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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加强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核心理念,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讲求效益,继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深化水利各项改革,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妥善处理好水利事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市大平坂水库、杨梅岭水库除险加固开工建设,完成*市梁溪水库、余江县坞桥水库等3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堤土方断面达标2.3公里,完成防汛砂硪储备1.54万方,完成土石方437万立方米、新增旱涝保收面积0.43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8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07万亩、新增除涝面积0.19万亩、改善中低产田2.2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5万亩。
三、重点工程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全面完成20*年度*市泗沥水厂和余江县锦江水厂人饮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开工建设2005年度人饮安全项目*市塘湾水厂、余江县潢溪水厂等集中供水工程,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4万人;积极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订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76万人。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力争*市大平坂水库、杨梅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完成*市梁溪、界牌、白岩、新溪,余江县坞桥、硝坊、铁山等7座小(一)型病险水库和焦塘、荷家塘等28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3、灌溉工程
重点抓好白塔渠灌区水利血防工程项目建设,巩固血防成果;继续抓好全市10座中型灌区干渠清淤整治工作,提高渠道输水能力,恢复有效灌溉面积。
4、机电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完成余江县石港电排总站和*市九牛滩水轮泵站南岸泵站更新改造,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发挥效益并实现良性循环。
5、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重点抓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建设,广泛动员群众“一事一议”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工作。
6、水土保持工程
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筹规划,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优化配置、综合治理,注重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度重视开发建设项目的预防监督,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7、*堤工程
加大重点江河*堤建设力度,努力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完成团湖*堤等重点*堤土方断面达标建设2.3公里;继续做好中潢*堤基建项目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日元贷款项目童家河西堤等城市防洪*堤工程。
四、时间安排
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的要求是:重点项目明年3月底前完成;一般项目明年春节前完成。各地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抢时间、抓进度、保质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五、主要措施和要求
1、科学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规划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国家安排补助资金的前提和重要依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意见的通知》精神,今年将开展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试点工作。农建综合规划应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水利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把农村、农民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放在首位;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开源”的原则,搞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配置与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搞好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的衔接,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严格报批程序,确保规划的连续性和权威性,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2、创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方式。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转变传统的工作方式,以民主管理替代行政命令,在充分尊重大部分受益村民的意愿、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完善“一事一议”政策,将“一事一议”的范围由仅限于村内工程扩大到跨村的斗渠、小型水库等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施工”的程序和办法实施,无论是村内工程“一事一议”,还是跨村工程“分村议事”,都要严格遵守“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推广用水户参与建设管理的新模式,加大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用水合作组织的培育和推广力度,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用水合作组织使农民用水户得到优质、便捷的全方位服务。
3、建立稳定的水利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水利投入体制,保障水利建设的投资。一是要加大政府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要确保每年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二是充分调动受益农户投资投劳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民主协商、技术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要加大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四是进一步利用好已有的农建投入政策,继续加大防洪保安资金的征集力度,财政支农资金要千方百计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五是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谁投入、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吸纳社会资金兴办水利工程。认真总结、借鉴和推广近几年水利建设中出现的利用外资、股份合作、大户投入、返租倒包和鼓励干部、职工捐资、引导农民以资代劳等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增添新的活力。
4、保证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规范建设程序,对重点水利和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意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对放松质量管理、缺乏质量意识、偷工减料、以次
充好等不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和惩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招标投标的,要依法按程序组织招投标,择优施工队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选派年富力强、业务精良、责任心强的技术骨干到工程一线监督、指导工程施工,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各级水利部门要派出技术人员驻点指导,搞好技术服务,开展巡回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5、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国有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工程“集约化管理”和“管养分离”模式,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改革,逐步建立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经营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二是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采用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方式,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流转,完善占用基本农田灌溉设施的补偿机制。三是深化农业水价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暂行管理办法》,加强水价管理,完善水价制度体系,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成本监审等配套政策,整顿水价秩序,合理确定水价标准。四是推进乡镇水利站改革试点。按照精简效能和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原则,改革乡镇水利站管理体制,在防汛抗旱任务重的乡镇应保留乡镇水利站,并落实经费,保障运行。五是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积极组织和引导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规范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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