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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党员积分制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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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党员积分制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来,永葆先进性,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体现党员先进性为主线,全面贯彻常的*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使广大党员在我县经济建设、改革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考核对象

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主要针对村级党组织全体党员。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本要求类

1、每参加1次村党组织“”活动计2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每参加1次乡镇、村党组织的党内教育活动计2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3、外出流动党员向村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上交1篇思想和工作汇报,每次计5分;年终有书面总结计5分。

4、每月按时缴纳党费的,计12分;不及时或不足额交的,计5分。

(二)发挥先锋作用类

5、对无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计5分;结果不合格的每次扣5分。对是党员的“两委”干部,由党员、村民代表分半年、年终进行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含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次计15分,其他“两委”成员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均计5分;结果不合格的,每次均扣10分。

6、开展党员承诺活动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履诺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计5分;结果为不合格的,每次扣5分。

7、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能够按照责任区职责开展相关活动且成效好的计5分;成效一般的计2分;没有积极开展工作履行责任区职责的扣5分。

8、征用土地、房屋拆建及其它公共设施建设等带头、主动配合村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每项计5分。

9、主动承担村民调解任务,圆满完成并得到村“两委”及村民认可的,每项计5分。

10、每年联系并帮助1-2户贫困户的,计5分。为贫困户提供致富信息,促使脱贫的,每户计20分(要提供贫困户名单,经村党组织考核认可)。

11、带头学习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的,计5分;被上级确定为党员科技致富带头人的,计5分。

12、积极参加公益义务劳动的,每次计5分。

13、按时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任务,表现突出,经村党组织、乡镇党委考核认可的,计5分。

14、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两委”团结协作,受乡镇党委及以上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各计10分(书记主任一肩挑的计15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每人计5分。

(三)违纪扣分类

15、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扣20分。

16、受到党纪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

17、参加赌博被查处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愚弄群众,造成极坏影响的,扣20分。

18、参与及其它邪教组织的,扣20分。

1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20分;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10分。

20、违反土地及建房政策的,每项扣20分。

21、参与集体上访的,每次扣20分。

22、不交纳应交的有关款项的,每项扣20分。

23、党组织召开大会进行诸如换届、发展党员等党内重大决策时,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在会议中无组织无纪律而中途退出的,每次扣20分。

24、村“两委”关系紧张,闹不团结的,村党组织书记、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各扣10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各扣5分(年终乡镇党委考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确定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四、方法步骤

(一)划分层次: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村党组织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即第一层次为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第二层次为村党组织副书记、委员及党员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三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无职党员;第四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有活动能力的无职老党员。

(二)确定基础分值: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基础分,具体如下:第一层次基础分,10分;第二层次基础分,20分;第三层次基础分,30分;第四层次基础分,50分。

(三)累计积分

1、每位党员根据列举的考核范围,每完成其中的一项,在自己的积分册上记上相对应的分值,每月一累计,在党员活动日中与村党组织登记的积分进行对照,发现有错记、漏记的及时校正。扣分的统一由村党组织记录。

2、村党组织应及时做好每位党员的积分记录,尤其是扣分记录,每季度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党员积分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各村党组织都要开展年终党员民主评议,年终党员评议时,每位党员向党员大会汇报自己的积分情况,并根据积分值开展评议,确定相对应的评定等次,对评为优秀党员的,由乡镇党委进行表彰。

(四)评定办法

1、成立积分考核评议小组,对农村党员进行积分评议。党员积分考核由村党组织统一发放党员积分卡,由党员本人填写,每季度向支部上交一次,经积分考核评议小组核实后备案,半年进行汇总并交全体党员评议,确定每个党员实得分数并公示,村党组织为每名党员建立积分台账。

2、对于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可不列入积分考核,经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评议后直接确定档次。

3、确定考核档次。年终评议时,每个党员的基础分加上全年累计积分为实际考核得分,再根据年终党员评议的情况,经支部大会认可:10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等次;60-10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等次;40-60分的为基本不合格党员等次;40分以下的或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直接视作当年不合格党员等次。

(五)积分结果运用:凡获优秀党员等次的,均可参加当年乡镇党委和县级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基本不合格党员等次的,由村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并由乡镇党委组织学习教育;不合格党员等次的,由村党组织研究,报乡镇党委批准实行限期整改、劝退或除名,并由乡镇党委发文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农村党员实行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是我县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管理的创新性举措,贯彻落实这一考核办法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党员工作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每个农区乡镇乡镇要确定2个村,每个牧区乡镇要确定1个村作为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试点村,重点开展此项工作,为明后年全面铺开及积累经验打下基础。各乡镇要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和丰富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全面提高农村党员素质。

(二)建立教育档案。为做好党员积分制的实施,试点村党组织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加强分类指导,要逐个建立党员教育档案。要区别党员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职业等情况划分四个不同层次的标准要求,确定不同的基础分值,制定《党员积分卡》,使每名党员都能“对号入座”。《党员积分卡》党员人手一册,由所在的党支部保存、登记,一年一换,每月记录。《党员积分卡》主要包括党员信息、每月考核情况、每月积分情况、每月加分情况和年度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加强宣传督查,总结推广经验。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加强对农村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各乡镇要采取召开动员会、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对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宣传力度。县委基层办将把农村党员积分制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不定期督查,各乡镇也要组织人力对各村开展农村党员积分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要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活动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以信息、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