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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动物疫病防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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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动物疫病防控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瓜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现就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为重点,以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为目标,认真落实“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防控责任制,加强领导,科学防控,周密部署,群策群力,确保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狠抓强制免疫、法制宣传、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关键环节和“两强(强制免疫、强制扑杀)、一打(打耳标)、一报告(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三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检疫监督到位,防疫经费到位)”制度的落实,确保实现七个百分之百和一个百分之七十。即: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落实免疫标识制度,已免疫的猪、牛、羊佩戴耳标率达到100%;免疫畜禽规范建立档案率达到100%;加强检疫、强化监督,出栏畜禽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严把检疫关,上市、运输、屠宰畜禽及产品的检疫率达到100%;发现病畜100%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检疫合格的畜禽及产品100%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免疫畜禽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降低动物病死率,力争全县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和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

三、重点工作

1、开展强制免疫接种,建立牢固免疫屏障。各乡镇、有关各部门要按照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针的防疫要求,认真做好各防疫责任区内的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接种工作。全县春季免疫工作从3月5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秋季免疫从10月10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各乡镇要广泛发动群众,及早筹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禽)不漏针(包括仔、孕畜全部免疫),做到科学严谨,速度服从质量,确保辖区肉牛、羊、猪、骆驼口蹄疫免疫密度、猪蓝耳病免疫密度、禽流感免疫密度和免疫合格率达到防疫规范要求。同时,要做好对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等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猪、鸡瘟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对免疫后的畜禽及时佩标和建档,确保耳标、建档率达到100%。

2、强化疫情普查监测和消毒工作,消除疫情隐患。进一步完善以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为龙头、乡镇畜牧站为依托、村防疫员为基础的三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管理系统,加强疫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密度。各乡镇要组织人力在县畜牧技术人员指导下,结合我县特点及疫情形势,对本乡易感动物疫情进行普查,准确掌握重大动物疫情动态。布隆吉乡、锁阳城镇以及铁路、公路沿线的三道沟、河东、西湖、柳园、渊泉镇等重点乡镇要特别做好辖区内养殖大场大户(特别是去年调引投放的养牛户)、屠宰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和水域、沼泽、湿地、候鸟的疫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漏报、瞒报和谎报,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切实加强对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完善消毒制度、消毒程序、消毒设施设备,提高消毒质量,保证消毒效果。对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厂、点)、交易市场、运载工具等关键部位要重点监督指导,做好生产经营场地消毒和粪便污水等无害化处理。

3、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侵入和传播。检疫工作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环节,县乡动物检疫监督单位要强化责任,持之以恒地把好检疫关。一是要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各乡镇要为乡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安排足够的时间搞好产地检疫,严格按程序搞好活畜禽外运、仔猪和活畜交易前的到场检疫,从源头上杜绝病畜进入流通环节,禁止无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证的仔猪、活畜及产品上市销售。一旦发现在本乡镇销售无产地及运输检疫证的仔猪、活畜及产品的,要立即报告,并留验现察,在观察期内未发现疫病的情况下方可销售,要严格执行外地调入畜禽的隔离观察制度,保证引入畜禽安全。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认真落实定点屠宰,到点检疫的规定,严格搞好入场、宰前、宰中和宰后等环节的现场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决不允许漏检,检疫率必须达到100%。要严把市场检疫关,坚决杜绝来源不明、检疫证件不全的畜禽和病害肉、白条肉上市销售。三是要强化公路运输检疫。柳园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检查,对过境的畜禽及畜产品运输车辆要严格检疫,查证验物,认真消毒,一旦发现染病畜禽,必须依法就地处理,不得放行,切实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控制疫情的侵入和扩散蔓延。

4、坚决拨除疫点,控制疫情蔓延。各乡镇及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本级应急预案,认真落实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加强应急预备队的管理、培训和演练,保持高度警惕和临战状态。一旦有重大疫情发生,要及时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和有关技术规范,启动应急预案,严格封锁,不留漏洞;严格扑杀,不留尾巴;严格销毁,不留后患;严格消毒,不留死角;严格紧急免疫,不留空白点,杜绝疫病扩散蔓延,坚决把疫情控制消灭在疫点上,把损失除到最低。

5、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户支持防疫工作的主动性。针对部分农户法律意识淡薄,不积极支持、配合防疫工作的实际,各乡镇要和畜牧兽医部门配合,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知识和疫病防治的科技知识。及早通过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会、群众会议,印发材料,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防疫工作的目的及意义,切实增强广大农户支持防疫工作的主动性。

四、保障措施

1、靠实责任,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高效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责总责,要把动物防疫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放在心里,抓在手上。相关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协作,联防联控,形成群策群力抓防疫的强大合力。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建立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组织、监察部门定期通报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情况的制度,做到重要信息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及时请示,对于重大动物疫病的信息报告、,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报告和,对与防疫工作有关的重要材料、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农场、驻瓜单位等有关企事业组织也要严格按照县上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健全完善防疫体系,落实工作措施,抓好管辖范围内的防疫工作。

2、强化督查,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有关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督查落实机制,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大事件必须逐一督查落实,务必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动物防疫监督所要依照《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督促乡镇实施强制免疫,对个别拒不接受免疫注射的农户,要依法进行处理,要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密切掌握畜禽抗体水平,对免疫抗体水平低的畜禽要立即补免,对各乡镇的防疫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及时纠正防疫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抗体效价不达标,防疫效果不够理想的乡镇和单位,县上将根据具体原因,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落实经费,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开展。县上把落实动植物防疫经费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10件事实,已经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要在保障编制内公益性服务人员工作供给的同时,大乡镇安排0.5万元,小乡镇安排0.3万元的监测、消毒、畜禽标识等必要的防控经费,确保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