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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发展开放型经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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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发展开放型经济意见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市开放型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已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世纪交替的关键历史时期,面对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历史机遇和挑战,为更加积极主动地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现代化、国际化进程,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年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基本方针和基本要求

1、工作目标

合同外资年均增长10%以上。*年达到11亿美元,三年累计新批合同外资超过40亿美元。

外资到位年均增长8%以上。*年达到11亿美元,三年累计外资到位35亿美元以上,力争突破40亿美元;外资实际投入占全市固定资产投入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

外贸自营出口年均增长12%以上。*年达到28亿美元,*年达到35亿美元,三年累计超过90亿美元;外贸自营出口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20%以上,占全市工业销售额的比重保持在10%以上。

对外经济合作营业额和劳务合作人数年均增长15%以上。对外经济合作营业额*年达到0.9亿美元,*年达到1.2亿美元;新派境外劳务合作人数*年达到1300人次,*年超过1700人次。

2、基本方针

城乡联动,大、中、小项目并举,一、二、三产业齐上。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并举;突出发展第二产业与发展一、三产业并举;突出利用外资与扩大外贸、拓展外经并举,实现三外联动、三外齐上。

3、基本要求

营造一个环境,抓好两个重点,落实五个结合。营造一个环境:努力为开放型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投资者满意,助投资者盈利。抓好两个重点:全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全力提高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能力。落实五个结合:突出开发区和重点乡镇、重点工业园的招商引资与面上的整体推进相结合;吸引新的外商投资项目与促进现有外商投资项目增资扩股相结合;开拓境外专业化招商与境内多元化招商相结合;发展专业外贸企业出口与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自营生产企业、民营企业扩大出口相结合;积极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实施外贸与外经相结合。

二、大力突破利用外资,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

4、积极建好项目库。*年底以前,市及市(县)、区、局和各开发区、重点乡镇分层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做到上下联网、内外联网。不断研究和适应招商引资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紧紧围绕国际资本流动、产业转移、国外大公司产业延伸,抓住外商独资项目增多的趋势,抓住关联度大、集中度高的产业链,精心编制项目,不断丰富完善项目库。要紧紧围绕培育新的支柱产业,扩展新的产业优势;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培育新的发展后劲;发展一、三产业利用外资,实现一、二、三产业并举等方面的要求编制好项目。市级项目库的编制工作由市外经委牵头,计委、经委、科委、建委、农工部等部门配合,分工不分家,责任到部门,每年向外推出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项目30个;各市(县)、区、局,各开发区和重点乡镇都要强化项目库的建设,成立项目编制工作小组,加大工作力度,根据自身实际编制好各自的招商引资项目库,既确保项目数量,又不断提高项目编制的质量,使项目库不断充实,不断更新,成为招商引资的“源头活水”,每年向外推出200个项目。

5、强化招商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的组织水平,市计委要会同经委、外经委等有关部门,根据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目标,追踪世界500强及其他跨国公司的发展趋向,尽快制订“*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招商引资的重点和方向。在突出对境外重点国家、地区进行专业招商的同时,做到内外结合,重视组织好定期拜访国际著名公司驻京、驻沪办事处的活动,组织好每年的金秋招商活动,广交新朋友,捕捉新信息,拓宽新路子,获取新项目。积极推动在锡外商及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引外”。积极引导和组织重点乡镇及工业园、民营企业对外招商引资。建立健全并不断强化有效的招商网络,积极探索专业化、商业化相结合的招商路子,通过聘请境内外招商顾问、选好境内外招商、设立境内外招商点等多种形式,伸展我市招商引资触角。落实好招商责任制,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把年度招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一个经办人,并对客商来访率、项目成功率、资金到位率进行严格考核,招商人员报酬与招商成效切实挂钩,激励和调动招商人员的积极性。加强招商人员的培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懂国际惯例、懂外语的高素质招商队伍搞好服务,通过定期举办招商业务知识讲座,选送优秀招商人员进院校深造、出国培训等办法,提高招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6、全力抓好开发区建设。今后三年,全市各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要分别达到所在地区利用外资的50%以上,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占全市利用外资的比重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至*年,开发区利用外资占全市利用外资的比重达到65%;开发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高于全市10个百分点以上。强化对开发区的考核力度。从利用外资规模、招商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完善程度、外商投诉处理效率、经济发展水平等五个方面进行严格考核,达到五颗星的为A类开发区,达到三颗星以上的为B类开发区,少于三颗星的为C类开发区,考核结果内部通报,并对先进开发区予以表彰奖励,引导各开发区争先创优,加快开发开放。在突出抓好开发区利用外资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乡镇,注重小城镇规划建设,建立有特色的工业园、工业小区,营造更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形成吸引外商投资的集聚效应。

7、抓好重点项目的跟踪管理。每年抓好40个重大工业后劲项目的跟踪管理,其中新开工项目20个以上。三年内,全市新批总投资超亿美元的项目5个,其中江阴市2个,锡山市1个,新区2个。重大工业后劲项目的跟踪管理,由市计委牵头,经委、外经委、三市(县)、新区配合。全市每年确保新批超千万美元项目35个,与国际著名公司合资合作项目30个,增资扩股项目60个,骨干企业合资合作项目35个。

8、全力拓宽利用外资领域。建立全方位、多领域利用外资的目标责任体系,明确任务,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奖励办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利用外资工作由市建委牵头,计委、交通、房产、公用事业、环保等部门配合,重点开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环保产业等的合资合作,每年利用外资合同金额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到位3000万美元以上。农业及农村利用外资工作由市委农工部、市乡镇局牵头,农业局、多管局、水利局、农机局、国土局等部门配合,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重点开拓农产品加工增值、良种引进、创汇农业、先进农艺、适用农机具、农业资源开发等的合资合作,每年农业利用外资的合同金额达到2500万美元以上,外资到位1500万美元以上;乡镇工业每年利用外资的合同金额2亿美元以上,外资到位1亿美元以上。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工作由市计委、财办牵头,贸易、粮食、供销、旅游、人民银行等部门配合,重点是商贸流通、旅游开发及吸引外资银行来锡设立分支机构等,每年合同外资金额5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到位2500万美元以上。社会事业方面的利用外资工作由市计委牵头,教委、体委、卫生、文化、广电等部门配合,重点推进合资合作兴办学校、医院等社会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每年合同外资金额达到*万美元以上,外资到位1000万美元以上。工业领域的利用外资工作由市经委牵头,计委、外经委、各产业局配合,每年合同外资、外资到位分别达到9亿美元和7.5亿美元以上。

9、充分发挥各地区、经济职能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从获得项目信息开始,各市(县)、区、局,各经济责任部门应责无旁贷地参与接待、洽谈、跟踪管理,全过程介入。对于重大项目,各地区、各经济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共同组成项目班子,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动手,一抓到底,务求落实。市外办、台办、侨办、科委、旅游局等职能部门应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渠道,积极提供信息、挖掘项目、邀请境外客商来锡考察洽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利用外资工作。

10、建立项目责任体系。抓紧建立5项工作制度:一是项目首谈负责制,由项目首次接触、洽谈的地区、部门负责,全力跟踪、推进、落实,以项目落户*为原则。协调解决合作双方存在的矛盾和分歧,同时努力形成内部招商有序的良性机制,避免不良竞争;二是重大项目信息报告制,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有关项目洽谈、政策优惠、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发生重要变化的信息,对合作双方谈判中存在的重大分歧,对投资者和企业的重大投诉事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因具体工作人员的过失和疏忽造成的有重大影响的典型事件,要及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三是项目定期会商制,由市外管委牵头,对重点项目定期组织集体会商,妥善解决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帮助企业协调矛盾,解决困难;四是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做到领导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落实、考核措施落实;五是“一把手”工作推进制,对重大项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对重大项目信息,主要领导要亲自掌握,对重大项目的外方重要代表来锡,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对重大项目洽谈、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处理。

11、强化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市外管委继续实施一个图章审批、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负责全市利用外资政策的研究制订、对外和重大决策的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协调和考核,负责协调解决利用外资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全市重大招商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加强对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统一协调,市有关部门如调整政策或管理办法,凡涉及开放型经济工作的,须事先通报市外管委;涉及外商投资的重大事宜须由市外管委集体研究讨论后实施;外管委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必须予以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确保事事落到实处。外管委各成员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在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这一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积极支持、维护外管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配合默契,形成整体合力。

12、加强对利用外资有功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力度。从今年起,由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建立利用外资奖励基金。对完成年度利用外资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对组织推进重大项目的地区、部门,对招商引资有功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兑现落实奖励。一是对完成年度利用外资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兑现目标管理奖,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成绩显著的要给予嘉奖;二是设立重大项目目标管理组织奖,对新批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外资实际到位的重大项目,以及在农业、基础设施、第三产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利用外资实现重大突破的项目,每一项目奖励1万元,奖励金额从市利用外资奖励基金中支付;三是设立利用外资引荐奖,对招商引资有功部门、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各地区、行业分级按以下额度进行奖励:引进外资(按外资实际到位验资报告)在100万美元以下的,按到位额的2‰予以奖励;引进外资在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500万美元以下的,按到位额的3‰予以奖励;引进外资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下的,按到位额的4‰予以奖励;引进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以下的,按到位额的5‰予以奖励;引进外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含3000万美元),按到位额的6‰予以奖励;其中引进外商独资企业的奖励由利用外资奖励基金支付,引进合资合作企业的奖励由受益单位和各级奖励基金各承担50%。有关外资到位金额和有功部门、单位及人员的认定,由市外管委制定具体办法负责实施。

13、进一步从政策上鼓励外商投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认真落实市政府锡政发[*]102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的若干规定》;从培植税源、增加就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鼓励外商投资大项目,鼓励外商参与企业资产经营,真诚鼓励外商在我市创业发展。对于外商独资企业,应本着“谁引资、谁得益“的原则,在项目投产后由同级财政对引入该项目的部门和乡镇给予不低于新增地方税收50%的资金补助。

三、大力扩大对外贸易,进一步推进外贸出口上新台阶

14、扩大“三路大军”出口规模。加快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年达到17.6亿美元,*年超过21亿美元;加快发展自营生产企业出口,自营生产企业出口年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年出口额达到5.3亿美元,*年达到7亿美元;增强专业外贸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专业外贸企业出口年增长率达到12%,*年出口额达到5.4亿美元。今后三年,全市每年新增出口超千万美元的出口企业4家,超500万美元的6家。到*年,全市年出口超1亿美元的企业达到6家,超1000万美元的企业达到50家。

15、壮大外贸出口队伍。积极帮助所有具备条件的自营生产企业通过申报登记取得外贸经营权,推动企业尽快直接参与国际竞争。全市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平均每年新增30家,到*年累计达到350家以上;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自营生产企业成立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到*年,自营出口生产企业设立的进出口公司累计达到30家;积极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要对上积极争取经营权,到*年,全市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民营企业累计超过30家。

16、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积极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加大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大高新技术开发出口产品的力度,努力提高我市出口产品的创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一般贸易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的比重*年达到8%,*年达到12%;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出口,一般贸易中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的比重*年达到25%,*年超过30%;大力实施“出口名牌工程”,重视在国际市场上的商标注册,以名牌抢占市场、拓展市场;大力推动企业进行ISO9000和ISO14000系列国际质量和环保认证,使我市更多的企业和产品获得国际市场“通行证”。

17、加强对重点出口企业的服务与帮助。对出口超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市外经委、经委、财政、税务、工商、商检、海关等部门要建档立卡,给予重点扶持。对我市传统大类服装和纺织品的出口重点企业,经贸部门要对上多争取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出口配额,确保这类产品保持较快的出口增长势头。与此同时,对出口重点企业实行“五优先”,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参加国内外交易会,优先安排国际市场参展补贴,优先安排出口退税和贷款基金,优先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进口押汇、出口押汇、打包贷款和封闭贷款,优先安排技改项目等。为方便出国推销,对出口重点企业的业务主管和主要外销员,可申请办理一年内多次出国、赴港澳手续或因私出国手续。

18、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外贸出口。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和市政府锡政发[*]101号《关于鼓励发展外贸出口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若干规定》;采取积极措施,多方筹集资金,不断充实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用于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增强出口创汇能力。鼓励企业到境外创立品牌,对出口企业使用在境外注册的自有商标出口商品的,给予适当奖励;鼓励企业出国参展,对各类进出口企业出国参展给予适当补贴。

四、大力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进一步增强我市企业开拓境外市场的能力

19、加快发展境外加工贸易。充分发挥*的比较优势,扬长避短,实施外贸外经结合,积极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实现产销一体化。市外经委要会同经委和有关产业局,尽快完成首批20个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的准备工作,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加强对外招商,使全市境外加工贸易有一个大的突破。鼓励大中型企业到境外办厂设点,列入市“搞大、搞强、搞精、搞专”的24家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分步组织实施。选择重点市场,积极、稳妥地开展海外投资。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走出国门建厂设点,特别是技术成熟、管理规范、国外有市场、年自营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企业和外经贸企业集团都要积极向外开拓。对在境外进行加工贸易的企业,有关方面要积极为企业申请援外优惠贷款、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外贸发展基金;从外贸发展基金和技术改造基金中优先安排部分资金,对境外加工贸易提供贴息贷款。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锡政发[*]101号文件的精神,帮助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企业做好出口退税、保险、简化外汇管理手续和外派经营管理人员出国手续等方面的工作;对已经从事境外加工贸易的企业及时办理申报确认手续。

20、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具备条件的生产企业、建筑企业,有关方面要主动服务,积极为企业做好对外经营权的申报审批工作。企业要主动了解、掌握国家有关政策,并根据自身的技术、人才、设备优势,找准在国际市场上的位置,以便获权后迅速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到*年底,三市(县)都要有1家以上的企业获得外经经营权,全市有外经经营权的企业累计要达到10家。

21、着力优化对外工程承包、劳务经营主体的结构。充分发挥我市科研设计力量强、设计院所多的优势,推进我市科研部门和设计院所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努力提高对外经济合作的技术含量;要积极探索科、工、贸相互结合开拓外经的新路子,以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加工贸易为重点,多渠道扩大劳务输出和对外工程承包,形成我市企业多元化跨国经营的新格局。

22、规范和促进外经业务的发展。建立健全外经业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投资主体对境外企业人、财、物及经营业务的监督体系,建立信息反馈和预警系统,确保境外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制定“*市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行业规范”,将外经业务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提高外经主体的素质和营运水平,经过3年努力,对外工程承包劳务经营主体队伍中实体企业占80%以上,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认证的企业占50%以上。强化对外经企业的服务工作,市外经委要建立对外经济合作信息库,及时掌握国际市场动态和信息,及时向企业反馈。建立从事境外业务人员的培训制度,定期对赴境外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国际惯例、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境外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五、大力优化对外开放环境,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

23、开展“优化投资软环境年”活动。在*年广泛开展“优化投资软环境年”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良好氛围。各市(县)、区、局和市各部门都要围绕改善投资软环境,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改进措施,市各涉及外商投资的工作部门,都要实行行政公示制和服务承诺制,对外商申办的有关事宜,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效文件齐备的,各有关部门应限时办理。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对优化投资软环境的工作亲自抓、负全责。

24、强化收费整治力度。严格实行收费许可证和交费登记卡制度,凡属无证收费,外商投资企业可予以拒付。市物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现有收费项目规范整治的力度,对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可收可不收的项目,要坚决不收,尽力降低外商投资成本。

25、建立外商投诉中心。抓紧建立健全外商投诉中心,落实工作职责。投诉中心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投诉中心的职责、投诉程序和方法,公开投诉电话,提高投诉处理时效,建立信息反馈和公开机制,接受外商和社会的监督。

26、建立有效的督查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检查监督,把目标进度、政策实施、措施落实、服务到位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健全督查组织和制度,强化经常性的检查督促,确保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市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充分行使市政府赋予的职责,对市政府颁发的两个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各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及收费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对解决问题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督查小组,进行经常性的自我检查。

27、建立投资环境评议评价制度。市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市有关部门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执法水平、政策落实的程度等组织评议评价,并通报评议评价结果。评议评价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进、公务员考核、干部任用的一个重要依据。评议评价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以有效形成改善投资软环境的促进机制。

28、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开放型经济的良好局面。发展开放型经济是一项功在当代、事关长远、涉及全局的工作,要动员和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宣传、新闻等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形成一个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在海内外的影响和知名度,让世界更多地了解*,让*更好走向世界。要继续大力推进银企合作、税贸合作、关贸合作、检贸合作,共同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努力在全市营造一个领导高度重视、部门支持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良好局面。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市(县)可参照执行。原我市有关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均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