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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商品大流通的重要载体,汽车货运业是交通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通过政策引导、激活市场,我市汽车货运业蓬勃发展,有效带动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地方培植了税源,给农民增加了收入。但与市场需求相比,我市汽车货运业还存在着企业规模较小、运输组织松散、运力结构不尽合理、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为加快全市汽车货运产业发展,做大产业规模,活跃地方经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心圈廊”经济发展战略和加快宜春经济发展为立足点,着力营造有利于汽车货运业发展的环境和氛围,重点扶持,促进联合,增强实力,优化结构,满足需求,规范管理,优质服务,面向市外,打响品牌,切实增强汽车货运业的运载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汽车货运业在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促进经济发展。
二、发展方向
1、走规模化发展道路。突出做大货运汽车总量,坚持先放活后规范、先繁荣后理顺、先扶持后受益的原则,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鼓励社会各类人员从事货运产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限经营车辆数量,不限经营范围,不限经营方式。
2、走集约化发展道路。引导和支持运输业户靠大、联大,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可以高安货运为龙头,利用其品牌效应,以资产为纽带,引导市内各货运公司和个体运输业户按照“自愿联合、资产入股、提升实力、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大型货运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并力争上市,通过在资本市场融资,进一步做大做强货运产业。
3、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动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在车型结构上,大力发展装载量大、运输效率高、能耗低的重型货运车辆,鼓励业户发展集装箱牵引车、冷藏货车等专用车辆和散用封闭货车。在组织形式上,优先扶持发展快速货运、集装箱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和保鲜货物运输,形成车辆结构配置合理,运输组织门类齐全的专业货运企业。
4、走信息化发展道路。加快整合市内货物运输配载网点,鼓励运输企业和其他经营业户到外省市主要货源地开办货运信息配载服务部,实现信息交易平台联网,共享货运信息资源,提高车辆实载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运力增长。积极推广使用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行车记录仪、电子监控系统等各种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强车辆调度,为运输提供出行信息和应急服务。
5、走产业化发展道路。以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为切入点,以汽车货运为主线,通过外引内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建设集仓储、包装加工、停车、维修、货运服务、货运配载信息处理平台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中心,吸引货运业户进场经营,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货运市场体系,同时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的产业链。
三、发展目标
1、营运货车总量:营运货车数量每年净增15%以上,力争到20*年,全市营运货车总量达到3万辆,运力达到15万吨。
2、车辆装备水平:力争到20*年,特种专用货车占货车总量8%以上;普通载货汽车中厢式车占80%以上,重型车占25%以上。
3、集约化经营水平:力争到20*年,全市货运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集约化发展经营;组建汽车货运集团正式运转,并着手上市各项准备工作。
4、货运配载服务水平:力争到20*年,在市本级工业园建设一个现代物流中心,每个县(市)级工业园建设一个物流网点,并与全国货运配载信息网实现联网。
5、汽车货运业贡献水平:力争到20*年,全市营运货车年上缴税收达到2亿元,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建成全国货运大市。
四、政策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引导货运产业发展
1、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发展汽车货运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已成立发展汽车货运产业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制定汽车货运业发展规划,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行为,研究解决汽车货运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落实目标与责任,充分调动各地发展汽车货运产业的积极性。从2006年起,把汽车货运业发展列入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由市汽车货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对完成运力增长目标的县(市、区),市政府从交通规费留成中安排一定资金进行奖励,对未完成增长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加快货运信息网络化建设。鼓励运输企业及其他经营业户到外省市主要货源地开办货运信息配载部,实现与本地信息交易平台联网,形成货运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车辆实载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运力增长。
4、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货运市场秩序整顿力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无牌无证的“黑车”、“黑户”,严厉查处偷漏规费的车辆,严厉查处骗货偷货等不法行为,杜绝故意造成货损货差的现象,保护货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货运企业声誉。
5、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协同*交警部门,牵头成立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负责沟通情况、协调关系、提供服务,教育引导经营业户和货运司机遵纪守法、照章纳税、诚信经营,树立全市汽车货运行业诚信品牌。
(二)实行重点扶持,努力促进货运运力增长
1、税务部门对公司化经营车辆,每年按*个月预征车辆税收。对公司实现税收的地方所得增长部分,由受益财政拿出一定比例奖励实现税收的公司,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
2、工商部门对成立汽车货运公司的,投资人注册资金可以分期到位,首期出资额只需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并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即可登记注册,其余资本可以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允许1个自然人或者1个法人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公司。对货运车辆工商管理费按每吨20元标准征收,营运时间少于*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征收,超过*个月的按*个月征收。
3、交通部门对公司化经营货车,营运时间少于*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征收运管费,超过*个月的按*个月征收。
4、稽征部门对本地货运车辆,每年按*个月计征养路费;并严格落实有关对大型专业运输企业实行协议包缴的优惠政策。
5、*车辆检测站和交通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车辆需进行调试的,一个项目只允许收取一次调试费,不得重复收取。
(三)提供优质服务,为货运产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1、交警部门要将货车挂牌、年审、年检、办证等事项委托县(市、区)相应部门办理试点,并视情况逐步推开。其他有关部门也应将涉运审批收费业务集中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为广大业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交警部门对辖区内的批量货车,可根据车主的要求,为其提供上门服务,并可为其提供延时服务,保证手续齐全的货车业务一次性办结。
3、保险公司要加大保险宣传力度,在坚持法定保险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余保项由车主自由选择。保费优惠*%以上,实行赔付预付制,案件清楚、手续齐全、事故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单方事故现场赔偿;实行在权限范围内(索赔材料齐全,除单方事故外)七天内赔付到位,并送赔款上门。
4、各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证照、征收规费时,不准搭车收费,不准强行摊派,不准索拿卡要。除*、交通、林业部门外,其它单位不准上路设站设卡检查车辆。交警部门对辖区内道路上超载货车实行教育和抄报制度,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