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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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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市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办发[2008]59号)精神,全力推进名师名校名校长(以下简称“三名”)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教育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着眼于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力推进“三名”工程建设,努力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全市教师队伍素质,培养造就一批“名师”

从2009年起,用五年时间,在全市中小学培养名师600名,其中高中名师200名、初中名师180名、小学名师200名、幼儿园名师20名。

1、着力推进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启动“中小学教师百千万计划”,实施好新一轮全市中小学教师“五年全员培训规划”,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在各层次教师中,遴选具有良好思想业务素质、专业基础知识和扎实教学基本功的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教师培养梯队。通过政策引导、经费扶持等手段,鼓励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积极参加各类教学研修和培训活动,促使更多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2、着力创新教师引入机制。实行严格的教师资格制度和补充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加大“三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力度,扩大城乡教师互动交流比例,全方位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落实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继续开展公办教师支援民办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优秀人才或外地“名师”来我市任教。

3、着力推进师德师风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提高教师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宣传媒体和举办师德师风宣讲等各类活动,有计划地宣传全市中小学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为广大教师树立榜样,引导全体教师向他们学习。定期组织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就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特色和经验向广大教师推广,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

4、着力推进教师各项业务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拜师学艺、教学大比武、基本功大赛、论文评选、学术研讨、示范课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教学业务交流,完善各项活动评选机制,努力营造优秀教师健康成长的良好外部环境。

(二)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创建一批名校

在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的同时,用五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创建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名校10所。

1、坚持德育为首的办学理念。建立健全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体制,完善政教处、年级组、班级、共青团、学生会等德育工作网络,落实全员育人机制。重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德育渗透到各科教学及学校各项工作和活动之中。充分挖掘和利用学校内部和外部的教育优势及潜力,优化教育资源,拓宽教育渠道,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立体化的德育网络。

2、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近期、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改革均能够体现出以教学为中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治校方略。建立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党支部、教代会及群团组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教师和学生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干群关系及师生关系和谐融洽,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思想先进,形成了能激发和调动全员积极性的管理制度。

3、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课程设置等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合理设置选修课程。重视课程内部结构的优化组合,必修课以外的课程设置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各类课程的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教学实践,积极探讨并及时总结校本课程开发情况,形成特色和亮点。树立全面育人的教学理念,改进教师的教学方法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探索并构建促成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教学模式。

4、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学校建设的各项资金,推进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与改造,全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建设优美校园。继续推动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新校建设,逐年解决大班额问题。按教育现代化要求加大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教育技术装备力度,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条件。

5、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突出抓好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和班风建设,提升各类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科学布局校园文化,注重细节与品位、全面与局部的关系,努力形成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深化学校内涵建设,发挥环境育人的隐性课堂作用,结合实际积极利用周边人文资源,创造融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特色文化,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6、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按照构建和谐校园的要求,切实把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从严防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排查化解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建立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牢牢掌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确领导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证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造就一批名校长

从2009年起,用五年时间,重点培养评选名校长100名,其中高中名校长15名、初中名校长25名、小学名校长50名、幼儿园名校(园)长10名。

1、建立健全适合本地教育发展的校长选拔机制。深入推进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校长负责制等人事制度改革,校长实行三年一个聘期。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校长竞聘机制,中小学校长均通过竞聘的方式产生,实行校长负责制,并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2、完善对校长的考评机制。建立校长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将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列入对校长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校长围绕目标科学合理实施工作,在实践中锻炼自我、提升才干。

3、加强对校长的培养培训。通过任职培训、经验交流、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的培养,整体提高校长队伍素质。在现有的校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举办全市中小学校长论坛、校长经验管理报告团等方式,加强对校长的现代教育理念、现代管理理念的培训,努力提高校长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水平。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三名”工程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拟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三名”培育工作的责任,多方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培养,公正评选。“三名”的遴选、推荐工作要坚持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切实落实各项培养创建措施,花大力气,下硬功夫,出真“三名”。一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遴选有发展潜力的名师名校名校长,建立“三名”备选库。二要建立完善近、中、长期培养创建目标,落实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经费保障,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全员参与、重点培养的浓厚氛围。三要强化考核与管理。对进入“三名”备选库的教师、校长,每年要对其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发展能力、教学实绩、目标达成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清理出“三名”备选库。

(三)落实政策,激励成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本着对“三名”工程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大对“三名”培养创建的支持力度。要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在教育经费中安排必要的校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经费。对于名校的创建,各级要加大经费投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对进入“三名”备选库的人员和学校,要重点扶持,确保培养创建和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要落实奖励激励政策。对名师、名校长,各级政府要从财政中安排一定的经费进行奖励,并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学习培训中优先考虑。对名校,各级政府要给予一次性奖励和重点倾斜政策,一次性奖励经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加大对“三名”工程的督查。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教育工作考评之中,对工作抓得好、有实效的,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安排各种奖励激励政策;对工作不主动,敷衍应付的,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教育方面的项目安排。要建立健全“三名”考核管理长效机制,实行重点考核,动态管理。名师、名校长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名师、名校长称号;在本地本校服务不满五年,非组织安排,不允许调离,否则取消其名师、名校长称号。名校出现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连续两年滑坡的,取消其名校称号。“三名”的评选实行师德师风、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五)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要加强“三名”工程的宣传力度。名师名校名校长培养评选工作是我市教育系统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受到普遍关注的工作。各地要把培养、评选的政策、范围和条件向辖区内学校进行宣传,广泛发动师生、家长、社会参与名师名校名校长的培养评选活动。对在培养、创建、评选工作中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推动“三名”工程科学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名师名校名校长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实行重点使用。名师名校长要进行“传帮带”工作,带头上示范课、公开课,带头搞学术讲座,带头支教。名校要重点帮扶薄弱学校,帮助改善条件,帮助加强管理,帮助提高质量,帮助创新理念,整体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