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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发展道路运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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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发展道路运输业意见

道路运输业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支撑和保障。我市道路运输业近年来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运输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运输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运输行业科学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运输市场管理水平和运输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稳步增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运输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153号),进一步提升我市道路运输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道路运输业的发展目标

1.发展目标。到“*”末,基本形成快速、优质的运输服务、机动车维修、车辆租赁、信息咨询、应急救援指挥等网络,发展“江苏快客”、“江苏快货”、“江苏快修”三大服务品牌,培育做强本市客运品牌,建立运力充足、结构优化、运行高效、服务优质、安全环保的运输体系,综合运输宏观调控体系基本健全,市场行为和运行机制基本规范,运输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运输能力、车辆技术水平和运输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运力调节灵活有效,货物流通高效通畅,市场秩序显著好转。全市运输经济总量、客运班车密度、货运信息化程度、机动车维修能力、安全运输指标等位于全省前列;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0%,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60%,运输行业集约经营程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货运车辆厢式化、重型化、专业化综合指标位于全省前列;旅客运输及站务服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运输企业责任死亡率呈零增长;道路运输对国民经济贡献率持续增长,各项发展指标进入全省前列。

二、推进道路运输业规范化进程

2.科学编制客运网络规划,建立便捷高效的客运网络体系。根据全省统一规划,结合我市区位特点,统筹考虑长途客运、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汽车、客运枢纽等交通综合因素,科学制定客运网络规划。加快建设市区与其他城市(省辖市、周边城市)之间的城际快速客运网络、县与县之间的城乡便捷客运网络、镇与镇之间的农村通达客运网络等三大客运体系。加快构建*都市圈客运网络,提升区域流通能力。以*主城区为中心,区域内跨省短途逐步采取公交化运输方式,推出一批短距离、大运量、公交化的省际道路客运班车;区域内跨省中短途采取快速直达的客运方式,试点推出大型宾馆、重要公共设施、主要机场、主要旅游景点之间的小型化、个性化省际客运专线,发展商务、旅游客运。

3.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城乡客运统筹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公交客运,优化线路走向,优化站点布局,优化车辆配置,最大限度地与城市公交对接,实现城乡客运班线的“零距离”换乘。进一步理顺城乡客运管理体制,统筹农村班线和城市公交的发展。对现有超出市区、跨行公路进行营运的公交车和短途客运班车,统一市场准入条件,统一核发营运证照,统一规费征收标准,统一经营管理模式,统一站点设置,统一票价管理。鼓励客运企业开通农村公交客运班线,为农民出行和鲜活农副产品交易提供方便。对农村公交客运票价偏低的,可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暂免征车船使用税。

4.规范管理,建设多层次道路货运体系。规范货运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加强货运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引导货运和货运企业进驻货运站场,健全市场运行规则,打击“外挂”车辆,建立公平、竞争、有序的货运市场。依托*特色的制造业、辐射周边区域的商品批发市场、发达的零售产业等,建立专项货物运输公司,引导发展多轴重车、集装箱、冷藏保鲜、大型物件等专用运输及仓储服务。面向电子商务等个性化配送要求,开展“门对门”品牌运输服务。拓展农村道路货运市场,满足农副产品、农用物资的加工、仓储和运输需求。鼓励货运企业发展节点运输,结合铁路、水路等其他运输方式,开展多式联运。

5.健全各项制度,打造诚信维修。严格维修市场准入。强力推行全行业信誉考核,完善机动车维修信誉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信誉管理档案;全面实施机动车维修记录制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抽检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交通、公安、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开展机动车维修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占道修车等违法经营活动,净化维修市场环境。规范事故车辆维修经营行为。加强对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实现管理法规、技术标准、从业人员信息等数据在线管理。更新维修观念,引导维修人员从传统的经验型修车向现代技术型修车转变。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保障运输安全。

6.加强配合力度,规范驾培市场。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国家机关不再参与。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驾驶培训教练场的资格管理,净化驾培市场。规范驾驶员培训、考试行为,统一收费标准。推行培训计时IC卡系统,实行驾驶培训学时制,严格驾驶培训记录管理制度,严格驾驶员考试制度。加强培训与考试的协调,强化信息通报制度,完善学员凭培训记录参加考试机制。加强驾培机构和教练员的信誉、教学质量管理,构建行业管理部门、驾校、教练员三级监控体系。探索建立交通安全事故责任与培训责任相结合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驾驶培训质量的提高。加强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7.落实安全责任,加强运输保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提高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实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强化对化学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健全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制度,完善货物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确保突发性事件和黄金周旅客运输及重点物资运输任务的完成。采取综合措施继续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

8.规范经营许可,完善许可机制。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标的主体、程序、范围公开透明,对需要新开客运班线的、已开班线申请增加3部以上运力的、申请增加旅游运力的、经营期限到期需重新许可的及因违规经营或破产倒闭等原因不能继续经营、需要重新许可的,严格实行招投标。市到县或县际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招投标的,投标人资质不低于三级。已实行公司化经营的客运班线且质量信誉优良的,可提出申请直接取得新一轮经营权。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出发,积极探索创建“阳光货运”招投标机制,规范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活动。

9.提高农村客运的通达率,改善广大农民的出行条件。各地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客运发展环境,加快发展农村客运。从实际需要出发,农村公路建设时应考虑客运班车的港湾式会车区,符合通车条件的农村公路自通车之日起三个月内开通农村客运班车。鼓励运输业户选用适合农村客运市场需求的安全性能较好的车型,实行联合经营和公司化经营。鼓励大中型客运企业从事农村客运经营。以“冷”、“热”线捆绑招标方式为主,确定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县域内农村客运班线占主要份额的企业,优先申请干线新增线路。对县域内新开的乡镇至行政村和行政村之间的班车,养路费、客票附加费实行两年免收,两年后减半征收,原有班车减半征收。

10.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中介作用。倡导“诚实守信、质量第一”,在道路运输全行业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实行诚信考核、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定期公布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强化道路运输统计工作,建立运输业发展预警、预测和信息制度,加强道路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培育和发展按市场化运作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协调各方利益,提供咨询服务,推进行业自律。

11.加强运输业人才培养,推进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广泛开展运输企业经理培训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教练员资格评价制度,完善物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汽车维修师认证制度,严格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操作行为,形成具有现代管理素质的运输职业经理队伍和具有特殊服务技能的从业人员队伍。

三、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业规模化进程

12.调整运力结构,建设节约型运输行业。引导企业使用低耗、环保、高效的新型车辆。继续调整客运运力结构,到2010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班线高、中级客车比重达80%以上,形成以高级客车为主,中级、普通客车为辅的运力服务体系。淘汰和取缔现有一部分不符合运输市场能力的货运车辆,发展专业化货运车辆,重点扶持集装箱运输。“*”期间,重型货车、厢式货车、专用货车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建立运输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相关部门对三级及以上运输企业应用新技术发展新项目、使用新设备发展清洁生产的,提供相应经费资助,并在税费、价格、财政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促使企业走规模集约发展道路。

13.调整客运组织结构,加快集约化经营。大力推进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改造,清理挂靠经营、以包代管等不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客运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客运班线招投标、经营权延续时,优先选择公司化经营规模较大的客运企业。*年底全市市际、县际班线公司化经营的车辆数达到车辆总数的60%。2010年适宜公司化经营的班线基本改造完毕。

14.培育“江苏快客”品牌,提高客运服务水平。按照全省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在我市道路客运行业中培育“江苏快客”品牌,培育1—2家集约经营的一级道路客运企业。凡达到质量标准的客运企业,加挂“江苏快客”标志,按照“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承诺责任、统一保障措施”的要求,对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水平、高满意度的服务。有关管理部门要建立考评制度,公开认定标准,严格认定程序,强化日常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新增运力、班次变更、车辆更新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15.优化客运站场布局,完善站场运行机制。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衔接民航、铁路尤其是新建的高速铁路,合理布局客运站,最大限度满足旅客需要,方便各种运输方式换乘。站点设置和布局要根据当地客流量和经济发展水平,注重实效,防止片面求大,防止站点设置偏离中心主城区。“*”期间,我市要建设与高速铁路无缝衔接的客运站;扩建淮西公路客运站,达到一级客运站标准;整合汽车总站与铜山站,增强旅客发送能力。要按照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合理配置运输场站公共资源,通过组建站务集团、实行站务经营与客运经营分离等方式,实现站运分离,使全市所有客运站逐步改制为公共服务型客运站。对部分等级较低、安全条件较差的客运站或停车场逐步完成迁移、合并工作。

16.加大农村客运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要推行“路、站、运一体化”,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使用。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期间全市建设乡镇客运站78个,70%乡镇有等级客运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客运站建设,将其纳入总体规划,提供建设用地,给予优惠政策。三级及以下乡镇客运站的建设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建设资金由交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车购税和客票附加费中予以定额补贴。改造40个农村渡口,完成渡改桥15座,基本完成全市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任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好的交通环境。

17.培育“江苏快货”,提升货运企业质量。支持利用外资、市场融资或募集资金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的货运。鼓励现有交通运输、仓储配送、货运、多式联运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货运市场,实现货运综合运输功能,形成竞争优势。积极培育1-2家一级道路货运企业,努力打造“江苏快货”品牌。

18.加快货运站场建设,鼓励货运企业向第三方物流发展。鼓励大型运输企业整合物流资源,探索传统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方法和途径,培育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市场主体。加大对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交通主管部门在货物附加费中安排适当比例资金用于重要的交通运输站场建设贷款贴息,重点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面临的基础设施能力不足问题。“*”期间,市区新建淮海综合物流园货运站;以香山物流中心为基础,续建金山桥物流中心;推进邳州城北货运站和新沂苏北建材物流园货运站建设;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经济发展需要,要强化物流集散地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货运企业,建设点状辐射流配送网络,满足产业带和工业园区发展需要。制定城市物流配送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和措施,为城市配送车辆提供进出城区和停车的方便,使干线货物运输与城市物流配送有机结合,降低商品流通成本。

19.引导维修专业化连锁经营,推进驾培规模化发展。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专业化经营和连锁经营,支持规模大、信誉好、服务优、达到质量标准的企业加挂“江苏快修”标志,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型维修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建设驾驶培训运用技术实训基地,推进驾驶培训行业规模化经营,建设全国性品牌驾校或区域性品牌驾校1-2家。

四、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业信息化进程

20.推进行业科技进步,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加快交通运输业的科技创新,围绕节能、降耗、环保,提高运输效率,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大力引进、开发、推广先进的运输设备、工艺和技术,推动运输设备、搬运装卸设备、机具的标准化建设,转变交通运输业的经济增长方式,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运输管理效率。建设*运输信息网站,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积极推广应用以“运政在线”为核心的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鼓励应用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网络化车辆调度,对车辆运输安全进行实时监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PS或行车记录仪;*年底,中长途客运车辆、旅游车辆全部安装PS;*年底,重型货运车组安装PS或行车记录仪比率达到80%。充分利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的平台,将货物运输公共信息网列入主枢纽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建立道路货运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全面反映货运交易供求状况、运力和运量需求信息,为社会个性化的运输需求提供咨询服务,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公正的交易服务,提供各种、结算、协调服务和集合竞价场所等,提高整个运输行业效率,培养和完善运输市场机制,实现运输市场科学管理。

21.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信息服务效能。加快联网售票进程。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客运全省联网售票,实现站间互售、社会代售、个性化选购、网络订售相结合的公路长途票务服务新模式,积极推广应用“区域道路客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和完善道路客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高客运质量和效益。完善“6520”网络系统。拓展咨询服务功能,实现“投诉工作信息化、处理流程规范化、反馈结果及时化”,满足24小时咨询、投诉、查询的需求;通过计算机网络将多媒体举报信息传递到相关部门或人员,规范投诉案件的受理、呈批、督办、存档、反馈等各个环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投诉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立道路运输应急指挥系统。更新现代化装备,建立必要的指挥调度系统,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设立应急保障基金,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应急保障体系。

五、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业发展的组织管理

22.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发展责任。道路运输业发展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利益,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道路运输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运输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交通、发改、财政、公安、建设、市政、国土、规划、工商、物价、行政执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与协调小组,形成合力,共同加快道路运输业发展。

23.加强运输产业政策研究,积极提供政策保障。加强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等市场调研,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推进运输业服务标准化,完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运输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收费标准有幅度的,原则上按下限收费。每年按照规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道路运输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交通、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建立突发性事件、重大节假日等公益性专项运输车辆应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鼓励各地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吸引民资、外资参与客货运站场等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站场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各地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时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并在国家法规允许范围内采取降低征地费标准、以土地作价入股、企业旧站资产置换等方式确保土地使用。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可在交通建设用地指标中统筹考虑,土地使用权可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

24.完善法规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根据*的特点和实际,加强道路运输服务业、车辆租赁业以及站场管理方面的地方立法,填补法规空白,解决道路运输市场长期存在的难点、盲点问题。切实加强对交通运管执法的宣传,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为执法创造宽松的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要积极支持交通运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监管市场、履行职责,帮助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各种阻力和困难,支持交通运管执法人员,支持道路运输业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25.加强运输管理队伍建设,改革和完善现行的运输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关心运输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精干效能原则,加强运输管理机构的编制管理,强化依法行政,突出服务职能。统一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和设置,理顺管理关系,明确事权分工。参照公务员管理规定,制定运管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标准,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运管人员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