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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102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阜政办[*]5号)精神,结合*实际,借鉴其他县、市的经验,特制定本意见。
建国以来,国家先后投入10多亿元资金,修筑淮河、*干支堤防339.76公里,其中上划省管堤防81.5公里,委托省管堤防77.3公里;兴建防洪排涝涵闸110座,建电力排灌站843座,装机1229台,42040千瓦,其中国有排灌站、排涝站19座,装机116台,21392千瓦;骨干沟河43条,长328.5公里,输水干渠17条,长73公里;机电井4031眼。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排涝、灌溉效益,县水务局内设工程管理股(以下简称工管股),下设县淮河河道管理局(以下简称县河道局)、机电排灌管理所(以下简称县机电所)、**闸管理处(以下简称闸管处)3个二级机构,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其中县河道局负责全县淮、*干堤和防洪涵闸管理;机电所负责全县国有泵站管理;工管股负责指导全县面上水利工程管理。目前全县共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1个,人员325人(在职278人,退离休47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水利站撤销,县河道局、闸管处上划及重建轻管思想存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致使我县水利工程管理面临诸多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健全。因沿袭计划经济形势下的建设和管理模式,始终没有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事权、责任、利益都不明确。河道局管理淮、*堤防,但不能统一管理水土资源;乡镇管理行洪堤、保庄圩、生产圩,但没有固定的管理费用;机电所管理国有排灌站,但没有形成合理的水费征收机制,面上涵闸有专管员,但报酬难以落实。
(二)管理单位性质不明确。按照水管单位服务功能不同,应分类进行定性,但目前国有水管单位一律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水管单位性质不明确,导致公益性和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费用相互混淆,工程维护经费没有明确的支付主体,工程不能正常运行,效益不能充分发挥。据统计,全县19座国有泵站,121台机组,有49台带病运行;全县274座大中型涵闸,有100多座破损、毁坏;面上病险桥梁659座。
(三)管理经费不落实。公益性水管单位没有纳入财政支付管理,目前除机电所所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全县19座差额补贴排灌站,财政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排灌水费不能按标准足额收取,管理经费得不到落实,造成工程不能及时维修、养护,职工工资发不上,电费付不出,水管单位难以生存发展。
(四)排灌水费征收不到位。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排灌水费的征收方法是由水管单位分乡镇、村核实地亩,开票到户,据实征收。由于排涝面积和排涝效果难以界定,水管单位收费工作量大,乡镇、村无工作经费,积极性不高,加之群众外出打工多,致使水费收缴到位率低。
(五)供水机制不活。排灌站多年来仅限于向农业灌溉供水,形式单一,同时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灌溉面积呈现萎缩,对城市、集镇、工业供水业务没有涉足,缺乏计量设施,控制工程少,设施落后,跑冒滴漏,水资源浪费严重。
上述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大量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的维修、养护,效益严重衰减,而且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隐患。如不从根本上解决,近年来全县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建设的水利设施也将老化失修,积病成险。因此,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改革的目标和重点
(一)机构整合与设置
按照部颁行业标准和工作目标及省、市统一部署,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对水利工程管理的机构、资金、人员进行整合,完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主体,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和网络。
1、整合局属事业单位,将县淮河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合并,将县水务局船队划入,组建*县防汛抗旱机动抢险服务队,并加挂*县抗旱服务队、*县防汛船队的牌子,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一正三副,隶属县水务局。
2、保留县机电排灌所,撤销其下属19个泵站,按照水系流域重新组建柳林孜、管家沟、小河湾、下溜、老河口、王集孜、孔台孜、长林、战沟、鲁口孜、陶坝孜、穆岗孜、三道冲、三里、邱家湖等15个泵站,组建南照、润河、八里河、小集孜等4个供水公司。
3、成立县水利工程管理所,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领导职数一正三副。下设3个管理段、6个流域水利工程管理站。
4、成立县水资源管理所,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5、成立县水政监察大队,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
(二)改革的目标
1、健全管理体制,形成管理机制。按照“尊重历史、依据政策、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改革原则,达到“减员增效、职能清晰、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目的。建立符合*县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水利工程管理规律和体制顺、机制活、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通过改革,使每项工程都有管理单位,每个单项工程都落实管理人员。
2、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防洪工程、排灌沟河工程、面上中小型水利工程、抗旱水源工程、人饮工程由水管所业务管理、流域性水利站具体负责,聘任农民专管员管理;国有泵站工程、自流灌区工程由县机电所业务管理,各排灌站具体负责。
3、精简富余人员,降低管理成本。坚持“一人多岗、精简高效、保障运行”的原则,按照“工作需要、职工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要求,拟定岗位185人(其中机电所132人,水管所53人),在现有278名水管单位职工中采取自愿报名、公开竞聘。
4、确保正常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属于防洪、排涝等公益性、准公益性管理单位,其人员经费由财政供给,年维修经费由水管单位列出年度计划,经县水务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属于经营性管理单位,其人员经费、维修经费、社保经费均由水管单位从征收水费中自行解决。确保公益性单位管理经费落实,充分发挥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建设经营性水利工程,县成立供水总公司,从单一的服务农业供水向全社会各领域提供供水服务。结合阜阳市第三水厂建设,拟成立南照供水公司,可为阜阳城区提供供水服务;成立八里河供水公司,为颍城城区供水提供服务,确保颍城城市发展、人饮安全;成立小集孜供水公司,为谢桥煤矿、刘庄煤矿、刘庄发电厂提供供水服务,为*煤电一体化发展提供水保障、水安全。同时可安置分流人员37人,不断发展供水服务,在保证自给自足的基础上,用企业产生的效益反哺水利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改革的方法与步骤
(一)方法
1、分类定性。根据水利部、财政部水办[*]307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泵站工程的功能和泵站管理单位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及收益状况,将我县水管单位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事业单位:
水工程管理单位9个,即赵战、颍城、颍王3个管理段和焦岗湖、西淝河、八里河、小润河、姜唐湖、临淮岗6个流域水利工程管理站。
泵站管理单位11座,即柳林孜、管家沟、小河湾、下溜、老河口、王集孜、孔台孜、长林、战沟、鲁口孜、陶坝孜11座以防洪排涝为主的泵站。
第二类:准公益性水管单位4座,定性为事业差补单位,即穆岗孜、三道冲、三里、邱家湖(含邱家湖排涝站)4座排灌结合站。
第三类:经营性单位4座,定性为企业性质的水管单位,即南照、润河、八里河、四里湾4座只有单一灌溉功能的灌溉站。
2、定编定岗。按部颁两定标准,我县水管单位应定编487人。其中水管所140人,机电所所直26人,纯公益性泵站171人,准公益泵站57人,经营性泵站41人,正在建设的泵站52人。现实际拟定设岗204人。
(1)*县水利工程管理所。现拟定管理单位10个,人员53人,其中所直定岗9人,下属临淮岗水利工程管理站、焦岗湖流域水利工程管理站、西淝河流域水利工程管理站、小润河流域水利工程管理站、八里河流域水利工程管理站、姜唐湖流域水利工程管理站和颍右堤赵战段、颍城段、颍王段。以上合计设岗44人。
(2)*县机电排灌所。根据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规定,定员级别2级(10000~30000千瓦),应设岗位为:单位负责类3人,行政管理类6人,技术管理类8人,财务与资产管理类6人,水政监察类3人,合计26人。现拟岗21人。
公益性泵站。对照标准划分,全系统现有纯公益性泵站11座,设计排涝面积80.44万亩,按“两定标准”,11座泵站应设岗171人。结合我县县情,为减轻财政负担,采取“一人多岗”办法,现定岗位87人,其中单位负责类11人,技术管理类13人,财务与资产管理类11人,运行观测类52人。
准公益性单位。对照标准划分,全系统现有准公益性泵站管理单位4个,排涝面积11.77万亩,灌溉面积6.08万亩,按“两定标准”核编57人。结合我县县情,采取“一人多岗”办法,现设岗24人,其中单位负责类4人,技术管理类4人,财务与资产管理类4人,运行观测类12人。
经营性单位。现有经营性泵站管理单位4个,灌溉面积8.8万亩,按“两定标准”应设岗41人。结合我县县情,采取“一人多岗”办法,现设岗19人,其中单位负责类4人,技术管理类4人,财务与资产管理类4人,运行观测类7人。
正在建设的泵站管理单位。现有4座正在兴建的排涝站,分别是班草湖站、五里井站、姚沟站、新渡口站,总装机3320千瓦,按“两定标准”应定编52人。待建成后,根据其承担任务的性质,确定其类别,人员公开招聘,对水利系统管理单位下岗职工可优先录用。
3、管养分离。积极推行管养分离,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养护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实行管理岗与维修岗分开。对分流的93名职工,采取组建专业化的维修养护队伍,如成立堤防维护工程专业队、泵站工程维修专业队,逐步从管理岗位剥离。
4、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我县机电所现有在岗人员195人,退休人员47人,除所内财政供给管理人员21人外,其余174名在岗人员采取考试择优录取的方法,竞聘现设置的111人的工作岗位,其余63人列为分流安置对象。
分流安置人员参照《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安置工作的意见》(阜办发[*]4)的有关条款实施。
符合阜办发[*]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病退和退职条件的,给予办理退休、病退、退职。上述三类人员的退休、退职生活费同上岗人员财供渠道保持一致。剩余人员按照条件,个人申请,由局安排到经营性水管单位。否则,按阜办发[*]4号文件的退职条件处理。
5、建立经营性水管单位水费收缴体制。经营性水管单位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开负担”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完善收费办法,提高收费到位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公司,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公司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逐步实行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为加强经营性水管单位管理,由乡镇政府牵头,各灌区成立农业用水协会。
(二)步骤
*年6月底完成水利工程定性、定岗、定编、经费测算等工作;*年底全县水管体制改革所涉及的财政支付政策、社会保障、水价改革等措施落实到位,全部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四、措施和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
召开水管单位全体职工大会,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一系列文件精神,宣传实施水管体制改革的意义和目的,把实施细则交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共识,以取得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水管体制改革日常工作。
(三)建章立制,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水法>办法》、《安徽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已着手制定《*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县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管理范围、职责、方式和奖惩措施,让管理机构和人员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全面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
(四)严明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竞聘上岗要求,明确责任,精心操作,确保按实施意见的方法和步骤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无理取闹和在改革中出现的徇私舞弊行为,将提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确保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完成。