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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园林局加强城市绿化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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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园林局加强城市绿化发展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水平,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又好又快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年城市绿化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形象为出发点,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继续实施重点工程带动战略,努力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生态良好、个性鲜明的城市绿化生态体系,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年城市绿化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年计划新增、改造绿地1330公顷(公园绿地300公顷),其中:市重点工程新增、改造绿地930公顷(含绿化荒山533公顷),新城区新增绿地300公顷,各区增绿1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65公顷)。各区新增绿地包括:*区20公顷(含公园绿地10公顷),*区20公顷(含公园绿地10公顷),*区20公顷(含公园绿地10公顷),*10公顷(含公园绿地5公顷),*经济开发区30公顷(含公园绿地30公顷)。

2、大力推广立体绿化,新增垂直绿化、屋顶绿化2公顷。其中,*区0.5公顷,*区0.5公顷,*区0.5公顷,*0.3公顷,*经济开发区0.2公顷。

3、新增市级园林式单位(或居住区)22个,省级园林式单位(或居住区)11个,其中:*区市级6个,省级3个;*区市级6个,省级3个;*区市级6个,省级3个;*市级2个,省级1个;*经济开发区市级2个,省级1个。

(二)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打造精品。按照“均衡布局、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山水靓丽工程、道路绿荫工程、街头绿园工程、城区增绿美化工程”四大类,重点打造新城区景观绿地、燕子楼公园敞门增绿、*山东坡生态运动广场、*湖北大堤景观改造、和平路东延段景观道路建设、九里湖生态湿地公园、故黄河风光带及双拥碑绿地等精品工程,进一步拓展市民休闲空间,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市民休闲游园便利度和满意度。

2、均衡布局,提质增量。各区要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指标、逐个地块查漏补缺。要按照市民出行300-500米就有一处公园绿地的要求,继续通过规划建绿、拆违拆旧建绿、破墙透绿、垂直增绿、屋顶添绿,进一步均衡市区绿地布局,提高绿地率和绿视率。要加大市区道路两侧及重要节点拆迁力度,留足绿化用地,做精做美街头游园绿地。同时,按照管理权责,各辖区要加快完善、提升现有道路绿化、街头游园绿地、小区绿化水平和景观效果。

3、规范管理,巩固成果。市、区两级绿化管理单位要根据政府明确的权责分工,完善各项考核措施,加大绿化养护考核力度。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加强绿化养护管理的具体措施,真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配套”,切实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巩固绿化成果。

三、考核奖惩

*年城市绿化工作继续按照“以奖代补、先干后奖、中标预支、验收补齐”的原则实施奖罚,市重点办、财政局、园林局负责日常检查考核及综合验收,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兑现奖惩。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1、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及增绿情况、绿化养护、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执法管理、资金财政预算及实际投入情况、绿化工作资(材)料情况等。

2、标准:

(1)市区增绿:

①时间要求:3月底前完成全年绿化任务的70%以上(其中,各区面上增绿任务要求3月底前全部完成)。

②规划设计:新增或改造绿地要以乔木和大灌木为主,其中常绿乔木占40%;新增各类绿地乔木量不低于5株/100平方米,其中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成片绿地的乔木量不少于10株/100平方米,布局适宜;道路绿化尽可能栽植多排行道树,沿树穴、墙角、路边开阔地要建设块状绿地;新建道路两侧绿地宽度要达到15-30米以上,基本形成乔、灌、地被、草坪结合的立体绿地系统;公园绿地要求景观突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每个区建成1个8-10公顷以上的公园绿地。公共绿地规划设计图纸实施前经市园林局审定(其中,2月底前报审70%,3月15日前报审100%)。

③乔木品种规格:乔木以*乡土树种为主,其中常绿阔叶树种不少于15%,色叶树种不少于20%。要广泛种植市树银杏和市花紫薇。新建道路行道树米径不小于15厘米,全冠,未截干,确保一级分枝三个以上,枝下高2.8米以上;道路补植树木规格、品种与原有树种、规格保持一致;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成片绿地的乔木米径应不小于8厘米;居住区、单位庭院及其它绿地中乔木米径不小于8-10厘米;花灌木地径不小于2.5厘米。

④存活率:*年春季施工新植苗木年度成活率、保存率不低于95%;秋冬季施工新植苗木年度保存率98%,次年夏季验收保存率不低于95%。

(2)绿化养护:要专门配套资金、机械设备和队伍,新移交的绿化地段(地块)全部进行招投标,采取市场化管理;各区、各责任单位要继续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道路综合整治和行道树缺株补植、复壮扶正、整形修剪等工作,及时防治病虫害,定期浇水、修剪枝叶,适时清除死树、野藤、枯枝、败叶,确保行道树树形美观、规格一致、无缺株死树、无斑秃空地。全年养护考核不合格率低于10%。

(3)绿化资金:财政有专项绿化建设和管理资金预算,要按照合同规定,1季度前资金到位30%以上;5月份前到位50%以上;12月底前资金全部足额到位。

(4)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任务指标(其中,4月底前完成70%)。

(5)园林执法管理:各级园林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违法毁绿、占绿行为,严格控制发案率,案件查处率98%以上,案件办结率95%以上;无违法行使行政审批许可行为。

(6)绿化工作资(材)料:建立各类绿化工作台帐,有完善的绿化工作资(材)料报送制度,及时按要求规范报送绿化工作资(材)料。

(二)考核办法绿化考核实行自查、核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由项目责任单位将自查情况于每月10号、20号、30号报市重点办、财政局和园林局;市财政局负责绿化资金的考核,市园林局负责市区增绿建设与养护管理的跟踪核查,市重点办负责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考核按照《*年城市绿化工作综合考核评分表》现场打分。

(三)奖惩兑现标准

1、区财政投资建设的计划内街头绿地、广场、公园、道路绿地及附属绿地等公园绿地按10万元/公顷、其它绿地按5万元/公顷的标准给予奖励;未完成任务的,按同等标准处罚。

2、各区要将道路绿化补植及其两侧撂荒地的公共绿地建设作为今年面上增绿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建好、管好。今后市政府将不再对其实施以奖代补。

3、各区新增公共绿地规划设计方案经市园林局审核后,方可组织招投标。根据招标合同,可预拨中标单位20%的奖励资金。各区承担的市政重点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前由市园林局负责前置审查。

4、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对列入市政府*年绿化工作计划的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根据综合验收结果,按照省级10000元/个、市级5000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未完成任务的部分按同等标准处罚。

5、绿化养护及园林执法管理奖惩按相关办法执行。

6、考核内容的1-6项指标要全部达标,未达标的,年终城市综合管理绿化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7、对在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绿化综合考核90分以上)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完善的工作班子。行政主要领导作为绿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全力抓;实行“领导包干分片指挥作战”和“挂图作战”;要建立严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宣传部门要发挥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绿化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绿化工作的浓厚氛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参加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社区绿化、单位绿化、厂区绿化、义务植树以及各种纪念林植树等活动,增强“爱绿、植绿、护绿”意识,有效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3、多方筹资,增加投入。市、区财政部门要把绿化项目列入城市基本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安排必要的资金。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多渠道增加绿化投入。各类建设工程都要保证配套专项绿化经费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积极鼓励工商企业、城乡居民、外地客商和社会各界投资城市绿化项目,参与城市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4、严格标准,强化督查。市创建办、重点办、财政局、园林局及各区政府要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深入一线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对绿化资金投入不及时、不到位,绿化任务没完成,建设标准质量不高,绿地养护不到位,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园林执法管理不达标的区和部门,市政府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