产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城市的地位和实力,关系到对外形象。随着对外开发的日益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市场竞争更高体现在科技竞争,体现在产品质量和品牌的竞争。近年来,全区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培植发展计划,产品质量工作稳步推进,产品质量水平逐年提高,企业质量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截至2007年底,辖区企业产品中共产生中国名牌产品1个(占全市19个中国名牌产品的5.2%)、*省名牌产品22个(占全市153个*名牌产品的14.4%)、免检产品2个(占全市40个免检产品的5%)。其中“武字头”企业产品是全区名牌创建的绝对主力。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区产品质量和名牌产品发展工作台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全区企业名牌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还不够高,各部门、各街对名牌创建的重要性和战略性认识还不到位,各相关产业园区新引进的制造业还未列入名牌产品培育行列;二是“项目兴区”与“质量兴业”、“名牌兴业”战略没有结合起来,随着“武字头”企业的外迁,全区名牌产品数量在全市的排位将后移;三是服务行业的品牌打造工作尚须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街要充分认识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名牌对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要从经济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和加强名牌品牌创建工作,切实增强做好产品质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质量取胜,全面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一)加大培育名牌产品力度。要在全区上下形成关心名牌,支持名牌,服务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工作氛围,把“项目兴区”与“质量兴业”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名牌产品培育计划,加大对全区重点制造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应积极为名牌创建企业提供技术标准、创建信息、名牌申报等相关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培植帮扶力度,将年销售收入突破2000万的企业产品纳入名牌培植范围,实施跟踪服务。
(二)强化质量基础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攻关,进行质量认证,引入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实施质量效益型卓越绩效管理工作,扶持一批在国内行业领先地位、拥有新技术、新产品的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引导企业进行产品标准的更新替换,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重点企业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把企业产品质量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
(三)深化企业名牌发展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深化提高产品质量和名牌发展工作,继续巩固对武船、长利玻璃、*电力设备厂等获省以上名牌企业的定向服务,促进企业名牌产品由主导产品向其它产品辐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在同行业的排序。引导白沙洲都市工业园区的企业强化名牌创建工作,开展产品调查,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完善名牌培植计划。加强对南华高速船舶、中光连接器、龙净环保等制造业企业品牌的培育,努力创建园区名牌企业,并以名牌产品为纽带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充分运用自主创新,品牌经营,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手段,支持和帮促电控设备、宏图科技、开特汽车电子等走名牌发展道路,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提供政策引导,为企业名牌创建提供一流服务。
三、强化责任主体,坚持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
(一)突出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突出企业是履行产品质量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经营理念,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实施产品全过程监控和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凡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坚持产品出厂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
(二)坚持源头抓质量。完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产品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格产品前置把关,严格市场准入,特别是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要进一步提高生产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继续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对食品、低压电器、电线电缆、建筑材料等重要产品监管,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材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市、区联动建立起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督链条。
(三)加强质量法制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实施产品质量监督,依法打击各类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加大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质量法律意识,品牌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冒用名牌产品,全力为名优产品保驾护航。
四、加强领导,为创名牌工作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综合协调;各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领导,实现资源信息共享,积极为企业创建名牌提供“绿色通道”。区质监、工商、经贸、发改、科技、税务、统计、园区、总部区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推进名牌创建工作,为名牌企业服务,为名牌创建企业排忧解难。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辖区企业创名牌产品工作,对新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驰名商标、*名牌、*名牌的企业,按不同类别由区政府一次性给予10~5万元的奖励;对已获中国名牌、国家免检、驰名商标、*名牌和*名牌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要优先考虑;科技、经贸、发改等部门对名牌产品企业在科技发展计划、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等方面的申报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