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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强市战略,繁荣文化事业,是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市文化发展新跨越、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惠民工程,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通过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实施精品战略,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法规,培养造就优秀文艺人才,建设功能配套的、高品位的文化设施,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到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营运高效、服务优质、覆盖全面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鹰潭建设成为文化强市。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一)实施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巩固完善文化活动阵地
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运用多种传播方式,加快推进我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要发挥自身优势,充实完善设备配置,成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分中心、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加强数字资源库内容建设,不断丰富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要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村村通电话工程相结合,以共建方式发展基层服务点。到20*年要基本实现“县县有分中心、乡乡建有基层服务点、50%的行政村建有基层服务网点”的目标。
2.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组建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广播电视、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和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就近便捷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职能,其业务由县(市、区)文化部门指导,日常工作由乡镇管理。全市乡镇、村(社区)要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建设一批文化设施。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在每个乡镇建一个综合性文化广场,一个多功能影剧院,一个老年活动中心,一个文化宣传画廊,一个儿童文化园;每个村(社区)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图书(电子)阅览室,一个阅报栏(宣传橱窗),一个多功能综合活动室,一个符合演出和放映条件的小型广场。到20*年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社区有文化中心。
3.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推进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服务体制的改革。深入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全面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利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强化放映队伍培训,建立流动影院,确保农村电影“2131”工程顺利实施,到20*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
4.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的要求,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相结合,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投入,借助书屋和农民自助读书组织,净化农村出版物市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每个书屋要拥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和适合农民阅读的经济、科技、法律、卫生、文化类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做到内容丰富、服务规范、农民满意。在全市农村逐步建立起“供书、读书、管书、用书”长效机制,达到书屋阅读条件完备、体制机制相对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农村出版物市场初步形成的目标,争取到20*年在全市建设近120家农家书屋,覆盖全市三分之一以上行政村。
5.职工书屋建设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吸纳社会捐助、工会组织管理的要求,建设一批职工书屋。
(二)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在中心城区建设具有时代性和地方特色的标志性文化设施,立项启动鹰潭市文化艺术中心(含鹰潭市群艺馆、美术馆、群众文化骨干培训基地、会展中心等)的建设,按标准新建、改造一批县(市、区)图书馆、文化中心、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完成对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和城市职工文化设施的改造。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艺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优化社区和乡村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要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加大投入,促进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同时注意合理布局、综合利用。要在城镇主要街道、大专院校、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规划建立党报阅报栏、售报亭。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火车站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摆放一定种类和数量的党报党刊供读者阅读。要统筹文化、教育、科技、广电、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实现相关设施的综合利用、共建共享。
二、加快文化艺术创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一)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进一步明确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县级文化馆(站)、图书馆要发挥综合功能,辐射和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尽可能做到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鼓励和支持国家投资建设的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为低收入居民、农民工及其他特殊群体免费或低价演出。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政府投资的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人文化宫等要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
(二)繁荣艺术创作和演出,增强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公益性文化单位要充分发挥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着力提高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努力创作具有时代精神和民族气派,体现鹰潭特色的优秀作品,力争推出一批艺术精品,在“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评选中获得好成绩。市艺术团每年推出2—3台、各县(市、区)每年推出1—2台在市内外有影响的优秀剧(节)目。在重点抓好歌曲、歌舞、创作生产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力争不断有精品推出。加大对市、县剧团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市、县艺术团体多创作“三贴近”的作品,多深入农村基层乡村和厂矿企业演出。建立和完善艺术团体想下去、能下去的工作机制,使“三下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三)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在社区、乡村、企业、校园和军营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
1.继续实施“新农村文化下乡工程”,做到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下乡、科普书籍下乡、戏剧下乡、电影下乡、书画下乡,建立长效机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开展文化活动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享有度和满意度。
2.培育和打造文化品牌活动。以品牌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凝聚力带动和促进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继续积极打造社区艺术节、农民艺术节、“欢乐舞台”等品牌文化活动,进一步形成规模,办出特色和影响。精心安排适合广大群众需要的广场文化,组织实施送书、送戏、送电影到工厂工地、田间等。与此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好公益性文化活动。
3.不断创新群众文化内容。依托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与的歌咏、读书、朗诵、文艺演出、陈列展览、书画摄影比赛等文化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办文化的积极性,推动全市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机关文化、军营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的蓬勃开展。
(四)加强文化知识普及工作。以普及人文社科、文艺欣赏、法制、科技卫生等基础知识为重点,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文化知识普及教育。继续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全力推进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转业转岗人员、创业人员和农民的培训,提高其科技素质、文化素质、经营素质、健康素质、道德素质等。同时加大对农村基层文化干部队伍的培训,扶持农家书屋、农村文化户、农村民间文艺表演队伍和民间艺人,从而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博事业发展
(一)加强文物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发展旅游的关系,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配合新修订的《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公布的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宣传。组织在全市开展“国际博物馆日暨文物保护宣传周”活动与“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加强文物安全、文物维修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龙虎山仙水岩崖墓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继续创造条件,做好角山文化遗存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形成道教文化、战国崖墓文化、角山文化三足鼎立的古色文化格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和馆藏文物的保管、修复工作。
(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初步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健全保护机构,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制定保护规划。市、县(市、区)均应建立保护中心。要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同时积极创建全国和省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
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一)做强歌舞娱乐市场。逐步提高娱乐业的整体层次,大力倡导特色经营,发展一批具有企业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娱乐场所。进一步规范已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各县(市、区)要逐步将歌舞娱乐场所集中经营,做到规模化、特色化、超市化、综合化。
(二)做优网络文化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三)做大音像市场。改变音像小企业规模状况,大力发展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不断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做新电影市场。转换经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在城市,要加速影院升级换代改造,以影院多厅化、经营多元化、设施现代化方向改造现有影院,逐步从单一经营电影向复合型多功能文化娱乐场所转变。在农村,推动数字电影改革,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五)做活演出市场。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演出团体和举办演出活动,加快营业性演出的市场化进程,大力倡导和扶持高雅艺术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艺术演出,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
(六)做好艺术培训市场。以群艺馆及各级文化馆、剧团等文化单位为骨干,由城市和县城,向乡镇、社区和学校延伸的文化艺术培训规模基地,构建全市城乡文化艺术培训平台。
(七)做特古玩艺术品市场。一要注重发挥民间资本在古玩艺术品市场的投资主体作用,积极推动一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群体;二要坚持保护与利用并举,努力把我市做成文物强市,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旅游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
五、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一个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坚持管理和繁荣并重,着力构建文化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机制和坚强有力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继续开展“文化市场诚信工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管理者文明执法,经营者守法诚信的素质,与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联合举办“诚信工程看网吧”和评选“三优”(优良设施、优雅环境、优质服务)文化经营单位等活动,面向社会评选文化市场诚信单位,使文化市场的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互信互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版权保护,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取缔无证经营。重点解决好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音像市场侵权盗版、演出市场色情表演的问题。统筹发展,不断繁荣文化市场。通过结构调整,控制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的总量,提升质量和品位,使之朝着品牌化、连锁化方向发展。
(三)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杜绝各种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文化演出和文化娱乐活动,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加强和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管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加大对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投入,制定文化单位改革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文化单位职工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搞好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加活力,提高文化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对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要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益。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图书馆采用通借通还等现代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登记程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赞助活动、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
(三)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水平。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步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加强互联网建设,提供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使之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加快各县(市、区)公共图书馆的联网步伐。
七、加大投入,加强领导
(一)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发展改革、财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分工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人民团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责,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效能,重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标准的制度,加强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根据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特点,分类制定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加强绩效评估。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支持各级各类文化单位开展文化法制政策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维护文化权益的自觉性。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市、县(市、区)各级财政每年要增加对文化建设的投入。要切实保障实施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工程、购买重要公共文化产品、开展重要公共文化活动所必需的资金。要明确市、县(市、区)的事权,改进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要建立健全有关文化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少数民族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经济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培养、使用、激励、评价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培训、轮训力度,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新形势下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能力。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注重发挥基层文化骨干、文化能人的积极作用,培育和发展农村业余演出队、文化中心户、义务文化管理员等,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专兼职公共文化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