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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服务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服务业总体水平日益提升,服务功能得到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根据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要求,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15个服务行业门类进行全社会综合统计,是我市统计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为切实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服务业统计的重要意义
服务业统计其目的是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调查了解全市各类服务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的地区分布、行业分布、投入、产出、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掌握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发展速度和贡献份额,为市委、市政府掌握市情,进行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基础信息,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向着更高目标攀升。
服务业发展倍受各级各部门关注。据无锡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数据表明:2001年底,全市服务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私个企业达到了119413家,涉及国民经济中的各个服务领域。2001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40%,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面对变化情况快、涉及行业面广和经营领域错综复杂等情况,单纯依靠统计部门力量来全面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已不能完全适应统计改革、各部门和各行业对统计工作的要求,需要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关注服务业统计工作。
二、整合互补,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作用
政府统计由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组成,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两大支柱,都是科学管理和宏观决策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职能和认识国情国力的重要依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明确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关系,实现统计信息在社会经济信息中的主体地位,是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共同的任务和目标。由于统计指标体系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部门之间的资料交换、信息共享关系还不够顺畅,造成基层负担过重,导致统计数据质量下降,统计部门与部门统计数据脱节,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的权威性。
在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上,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和信息工作,发挥信息导向作用。我市的服务业发展,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成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因此,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服务业发展,已经成为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的一项迫切而重要的统计工作内容。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功能,整合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力量,形成一整套能全面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的统计方法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关于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都做了明确规定。我市在《无锡市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对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作为政府统计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相互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这其中,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分工协作是一个核心问题,必须在坚持“整体、协力、互补、共享”的原则下协调发展。所谓整体,就是说不管是政府综合统计还是部门统计,工作的目的都是为政府管理服务,应该把它们连成一个整体,分为主干和支干,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发挥出的系统功能就会远远大于部分功能之和;所谓协力,就是说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部门和部门之间都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所谓互补,就是要明确职责,科学分工,互通有无,相互补充,避免或减少重复与交叉;所谓共享,就是指各部门要建立正常的资料互通渠道,提高资料交换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共享。
总的来说,政府综合统计部门,部门统计作为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共同目标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为政府、社会和各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信、及时完整的各类统计数据。
三、明确服务业统计范围、对象及要求
服务业统计范围和对象: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其他行业中从事上述服务业行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还包括全部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个体户。
服务业统计的要求:市统计局全面负责服务业统计方案的实施工作,负责对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综合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具体方法,负责对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检查督促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检查、通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负责实施本行业(包括系统内外)服务业统计单位的调查工作,并负责业务指导、任务布置、数据收集、数据审核、综合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给市统计局。
四、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服务业统计是全社会、全行业统计,调查对象复杂、工作任务重,时间、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尽快落实服务业统计工作人员,充实统计工作力量,确保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服务业统计工作,以确保全面、准确、及时报送服务业统计数据。(二)强化现代化手段。服务业涉及各行业,服务业统计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而且内容复杂、要求高。因此,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为服务业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保证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市统计局要切实做好市级各部门服务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切实解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报送报表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各部门统计人员要准确掌握报表制度和填报方法,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将统计资料上报市统计局。
(四)确保统计资料质量。坚持质量第一的要求,确保调查对象全面,统计内容完整。要认真界定好调查对象和范围,认真做好单位的清查摸底。要严格按照调查制度规定的行业分类、报表类别、指标口径、填报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建立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统计部门对部门报送资料的时间、质量要进行登记,定期通报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情况,对迟报、拒报的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定期公布统计资料。为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市统计局对各级上报的统计数据要进行认真分析评估,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公布全市服务业有关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