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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畜牧业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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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畜牧业发展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畜牧业发展已成为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养殖业占农业的比重达到50%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我县*年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推广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畜牧业科技含量和养殖效益;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幅度提高规模养殖效益;坚持依法兴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切实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奋斗目标:到*年底,全县肉蛋总产达到11万吨,比上年增长5.8%;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达到45%,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建成1个省级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禽流感、口蹄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猪、牛、羊、禽的病死率控制在4%、1%、2%、10%以下,畜牧技术推广取得明显实效,良种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

二、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扎实开展畜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坚持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双轨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台帐;要对全县动物防疫员进行全员培训;要加强防疫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要充分发挥县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的先进设备和技术优势,强化免疫质量抗体监测,科学判定防疫效果。加强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具等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培训、印发明白纸等,大张旗鼓地宣传重大疫病防控的意义和措施。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落实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依法实行强制免疫措施。建立动物防疫督查机制,对全县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跟踪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工作不力的,追究责任。逐步实现动物疫病防控区域化管理。

(二)加强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56号),成立*县畜牧兽医局,下设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省政府要求,设立*县江店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县南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成立10个区域乡镇畜牧兽医站;每1000个农户配备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由县、乡两级承担,省级财政补贴。

(三)认真抓好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大畜禽养殖小区建设,逐步实现规模化、工厂化养殖。县财政拨款5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扶持江店孜镇蒋郢养猪专业村、古城乡邹王养鸡专业村、江口镇凡南养鸡专业村、*镇小张庄养鸡专业村和慎城镇2个10万只鸡场,建颍、十八里铺、王岗、耿棚、六十铺等乡镇10个千头猪场,润河、慎城、古城等乡镇16个500头养牛场,黄桥镇3000只养兔场。全县要新建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100个。县畜牧局要整合技术力量,负责对小区建设的选址、设计、建设、引种、防疫和饲养管理各个环节的技术服务,按照规定验收,确保养殖小区建设质量。

(四)认真抓好畜牧产业化建设。要抓住沿海发达地区规模养殖和加工企业向内地转移的机遇,抽调骨干力量,围绕畜牧产业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规模大、上档次的畜产品加工养殖企业。

积极建立并运作好畜牧经济合作组织。由县畜牧局牵头,成立养猪协会、养牛协会、养鸡协会。充分发挥各专业协会的作用,发现能人、培养能人,为畜牧业规模养殖大户定期进行经验交流、相互沟通信息搭建平台,推动规模养殖的健康快速发展

要大力培育专业市场,促进畜产品流通。重点培育半岗黄牛交易市场、六十铺桃花店活牛屠宰市场、慎城镇万连禽蛋销售市场、慎城镇活禽交易市场、*兔毛市场,并加强对市场的管理,认真搞好服务,使之成为活畜禽及畜产品的集散地。

(五)努力推广畜牧实用技术,提高养殖业的科技含量。抓好畜禽品种改良工作,重点扶持8个乡镇家畜改良站(点)、3个猪人工授精点、1个兔人工授精点建设。抓好秸秆的开发利用,在玉米主产区,重点开展玉米秸秆青贮和麦秸氨化工作。加强技术人员、养殖业主能力建设,根据季节时令,举办10期养猪、养牛、养禽、养羊、养兔等大型技术培训班;针对畜牧生产、动物疫病、畜牧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特点,在县电视台不定期设立畜牧兽医专家讲座栏目;将基层动物防疫员、动物诊疗员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招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充实队伍。

(六)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行良种、良舍、良料、良管“四良”配套养殖模式,认真执行《畜牧法》,进一步规范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生产行为,推行标准化生产,实行健康养殖。积极鼓励、支持企业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

(七)积极发展畜牧业循环经济。加大对作物秸秆的开发与利用力度,养殖场(户)购置青贮机械享受农机补贴政策。积极推广“牛-沼-菌”、“猪-沼-粮(果、林)”、“禽-有机肥”等畜牧业循环经济模式。加大畜禽养殖环境治理力度,重点支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农村沼气工程要围绕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做好“改圈”工作,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状况,实现清洁生产,提高养殖效益。

(八)加快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实施以先进实用技术与畜牧养殖直接对接、畜牧科技人员与广大养殖户直接对接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咨询到户、技术指导到户、技术培训到户、技术示范到户的“科技入户工程”。县财政将列出专项经费,建立技术工作的保障机制。鼓励畜牧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服务,建立科技人员的奖励机制,对在畜牧技术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予以奖励。

(九)提高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实行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到饲养过程、市场销售的全程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做好畜禽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控工作,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加大对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

(十)建立和完善奖励机制。县财政安排奖励资金10万元,每年评出5个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先进乡镇、10个先进村、10个畜牧技术推广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的养殖企业(规模养殖户),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新建一个家畜改良站(点)奖励1万元;对饲养5头以上、10头以下能繁母牛的养牛户,每头补助200元;饲养10头以上能繁母牛的,每头补助300元。对其它获得省市奖励的县政府给予同等奖励(畜牧小区发展奖励除外,已有奖励办法)。

(十一)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县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