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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智力保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人才观念,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创新人才观念。当前,国家和区域竞争日趋激烈,我市要实施科技*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关键在人才。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核心战略资源,人才在综合实力竞争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认清当前人才竞争的激烈性和人才工作的严峻性,不断解放思想,创新人才理念,努力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2、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强市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战略。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人才总量不足,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缺乏,高层次、高技能与复合型人才短缺,自主培养能力有限。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我们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
3、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目标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省科学教育人才大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抓好引进、培养、使用人才三个关键环节,加快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人尽其才的体制机制,培养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造就数以十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把我市由人口大市转化为人才资源强市。到“*”期末,我市人才总量要从*年的83.9万人增加到122.1万人,人才占人口总量的比例达到14.36%(预测2010年*市总人口约850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副高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达到2.5万人,占人才总量的2%。学历结构不断优化,研究生学历人才达到0.97万人,占人才总量的0.79%;本科学历人才达到33.35万人,占人才总量的27.31%。在专业技术人才的能级结构中,获得高级职称的达到1.79万人,中级职称的达到19.39万人。
二、以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为导向,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4、制订开放灵活的人才吸引政策。(1)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较大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企业(投资纳税大户)接收本市生源紧缺专业的市外生源毕业生可放宽到大学全日制专科学历。认真贯彻落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逐步完善我市户籍政策,加大对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型人才、杰出外来工等人员的吸引力度。抓紧制定和完善事业单位人才迁户规定,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解决人员入户难问题。(2)调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标准,改变资助方式和资助期限。一是提高安家补贴标准。今后引进来我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以下四类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补贴: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教授(正高级)、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安家补贴的标准分别为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6万元。对引进人才不再实行工资外津贴制度。二是改变现行资助方式,将现行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由市财政负担30%、用人单位负担70%的资助方式改为全额由市财政负担。三是改变资助期限,将安家补贴原分3年等额发放改为5年等额发放。四是对*年5月1日(我市引进人才三个规定实施)之后引进的人才,按规定享受分三年支付的安家补贴而还没有按原标准足额领取的,余下年限按原标准计发;其工资外津贴按原标准无规定限期发放改为从引进之日起统一发放期为60个月。(3)引进人才的科研课题,可向市科技局申请立项,并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取得博士学位来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市科技局、财政局根据其科研立项情况,可适当给予科研启动经费。
5、突出人才引进重点。要重点引进开发型人才、创业型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本运营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现代服务业人才、城市建设管理人才,建设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和以高级技工、技师为骨干的先进制造业人才队伍。要重视引进留学人才和海外人才智力,适时组织用人单位往海外发达国家(地区)进行人才招聘活动。加强与海外留学生组织及华侨、华人社团的联系,建立留学人才和境外人才的信息网络。
6、大力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争取在“*”期间全市新建立8个以上博士后工作站,增强人才吸附承载能力。加大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扶持力度,对新设站单位、进站和出站留莞工作的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财政资助从现行的15万元、5万元、10万元分别提高到30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项目博士研究工作,对开展项目博士研究的企业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财政资助。认真总结和推广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经验,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促进我市企业技术创新。同时,利用市博士创业促进会的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其智囊团和招才引智作用。
7、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博士创业园建设。落实和完善《*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及其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尽快出台博士创业园有关的优惠政策及其实施办法,充分依托*的环境优势,加快创业园配套建设,建立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市留学人员信息资料库,拓宽招才引智渠道,构建创新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发展。充分发挥留学人才在构建区域自主创新体系中的引领作用,力争在“*”期间创建为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
8、狠抓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工程,加快建设由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多元投入、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鼓励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面向海内外招聘具有跨学科知识、跨行业经验和广阔视野的产业技术创新领军人物和创新体系建设运营团队。实行技术人才柔性引进政策,以多种形式的“人才驿站”为载体,广泛吸引海内外高级人才来我市全职、兼职或短期工作。
9、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系,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大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力度,放宽对技术含量高、效益好、贡献大的企业接收毕业生和引进人才的政策。加强与国内重点高校集中地区的联系,重点引进具有创新能力人才、技术成果转化的人才和中青年拔尖人才为我市服务。实施推动创业和促进就业的积极措施,鼓励我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三、突出人才资源能力培养建设,提高人才整体素质
10、优化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理顺我市培训体制,加大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市委党校、*理工学院等高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职能作用,利用其资源,重点培训我市三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实施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企业、行业参与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建立技能人才奖励机制,建立和健全人才培养经费社会化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和企业单位依托国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
11、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摆到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制定符合我市市情和国际化要求的培养规划,针对不同特点,实行分类培养。一是实施高层次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每年选送300名市直机关、镇(街)领导干部到国内高校学习培训,100名高层次领导干部到境外学习培训。建立公务员教育培训激励机制:(1)鼓励在岗在职公务员进修学历(学位)教育,其学费补助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同意我市干部参加在职进修学历(学位)教育由市财政提供学费补助的复函》(东委办〔*〕110号)标准执行。(2)允许离岗留职人员带薪继续深造,在征得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岗留职攻读硕士学位、硕士攻读博士学位且其学习专业与单位业务知识相关连的公务员,在攻读期间(不超过三年)允许带薪(基本工资)并予以保留公务员身份和原有的行政职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征得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参照执行)。二是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每年遴选100名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或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到国内外大公司、大企业、著名高校或商务基地研修学习。三是实施高级专家队伍建设工程。每年选派100名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带薪脱产进修。
12、发挥*园区对人才培养资源的辐射作用。*园区通过引进国内外大企业研发机构和提升我市现有产业水平的大型研发机构以及战略性、先导性的高科技产业研发项目,建立和发展科技合作的平台,加快建设*科研中心,形成高科技人才和科研机构的洼地集聚效应。同时,选择一些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大学和科研院所在*建立研发机构,积极建设*大学科技城,使之成为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和集聚中心。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效能
13、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形成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和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研究建立党政人才素质评价体系和实绩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评价机制,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抓紧制定技能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办法和持外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评审同一档次资格的实施办法等人才评价办法,逐步建立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制度。全面推行职(执)业资格制度,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标准。
14、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逐步实行任期制,探索政府专业人才特聘制。推出若干重要岗位职位,面向海外留学人才公开招聘。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对现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科学设岗、按岗聘人、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双向选择、签订合同”的原则,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全员聘用制度。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推行经理人聘任制。
15、完善分配、激励和福利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综合体现工作职责、能力、业绩等因素,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逐步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完善经营者年薪制,推行期权、股权激励制,探索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建立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完善市科学技术奖,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和重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全面实施,逐步实现人才福利货币化。
五、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人才创新创业氛围
16、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人事部门自身队伍建设和人才服务站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专业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加快人才市场网络体系建设,规范人才市场管理,逐步完善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站、人才市场三为一体的人才服务网络,为各类人才提供流动性的、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完善《广东省居住证》和《人才特聘工作证》制度,大力推行人才柔性引进的灵活措施。抓好人事人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加强我市人事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加大人才资源开发资金投入。树立人才资本战略理念,建立完善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为方便管理,将现有的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和留学人员专项基金合并为*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市人事局根据我市人才工作的计划提出每年度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按照预算报批程序列入“科技*”工程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资助、市统一组织的境内外理论和业务培训、实践锻炼及学术交流等活动项目资助,奖励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我市统一组织的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需要支出的费用,经市政府批准的与人才工作相关的其他需要支出的费用以及留学人员创业扶持等等。各镇街要积极筹措资金,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
18、营造人才和谐发展环境。完善政策和用人机制,继续保持高效、为民、廉洁的政务环境;加强社会管理,营造安全、舒适、民主、文明的生活环境;创造给能创业者以机会,给想创业者以舞台,给创业成功者以荣誉,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允许失败、不怕失败的创业环境;借助文化新城的崛起,博物馆之城、图书馆之城的建设和读书节的推进,博士创业促进会的建立,形成良好的学术交流和欲求新知的氛围。
六、坚持党管人才,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19、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的工作格局。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事部门强化职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各镇街和市直部门须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做好各项人才工作的落实。
20、实施人才工作专项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要加强和改进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把人才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规划及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专项考核,把能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1、狠抓各项人才工作的落实。大力宣传我市人才政策、人才强市战略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对人才工作的监督作用和各派、人民团体的参与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