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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农田水利建设意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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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农田水利建设意见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50号)精神,根据省农指[*4号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年度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提高我县农村水利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近年水旱灾害和水利建设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汛期,淮河流域和我县境内连续遭受强降雨袭击,淮河发生了自*年以来的大洪水。受外洪内涝影响,沿淮三段行蓄洪区于7月11日同一天行蓄洪,一些生产圩堤漫堤或溃堤,许多低洼农田受灾,损失严重。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洪涝灾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全县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艰苦奋战,取得了抗洪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在今年的抗洪斗争中,通过科学调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水利工程抗灾减灾效益,但也显现出不少问题。应当看到,虽然目前我县经济发展形势很好,治淮防洪工程也初建成效,但是,困扰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外洪内涝依然未能彻底改变,必须充分认识我县水利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全县上下要下定决心,继续坚持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努力改变我县城乡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为构建安定和谐的新*奠定坚实基础。

(一)水利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多年来,我县各级政府积极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工投劳,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领导,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新思路、新办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初步形成了防洪、排涝、灌溉工程体系。*年我县被授予“*”期间“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省第十一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江淮杯”银奖。近年来,通过治淮工程建设,淮、颍河主要干堤防洪能力明显提高;通过兴建鲁口孜等一批中型排涝泵站,排涝减灾效益显著增强;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实行灌区节水改造和土地综合治理,全县有效灌溉面积持续发展,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提高了抗御旱涝灾害能力。尤其是近三年来,新建了朱小桥闸、八里河栏污栅等骨干桥涵配套工程。各乡镇结合实际,坚持开展面上除涝灌溉工程建设,抗灾效益显著发挥,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面临形势不容乐观。我县水利建设虽然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但和全县经济发展相比较仍不能适应,特别是*年以来频繁发生的洪涝灾害,再次证明了水利建设仍滞后于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适应,体现在内涝问题依然严重,低湖洼地治理缓慢,排涝能力不足;堤防标准不高,抗灾能力不强;小型水利工程不配套,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农田排灌设施基础薄弱。二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投入不足。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农民群众的投工投劳数量锐减,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缺口不断扩大,村民“一事一议”的出资限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无法弥补原来“两工”所发挥的效能。三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落实不到位,影响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这些问题,如不切实加以解决,势必影响我县农业持续增长、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乃至影响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把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切实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二、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变对抗为适应,面对现实,谋划未来,抢抓治淮机遇,重点主攻除涝防洪工程建设,尤其是低湖洼地治理,实施沟河疏浚工程,整修面上农田工程,抓好项目区综合治理工程,开展乡镇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计划通过“一事一议”筹劳350万个标准工日,完成土方321万立方米。计划疏浚河道和大沟9条25公里,中沟24条92公里,小沟310条,修筑渠道535条115公里,修筑生产道路650条,计划新打、恢复机电井120眼,建桥涵斗门640处。新增灌溉面积0.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65万亩;新增除涝面积0.8万亩,改善除涝面积5.4万亩;改善防洪面积6.45万亩;建设标准农田5片2.1万亩,土地治理1.8万亩,解决1.51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三、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一)抓好灾后重建和治淮工程。做好行洪区堵口复堤和水毁工程修复,尽快完成邱家湖、南润段堵口、水冲及沙压地复耕、主要生产圩堵口除险加固和面上水毁工程。加强三段保庄圩加固处理工程建设,争取早日开工。做好沙颍河近期治理及淮北大堤加固工程人口拆迁安置工作,配合完成淮北大堤加固和沙颍河治理,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安置任务和水系影响改造和料场复耕。完成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复耕料场整理、姜唐湖蓄洪区堤防加固拆迁安置的扫尾工作,配合完成行洪区安全建设和移民安置工程。完成土方112万立方米。

(二)生产圩堤加固和洼地治理工程。由杨湖、鲁口、黄坝三乡镇对焦岗湖圩堤除险加固;沿颍河有关乡镇对颍河生产圩堤进行加固;迪沟、陈桥两镇对西淝河圩堤进行加固;红星、南照、耿棚镇对小润河生产圩进行加固;润河、关屯、半岗等乡镇配合完成保庄圩堤加固。完成土方81万立方米。

(三)沟河疏浚工程。由半岗镇、关屯乡疏浚邱家湖中心沟,西三十铺、耿棚镇开挖疏浚淮颍河,六十铺、十八里铺镇疏浚公路河,江店孜镇开挖疏浚浊沟上段;刘集、夏桥两乡镇开挖疏浚刘集大沟、康家湖沟、罗西大沟;建颍乡疏浚班草湖站引河,五十铺乡、六十铺镇开挖白果涵引河及曹陈沟,新集镇疏浚战沟、苏沟,王岗、垂岗、赛涧三乡镇开挖疏浚姚家湖沟、新渡口站排灌沟渠。此外,各有关乡镇要对本乡镇境内的涵闸、电灌站引河进行疏浚。完成土方71万立方米。

(四)土地治理工程。杨湖、六十铺镇要结合农业开发做好项目区土地综合治理;南照、润河、关屯、半岗四乡镇要配合抓好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料场整治和水系恢复工程;沿颍河有关乡镇要做好取土区和施工占地复耕等。完成土方15万立方米。

(五)节水灌溉治理片和灌区配套工程。围绕项目建设,润河镇要抓好润河灌区,夏桥镇要抓好徐家湾治理片,黄坝乡要抓好郭圩节水片续建等灌区配套建设。同时,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搞好本乡镇的小型水利工程整修。完成土方5万立方米。

(六)安全饮水工程。解决夏桥、西三十铺、六十铺、五十铺、红星等乡镇1.5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七)下堵口排涝泵站。计划建2000KW排涝站一座,解决城区排涝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已调整了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成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将亲自抓,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提高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认识,做到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要各司其职,精心组织,认真协调,保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县水务部门要深入基层,协助乡镇搞好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县发改、财政部门要做好工程配套资金的计划落实工作;县农监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县广电部门要开辟兴修专栏,宣传兴修动态、先进典型,鼓干劲,营造良好的氛围,迅速掀起农田水利建设高潮,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科学规划,注重效益。各乡镇要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广大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针对近年洪涝灾害中暴露的水利建设薄弱环节,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在服从全县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制定本乡镇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工程较为集中、年度任务重的乡镇,可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对已确定兴建的工程要提前进行勘测,落实施工挖压占地、兴修用工和所需资金、物资和机械。

(三)执行政策,搞好“一事一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造福农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农民群众。一是建立政策引导机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用好“一事一议”政策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意见》(阜办发[*]20号),从搞好规划、组织方式、议事程序、强化奖惩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实施细则。考虑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实际需要,总结各地的实践经验,可将“一事一议”的范围由仅限于村内工程扩大到跨村的渠道、大中沟、圩堤等农田水利工程。跨村工程建设需要向农民筹资筹劳的,应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施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分村落实建设任务的程序和办法实施。无论是村内工程“一事一议”,还是跨村工程“分村议事”,都要严格遵守“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在筹资筹劳上,对受益范围明确的工程,以单项工程为单位,实行“一事一议”。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不超过15元,每年每个劳动力出工不超过10个工日;二是做好服务指导。认真制定农田水利规划,让农民群众有事可议。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格按照群众“一事一议”的工程内容来实施。要严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关,做到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三是规范筹资监管。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要认真计算筹资筹劳标准,认真填写《筹资筹劳申请表》、《筹资筹劳征求意见书》,填卡开据到户。所有筹集的资金要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实行“全程公开、民主管理”,将筹资筹劳数量和使用情况向村民公布,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县农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民出资筹劳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和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提高资金和劳务使用效率;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县政府将设立专项资金,对“一事一议”开展好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实行政府补助与农民自筹挂钩、多筹多补、先干后补等政策。

(四)筹措资金,搞好配套。县财政在年度切块农水预算的基础上,将加大投入,整合重点农水、以工代赈、节水灌溉、扶贫、农业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等涉农资金。围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集中使用,确保当年工程当年配套。要大力发展民营水利,放开一部分具有经营性质的水利工程建设权和管理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建设者可以单独或联合出资兴办,自主经营;也可以采取股份制形式进行建设,经营利润按股分红。

(五)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体系,推行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在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类型,按照节约造价的原则,让农民自主选择人工或机械施工方式。各乡镇要利用好农业综合服务站水利员参与施工管理。县水务部门要在县重点工程派驻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工程兴建既要符合规划要求,达到设计标准,又要珍惜每一寸土地、每一份民力,坚决不做无效工程。修堤、筑渠挖沟、整塘要切实做到方案优、占地少、投工省、取弃土合理,面平线直,沟无界埂,滩(台)无弃土,堤(渠)无缺口,树穴整齐规范。各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技术人员参加的施工质量检查组,加强施工质量的检查、督导工作。凡工程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违反规划,擅自改线、动线的,应无条件返工或补救;否则不予验收。

工程实行分级验收制度。乡镇小型水利兴修工程由乡镇组织竣工验收;乡镇重点工程由乡镇初验,报县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终验;县重点工程由乡镇技术人员初验合格,乡镇负责人签字后报县重点工程指挥部,由县指挥部技术人员复验合格,县指挥部领导带队终验,验收合格后发给竣工验收合格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随意放工。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创新机制,搞好管理。要继续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合作等方式促进产权流转,搞活经营,落实管护责任。要加快推进以用水户参与灌区、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用水户协会等合作组织健康发展。要搞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国家政策定岗定员,为资源节约和工程良性运行创造条件。

(七)严格奖惩,激励先进。实行进度通报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施工第一线,靠前指挥,身先士卒、身体力行。要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县、乡各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机构、职能部门和工程项目、工段负责人,要各司其职,不得擅离岗位。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将邀请县六大班子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兴修工地进行检查、督查,并在工程施工的几个重要阶段召开现场会。对兴修组织不力、完不成计划任务甚至造成重大失误的乡镇、村,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县政府将继续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评比表彰活动,*年县财政拿出4万元,对去年兴修完成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和奖励。*年将加大奖励力度,对今年开工早、组织好的乡镇工程配套给予重点支持。

各乡镇要抓住有利时机,从现在开始认真谋划,在11月下旬全面开工,掀起水利兴修高潮,把12月作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突击月”,确保春节前基本完成土方任务,*年春开展配套工程建设,保证水利兴修工程效益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