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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平安建设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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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平安建设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工作,确保农村社会治安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按照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建立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荥委办发〔*〕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建立*乡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围绕建设平安、民主、文明、富裕、和谐的荥经,深化农村平安建设,努力提升农村治安防控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1、健全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综治组织、治保会、调委会、社会治安防范整体联动及治安巡逻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以乡党委为核心,村“两委”作支撑,实施“1221”工程,即一个村,以治安巡逻队为基础,建立“两会”(治保会、调委会),健全充实“两室”(警务室、调解室),形成一个以治安防控整体联动、群防群治队伍为基础的村级平安建设组织工作体系,使服务管理和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

2、严密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防止邪教组织在农村进行民族分裂等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协调配合,形成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确保90%以上的不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排除化解在基层。减少涉法涉诉上访,防止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3、健全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组织体系,形成无缝隙网络覆盖,及时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有效遏制农村黑恶势力、严重暴力、“黄赌毒”、“两抢一盗”和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及侵害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权益的犯罪活动,防止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4、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加强“五五”普法和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群众道德素养,增强其法制意识、反邪教和拒毒赌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防止发生有影响的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三、实施步骤

1、部署启动阶段。*年6月前,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乡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综治办和警务室协调、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氛围。健全基层治安防范组织,夯实防范基础。

2、整体推进阶段。从*年6月到2009年12月,全乡整体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实现群众法制意识、思想素质普遍提高,社会治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生率大幅度降底。

3、全面完成阶段。到2010年10月,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实现发案率减少、破案率上升、发展环境优良、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5%以上。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综治队伍建设。按照县委办、县府办《荥经县整合乡镇维稳资源实施方案》(荥委办发*[14]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健全规范乡综治委(办)。乡综治委主任由本乡党委书记担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乡综治办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至少配备1名综治办专职工作人员。推进综治工作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综治工作信息化网络,充实完善专兼职治安巡逻队。

2、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加快乡村警务室和人民调解室建设。我乡已经建立了乡司法所,司法所已配备3名司法助理员,依托乡司法所加快乡维稳中心建设。强化治安巡逻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完善治安防范巡逻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探索建立村级治安防范责任承包制、治安保险责任制。

五、建立健全农村平安建设保障机制

1、领导责任机制。乡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平安建设作为统筹新农村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并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把平安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定期研究平安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工作,加强基层维稳资源整合力度。切实解决人、财、物等具体问题,组织开展好“平安村”、“无邪教村”、“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

2、农村治安形势分析整治机制。乡综治委(办)要坚持每月对本乡的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对苗头性治安隐患的排查和分析,对排查出的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铲除农村黑恶势力,加强辖区治安管理,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校园及周边整治、网吧管理等社会管理措施,防范控制“”、“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二是及时排查社情动态和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要建立群众情报信息网络,每半月进行一次社情民意调研、排查分析,并及时汇报。全面准确掌握辖区人口信息,确保辖区实有人口登记率达100%,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落实管控率达100%。三是逐步建立村矫正工作站,对轻微违法人员、监管对象、过错青少年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和法制教育,切实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乡党委、政府领导挂帅,综治委(办)组织协调,司法所、妇联、信访、维稳中心、调处中心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乡、村、组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中心、站、点等网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联动联调,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职能作用,开展民间纠纷调解,疏导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组,消灭在萌芽状态。

4、农村治安防控机制。充分发挥乡党委、政府的职能作用,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形成治安大防范格局。加强对乡村集镇的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枪支弹药等的管理,消除乡村安全隐患;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建立健全乡村消防工作机制,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乡、村、组、户四级治安防范网络,构建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农村治安防控机制。

5、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以乡司法所和包村干部为骨干的法制宣传工作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与农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依法治村”、“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和“村民自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人民调解工作五无乡村”等创建活动。以院落、山湾为单位,每2个月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解答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农民群众安全防范教育。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努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引导农村广大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和正当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农村留守儿童、老人服务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服务管理教育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留守儿童、老人、妇女信息档案和部门领导结对帮扶、沟通联系等制度,提高他们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无人照顾和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家庭和社会责任,落实责任人加强监管。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和关爱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