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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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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全面扎实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确立素质教育思想在教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1.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培养造就创新人才,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实施“突破菏泽”战略、实现菏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根本需要。《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全面确立素质教育思想在教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把素质教育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努力开创实施素质教育新局面。2.素质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公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素质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着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继续发展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把素质教育理念贯穿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落实到学校管理、教学和服务等各个环节,使素质教育理念成为引领我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3.实施素质教育是当前教育领域的深刻变革,是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一系列有关素质教育的政策规定,积极开展统一思想大讨论活动,提高对实施素质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改进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由注重外延发展向更加注重内涵发展、由注重普及向更加注重提高质量转变。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定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稳步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把素质教育的理念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把素质教育作为巩固提高办学质量的中心环节,做到全面育人,全程育人。5.我市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学校办学行为基本规范,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得到遏制,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逐步减轻,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的体质与健康状况有所改善,人才培养方式、考试评价模式进一步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有新的提高,宏观教育体系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义务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取得显著进展。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素质教育发展的教育体系结构和制度环境;基本形成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基本形成富有生机活力和鲜明特色的学校教育格局;基本形成因地制宜创造性推动素质教育的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区教育有机结合的学习化社会框架。

二、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8号),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要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礼仪校园氛围,打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中,引导学生自觉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采取切实措施帮助青少年戒除网瘾,解除心理抑郁等问题。各级政府要为德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保障,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7.加强德育基地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十一五”期间每个县区都要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充分挖掘校外教育资源建立德育基地,各学校也要建立自己的校外教育场所,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根据不同场所的功能和特点,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统筹安排校外活动。校外活动要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逐步做到学生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参加校外活动,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要把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以及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情况,作为对学校和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8.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教育,发挥好法律对青少年行为的规范作用,培养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与法律素质。通过举办讲座、观看展览、开设模拟法庭以及案例分析、法律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各学校要继续实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聘任制度。要建立完善全市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构筑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实防线。积极开展以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环境保护意识、生产劳动技能、交往沟通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生存教育,广泛开展健康卫生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等,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9.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制度化措施,必须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方向,完善措施,加快推进,尽快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教学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建设要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要建立起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包括教育管理、教学研究、考试评价、教师培训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促进新课程的顺利实施,推动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要认真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坚持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潜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效率。10.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在中小学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其中,初中自20*年级学生起实行以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小学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实行日常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初中学业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系统,指导教学活动。各级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11.切实加强学校音、体、美等学科教学工作,开展好音、体、美课堂教学活动、课外活动、文体活动等。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全面推广《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展防治艾滋病、肺结核、乙肝等传染病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了解科学营养知识。要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的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中小学要加强音乐、美术课的课堂教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艺术文化活动,增强学生的审美意识,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为学校开展音、体、美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四、加强学校管理

12.认真执行中小学课程方案,加强课程管理。做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开发与开设,构建国家、地方和学校课程协调发展的三级课程管理体制,为学生提供自主想象、探索和表达的广阔空间。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组织教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13.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让学生有充足的睡眠和体育活动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高中学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14.进一步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综合考察学校和教师的评估、监测机制。纠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特长班、实验班的做法,不得搞“校中校”。努力解决“大班额”现象,力争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15.加强对普通高中的常规管理,规范普通高中的办学行为。认真研究高中发展的规律,努力提高高中学校办学质量、效益。未经市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贷款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克服盲目投资、建设豪华学校的行为。严禁占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在校内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高中毕业生插班复习。

五、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16.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教育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以及各类教育之间均衡协调发展。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先决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义务教育法》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区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推进均衡发展上来。17.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重点抓好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建设。要制订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和教学指导机制。把对薄弱学校改造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城市教育费附加要优先用于薄弱学校的改造。继续抓好危房改造工程,到2010年全面消除现有危房,建立起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城区学校建设,根据城区人口分布状况及城区未来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城区中小学布局,有计划地在城区新建扩建一批中小学,基本满足城区适龄人口的就学需求。按照就近免试的原则,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切实解决城区“大班额”问题。为方便群众,农村交通不便区域要适当保留小学和教学点,原则上不再减少学校和教学点。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18.依法保障经济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和弱势群体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重视特殊教育,对有能力参加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允许其跟班跟读。继续推广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六、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19.做好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实施各类教师培训工程,在教育改革实践中锻炼一支高素质教师和校长队伍。各县区要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2009年所有县区都要实现区域内统一工资发放标准,改善农村教师待遇,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20.统筹教师资源,优化教师结构。每年根据教师队伍自然减员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大学毕业生补充教师队伍,在编制范围内逐步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补亦不足的做法。推动城乡教师对口支援、交流的制度化、规范化,核定教师编制向农村学校倾斜,新进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的需求。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努力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加强教师人事分配制度改革。21.加强师德建设,培养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情感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教师行为规范。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逐步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水平,充分发挥班主任教师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2.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的原则,综合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的学校,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和奖惩教师的主要标准。

七、加强领导,积极营造推进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23.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必须转变观念,以素质教育为主题,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推进本行政区域素质教育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要将能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考核、评价政府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24.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教育经费稳步增长。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公用经费标准,为持续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支持。25.坚持学校、家庭和社会紧密结合,创造三者互相沟通、融合,共同推动素质教育实施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加强家庭教育,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家长要依法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并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学校和教师要拿出更多时间与学生家长和社区(村委会)取得联系,了解学生家庭状况,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强对学校共青团、少年先锋队和学生会等团队组织的指导,学校要配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26.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推进素质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不得炒作高考、中考状元及学校的升学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好网吧、饮食摊点及娱乐场所,维护学校正常秩序。27.建立推进素质教育的激励机制,完善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和教育工作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逐步建立适应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机制,切实将素质教育实施水平作为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类学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有力促进素质教育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