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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测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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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测绘的意见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30号)和《*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20*〕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测绘工作,全面提高测绘对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保障服务水平,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测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测绘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准确掌握国情国力,提高管理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加强测绘工作,全面提高测绘服务保障水平,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同时,测绘工作涉及国家秘密,地图体现国家主权和政治主张,确保涉密测绘成果安全,维护国家版图尊严和地图的严肃性,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至关重要。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测绘工作,近年来,全市测绘队伍不断充实,测绘技术不断提高,基础测绘规划逐步完善,测绘保障作用不断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当前测绘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测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落实基础测绘规划为重点,以提高测绘科技水平为手段,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体制,加大投入,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二、加快基础测绘,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市、县基础测绘规划,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和数据库建设。力争在2009年完成市区、永昌县城区、河西堡镇区1:500—1:*00地形图更新测绘工作;到20*年,实现其他乡镇及重点乡村1:*00—1:2000地形图测绘全覆盖;到20*年,基本完成城市1:*00—1:5000地形图及影像数据库,市域1:*000—1:50000地形图及影像数据库建设。依法规范城市坐标系统,适时开展城市坐标系统清理工作。

(二)加快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按照《金昌市“*”信息化发展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信息化需求,构建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更好地满足政府、企业以及人民生活方面的服务需求。成立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开发利用。认真做好地理信息数据库建库工作,加快测绘成果档案信息化建设,确保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安全。建立部门之间、军地之间、政企之间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共建共享,最大程度地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在资源调查、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电子政务、公共安全、位置服务等方面的广泛应用。

(三)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测绘成果利用水平,充分发挥测绘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处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公益性测绘服务,为新农村建设开发适用的测绘产品。积极开展基础地理信息变化监测和综合分析工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测绘保障机制,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提供及时的地理信息和技术服务。积极开发推出适用的公众版地图,开展公益性地图网上服务。

三、强化统一监管,维护测绘市场秩序和国家安全

(一)建立健全测绘管理机构。按照《测绘法》、《*肃省测绘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的要求,以主体合法、职能落实、事权清晰为目标,依托现有测绘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国土部门测绘管理职能和人员配备,将测绘行政执法纳入国土综合执法。市、县(区)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协调、效能的原则,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测绘服务保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从事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加快建立测绘市场信用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测绘执法监督,严厉查处无证测绘、超资质范围测绘、非法采集提供地理信息、侵权盗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成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健全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房产测绘等项目的测绘质量监督制度。加强对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到我市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测绘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测绘成果和地图管理。要严格执行测绘成果及目录汇交制度,加快国家法定测绘基准的使用,尽快停止其他测绘基准的使用。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业测绘时,必须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不得重复测绘。凡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事先报同级国土部门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发改、财政部门不予立项、拨款,完成的测绘成果必须依法及时向同级国土部门无偿汇交。企业自行投资开展基础测绘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必须由国土部门批准,成果向国土部门备案。做好测绘成果保密和使用监管工作。强化测量标志保护和维护工作,切实落实测量标志管理,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地图市场及互联网网站登载地图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侵犯地图知识产权等行为,引导地图市场健康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测绘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把测绘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测绘管理薄弱和基础测绘投入不足的问题。要细化分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全面落实。各级国土部门要抓好基础测绘保障和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抓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的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制度,开展地图市场和网上地图监管联合执法。发改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加强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衔接,做好基础测绘项目审查立项工作。政府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建设政务地理信息平台,示范带动公用地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财政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制订公共测绘投入和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基础测绘分级投入。科技部门要支持国土部门测绘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在科技计划中对测绘科技创新给予支持。

(二)建立稳定的基础测绘分级投入机制。要逐步加大各级财政对测绘工作的投入,确保基础测绘规划顺利实施。市、县(区)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基础测绘规划与年度计划衔接,把基础测绘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基础测绘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做好对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共应急测绘保障、测绘科技创新、地理信息标准化等经费支持。要切实加强财政经费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做好测绘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现代测绘和地理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应用典型事例和应用成果。要继续把国家版图意识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维护国家主权和政治主张。要充分发挥测绘社团组织的作用,逐步普及测绘和地理信息科技知识,使社会各界了解、关心和支持测绘工作,进一步关注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效果,积极营造测绘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